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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彰顯主的權能

經文:羅9:14-18

引言:
  在聖經中有一樣很重要的真理,卻也是常被人所忽略或誤解的真理,就是神的權能。我們要作個好的基督徒,對神的權能必須好好的認識,這是會幫助我們的信心,也會幫助我們的生活,求主教導我們明白這真理。

一.甚麼是權能
 1.權能原意是權柄,或主權的意思。
 2.主權就是一個人意志所發出的權威。他在思想的判斷中認為這是件對的事,他的意志就決定去作。這決定去作就是他主權的彰顯,如:在我們思想中判斷來作禮拜是件對的好的事,那麼意志就決定來禮拜,這就是主權的表現。
 3.主權與極權的分別。主權是表現一個人的思想,意志和決定,是可以抗拒的,極權乃是對別人的控制,要人服從他,聽他的命令,不論那是好是歹,反抗的要受刑罰等。如:神的主權決定要造人,並且施恩給人,但許多人雖受造,而不接受祂的旨意和恩典,所以有的人得救,有的人不得救。但如果神是極權的話,那麼神就造一班機械人,叫所有的人都信都接受祂的救恩,叫人都成為不能自己思想,自己決定和揀選的人,神可以也可能這樣作,這表明只顯明神的主權,而不是顯明神的極權。

二.神主權(權能)彰顯的內容
 1.顯明神的智慧,思想。在神的創造和對整個的宇宙中,是何等的完美,崇高,是人遠遠不及的,如神造人,每個人的形體的不同,就是顯明神的智慧。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像一架一架的機器,或人造的塑膠花,那就不能顯出人的美,也不能分別各人的不同,所以神造人,給人一樣的生命,但有不同的形像,思想,興趣,性格等,世上沒有二個人的指模是一樣的,也沒有二人的性格或面形完全相同,這就是顯明神主權所決定的是何等的智慧。
 2.顯明神的慈愛,憐憫。慈愛是神的性格,愛產生思想,興趣,關懷,責任,為所愛的作些事,並應有的關懷,神造人就是顯明這愛的形式,因為神的愛,祂想出愛的對象,要如何的完美,並去關心他們,預備一切的需要,並要盡責任去教導,訓練,拯救等,這都是神主權所顯明的愛。作父母的也是一樣的愛所生的孩子,關心他們,對他們盡責任,教導等,但這一切都是父母的主權,我們不能問為甚麼。當青年成為人的父母時,這一切都是要經驗的。
 3.神的主權顯明祂的公義。這公義或說是公平的意思,人常說神不公平,不公義,那是因為我們站在自私的一邊去看神整體的措施,我們放大自己的一點而去縮小別的一點,當我們去醫生診療所時,常以為自己的病最要緊,最緊急,醫生應先醫我們,但因每個病人都這樣的心理,無論醫生先醫誰,都會聽到怨言:醫生偏心,為甚麼不先看我,不重視我的病。其實這都是自私的說法。二個孩子各得半杯牛奶,一哭一笑,就是各人的觀點不同,一人覺神不公平,一人覺得公平。在神的救恩上,神給人一樣的準備,一樣的條件,就是藉耶穌的寶血洗淨一切的罪,相信的人就可以得着,這就是神的公義,但許多人不信,不接受,自己拖延,所以到了一個期限,為了彰顯神的公義,祂一定要定那不信的人為有罪,受應受的刑罰。也許有人要問為甚麼這樣?答案是:這是神的公義。

三.我們對神的權能應有的態度
 1.要絕對尊重祂,而不能忽略或輕視。祂的旨意,救恩等,要絕對尊重而不可忽略。
 2.要趕緊的接受,相信。接受神的智慧所定的旨意和救恩。
 3.要完全享受神的主權。這享受是心靈中的欣賞神的智慧,讚美神的慈愛,感激神的恩典,這是心靈中的享受。我們處在一個困難,有惡人使我們頭痛的環境裏,我們從屬靈方面要認定這是神所許可的,神的許可一定有神的智慧在其中,我們來思想就發現,神叫我們受苦是對我們有益,可以認識祂的智慧和自己的缺欠,藉苦難來造就我們,使我們完全,這是神何等的慈愛,智慧和恩典,如大衛的生平,多受苦就更完全。如果有這樣的思想,我們就能在心靈中享受神的主權了,我們的生活就會完全有力量,喜樂,和平了。

結論:
  求主使我們認識祂的主權,服從祂的主權,享受祂的主權。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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