帶着耶穌的死,顯明基督的生
經文:林後4:1-12
引言:
哥林多後書是保羅事奉的見證或自白,在這個自白中,他提到多方面的傳道人記號,今日只提“帶着耶穌的死與顯明基督的生”。
一.帶着耶穌的死
在肉身的所有肢體上與基督同死:
1.在肉身中受基督的苦楚,及得基督的安慰(1:4-11)。自知會死(指肉身的死),但靠復活的主的大能,仍然活着。哥林多後書1:10的三種拯救乃指生活環境的一直不變的救,而不是指靈魂體的得救。
2.對別人的過失,失敗的死,不再記念人對自己的過失,且設法去安慰那得罪自己的人(林後2:1-11),這是自我為中心的死。基督也是不計算人的惡,並赦免人對祂的虧欠,這是肉身的死。
3.基督的死,是彰顯神的榮耀,而不是自己的才能,榮耀(3:3-18)。
4.基督的死是因信說話,按神旨預言工作前途(4:13-18)。
5.基督的死是替眾人的死,叫人不為自己活,乃為神而活,這才是真的新人(5:11-21)。
6.基督的死是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6:3-13)。
7.基督的死是本來富足的,但為別人而成為貧窮(8:9)。
二.顯明基督的生
基督的生是指祂的生命顯明在生活上。包括日常生活,事奉生活上。
1.自己受苦難,可叫別人得安慰(1:3-7)。
2.生活與工作是誠實的(1:20)。
3.是在神面前憑基督講道(2:17),而不是為利工作。
4.是藉聖靈工作(3:3)。
5.能力是出於神,而不是其他(4:7)。
6.生活工作是可以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可以交賬的(5:9-10)。
7.在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6:4)。
結論:
這些記號是一生不斷要追求的,並要與同工彼此勉勵。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