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五.應敬重的神僕(13:17)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13:17)

  上文第7節曾勸勉信徒想念從前引導他們的神僕,本節則要他們依從順服現在引導他們的神僕,而順服他們的原因,是為要順服真理和敬畏神的緣故。凡是敬畏神,順服真理的人,也必敬重神的僕人;正如凡是愛神的信徒也必愛神的僕人一樣。敬重神的僕人,不只是物質方面供給他們所需用的,更重要的是要在真理上順服他們。

  “因他們”,用多數的“他們”,可見這裏的教訓適用於對待一切神的僕人,並非對待少數的神僕。

  “…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這句話一方面說出他們應順服的神僕是怎樣的神僕,就是一切為神盡忠的神僕,不是那些以敬虔為得利門徑的假師傅,或傳異端的假先知(提後3:5;彼後2:1-3);另一方面說出一個作神僕人的,應當怎樣為神所交託的羊群盡忠。他們應當為信徒的靈魂儆醒,保護照顧他們不受罪惡和異端的擾害,好像牧羊的人,在夜間儆醒守護羊群一樣。他們也要像將來要交賬的人一樣,在未交賬之前,必須每一項“數目”都清清楚楚,在任何最小的事上沒有“虧空”或“拖欠”神的“賬目”,否則在交賬時就要憂愁了。“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20:28)。

  “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這意思就是:信徒應和神的僕人合作,在真道上同心,使他們的工作有果效,使他們向神交賬時有快樂,否則,不論神僕,或信徒都有責任。若神僕在向神交賬時,是因為他們沒有忠心儆醒而憂愁,固然不好;但若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忠心儆醒而憂愁,乃是因為信徒沒有依從他們的引導,以致他們要為“信徒”憂愁,那就更顯出“信徒”的虧欠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