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三.稱義之道有甚麼根據(3:25-26)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3:25-26)

1. 根據基督的挽回祭(3:25)

  所謂“挽回祭”就是指基督把自己獻上為我們贖罪,挽回了神的怒氣的意思。在舊約中並沒有“挽回祭”的名稱,使徒保羅用這名詞,是特要表明基督贖罪所發生的功效怎樣挽回了神的心意。這挽回祭,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流血受死那件事,就是我們稱義的根據。神的公義,使祂不能沒有根據地稱罪人為義。基督的受死贖罪,就是祂可以把“稱義之恩”賜給人的根據。

  但這並不是說,世上所有人都自然地可以得着稱義,它還要藉着人的信才可以臨到人,只有信靠基督十字架救贖之恩的人才得稱義。神這樣行的緣故,是要顯明“神的義”,就是顯明神的公正、良善和美好。

2. 根據神的寬容(3:25)

  “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稱義之道固然根據基督的挽回祭,也根據神的寬容。神以忍耐寬容之心對待人,不立刻施行刑罰,人才有機會信靠基督。

3. 根據神喜歡人認識祂的義(3:26)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人都喜歡自以為義,神卻要人認識祂的義,認識祂的公正與良善。祂喜歡讓人得着祂的恩典,並且祂的恩典是很公正地施與人的,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就是祂公正而慈愛的憑據。

  神要顯明祂自己的義,好使人以祂自己為義,這是神自高自大嗎?不是,否則祂就不義了。祂既是絕對義的,人認識神的義,就會知道自己無法稱義,而尋求因信耶穌稱義;所以神要人知道祂的義,乃是因為祂願意人可以得着祂的義。就像父親教孩子做算術,孩子計算的方法錯了,父親計算的方法正確,孩子甚麼時候還不知道自己的方法錯誤,不認識父親的方法正確,他就無法把算術做對。但甚麼時候他認識到父親的方法正確,又接受父親的指導,他便能把算術做好。所以父親不但自己“對”,還喜歡他的孩子認識他的“對”,這不是為父親自己的虛榮心,是為着要孩子從“錯”的路上轉到“對”的路上。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