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伍 保羅心志的表白(15:14-33)

讀經提示

  1. 保羅還未到過羅馬,為甚麼他能那麼放膽地寫信教訓羅馬信徒,仿彿是頗親熱的朋友?
  2. 新約教會有“福音的祭司”嗎?16節的話可作為教會可以有類似祭司制度的根據嗎?
  3. 保羅為甚麼立志要作開荒佈道?他這樣作有甚麼根據?他是否輕忽牧養栽培的工作?
  4. 保羅到過士班雅嗎?
  5. 他在傳道的工作上所表現的心志有甚麼地方可作我們的榜樣?
  6. 信徒奉獻的錢,只可用於本教會嗎?為甚麼保羅說外邦信徒為耶路撒冷信徒的樂捐是還“債”?
  7. 保羅憑甚麼理由請求信徒代禱?他所請求代禱的事有幾項?

第十五章

14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15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16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着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17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18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9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21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22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裏去。23但如今在這裏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裏,24盼望從你們那裏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裏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25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26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27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28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裏,往士班雅去。29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着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30弟兄們,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着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31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32並叫我順着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裏,與你們同得安息。33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一.開荒佈道的心志(15:14-21)

1. 對羅馬信徒的信心(15:14-15)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15:14-15)

  使徒保羅未到過羅馬,羅馬教會不是他所設立的。這樣羅馬教會的信徒跟保羅的關係,當然不如保羅自己所設立的教會那麼深厚了;但保羅為甚麼能放膽地寫信教導勸戒他們?這兩節解釋了他所以能如此放膽寫信給他們的原因有二:

  A. 因羅馬信徒靈性已有相當基礎:

   a. 他們是“滿有良善”:指他們心地的馴良,不會對保羅存着壞心眼,像哥林多教會那樣。他們已經能夠領略在基督裏原是一體的真理,而接受保羅的勸告。

   b. “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他們在真理方面,保羅看為已經有相當程度,通達明理,有能力領會保羅所講的。

   c. “也能彼此勸戒”:他們彼此之間已能接受別人的忠告,已有彼此勸戒的生活;這樣,對使徒的勸戒,當然更樂於接受了。他們在信仰生活上既然有這樣的根基,保羅就放膽寫信給他們了。

  B. 因保羅是受託為外邦人作使徒的:

  另一個原因使保羅可以放膽寫信給羅馬教會的,是因為保羅本身從主所領受之職分,是作外邦人的使徒。

  保羅說他寫信給羅馬信徒,要提醒他們,是由於神所給他的恩典,這“恩典”就是主立他作外邦人的使徒(加2:7-9)。而羅馬信徒既是外邦的教會,保羅按他從神所領受的職分來說,也有責任教導羅馬信徒。

2. 作外邦使徒的見證(15:16-19)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着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15:16)

  保羅在此以舊約祭司的職分,象徵他自己做了新約福音使者的職分。所謂“福音的祭司”,顯然是借用舊約祭司的名稱,來說明他屬靈工作的性質(新約教會並沒有真正的祭司職分,只有屬靈職事之祭司)。舊約的祭司怎樣在壇上獻上祭物,保羅也類似那些祭司那樣,把他在外邦中傳福音所引領歸主的人,當作“祭物”獻上給神。他所傳的福音,使外邦人因信領受聖靈而成為“聖潔可蒙悅納的”。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15:17)

  所謂“神的事”就是上文所說,傳福音使外邦人得救的事。為甚麼保羅說他是“有可誇的”呢?注意:保羅是說“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下文就繼續解明他有可誇的原因。

“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5:18)

  保羅所誇的,實在就是基督;因他所作的是基督藉着他作的。他只不過是一樣工具,基督才是真正作工的那一位。在這裏提到主藉他作的事,有三方面:

  A. 在保羅方面:藉着他的言語作為(指工作),引領外邦人順服主歸信主。

  B. 在神方面:“用神蹟奇事的能力”印證保羅所作的工作。

  C. 在聖靈方面:“聖靈在那些外邦人心中作工,使保羅所見證的言語、神所行的神蹟發生效果,叫人受感動。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15:19)

  “以利哩古”就是現今的南斯拉夫(Yugoslavia)。提後四章10節保羅曾差遣提多到撻馬太去,撻馬太(Dalmati)就是南斯拉夫的西南部,靠近亞得裡亞海(Adriatic Sea)。

3. 如何立志作開荒工作(15:20-21)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15:20-21)

  “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去傳福音”,就是不在已經有人建立了教會的地方傳福音。保羅立志要到從來沒有人傳過福音的地方去傳。注意:(1)使徒保羅並不否認教會建立之後,培養工作的重要性。他乃是按自己所受的託付來說。主在他心中所運行感動的,是要他立志作開荒工作。事實上保羅也常在建立了教會之後,再回去堅固那些新建立的教會(徒14:21-22,15:36,16:1-4,18:23)。又常打發他的助手去訪問、安慰、造就他所建立的教會(林前4:17;弗6:21-22;腓2:19-25;西4:7;帖前3:2;提前1:3;提後4:10-13;多1:5)。(2)本節重點其實是在“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不佔取別人現成的工作效果,而不是絕對不在有教會的地方傳福音,因羅馬就是已經有教會的地方。保羅在本書一章13至15節明說他想在羅馬得些果子,情願盡力將福音傳給他們。後來保羅以囚犯身分到了羅馬,果然盡力傳福音(徒28:23-29;腓1:12-13),但注意他不是另立自己的教會,而是把成果歸給在本地的教會。

“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15:21)

  本節引自賽五十二章15節,以說明他這樣立志向未傳過福音的地方去傳福音是合乎神要使福音廣傳的旨意的。本書多次引用舊約的聖經,表明使徒是依據聖經的精義確立他的言論、工作、和人生觀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