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蒙恩召的責任
經文:弗6:1-24
一.父子之間的責任(1-4節)
1.兒子的責任(1-3節)。
a.在主裏聽從父母。
b.孝敬父母可得長壽,即生命豐富。
2.父母的責任。
a.不惹氣,不使之發怒。
b.要按主的教訓警戒養育他們。
二.主僕之間的責任(5-9節)
1.作僕人的(5節)。
a.聽從主人好像聽從主(5節)。
b.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6節)。
c.甘心事奉如事奉主。
d.是為得主耶穌的賞賜(8節)。
2.作主人的(9節)。
a.不威嚇。
b.知道在天上同有一位主,即是向主負責。
三.負責打靈仗(10-20節)
這是每個信徒要打的,無別人能代替。打仗的當:
1.靠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10節)。
2.戰爭的對象(11-12節)。
a.有詭計的魔鬼(11節)。
b.有管理掌權的(12節)。
c.有權位的(13節)。
d.管幽暗世界的(13節)。
e.天空屬靈氣的惡魔(13節)。
3.穿上神的軍裝(11,13-20節),全副的。
a.神的軍裝可以成就一切,並站立得穩。
b.真理為帶子—力量(14節)。
c.公義的護心鏡—正直的心(14節)。
d.平安的福音鞋—到處與人和好,不與人爭吵(15節)。
e.信心為盾牌—可抵擋懷疑不信(16節)。
f.救恩的頭盔(17節),思想神的拯救。
g.聖靈的寶劍—神的道(17節)。用神的道去攻擊敵人。
h.多次多方靠聖靈禱告(18-20節),彼此代禱,能講道。
四.肢體間的責任(21-22節)
肢體間是去安慰人,而不是叫人痛苦。
五.祝福(23-24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