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四.勸慰他們要在起初原有的愛心上更加殷勤(6:9-12)

  寫書信的神僕,在責備警告那些希伯來信徒之後,就在這裏表白自己對他們的信任與盼望,以勉勵他們在原有愛心上更加長進。

1. 著者對他們的信任(6: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6:9)

  “親愛的弟兄們”指受書的希伯來信徒,在本書這種稱呼只有這裏用過一次。

  “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雖然著者這樣地把4至6節那些離棄道理之人的情形和結局向他們說,卻深信他們的行事“強過這些”深信他們的情形並不就是4至6節所說那等人的情形。著者要這樣向信徒說及那等人情形的原因,乃是要警戒他們,使他們以那等人為鑑戒。那等人屢次聽道,都容不下道種,仍“長荊棘和蒺藜”,徒然受神所給他們的機會和“雨水”。他們豈可和這些人一樣,枉然地受了神許多的栽培,卻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他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呢?雖然這樣說,著者卻深信,這些“本該作師傅”卻仍作嬰孩的信徒,仍強過那些似乎得救,卻是離道不信的人。

  “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原文無“行為”二字,原文本句應作“我們是被你們那些更好的事所說服”;意即因你們那些更好的事而深信你們不是那等人。

  注意這句話所用的“你們”比較六節所用的“他們”,更清楚的表示本節所稱為“弟兄們”的人,與4至8節的人不相同。4至8節的話不過是著者向着這些弟兄們,論及“他們”(那些離棄道理的人)的結局而已。

  “而且近乎得救”,注意這句話的“近乎”原文 echō,和前節近於咒詛的“近於”engus 不同。Engus 是指時間或地點之靠近、趨近而說的。如太二十四章32、33節,形容主來的時間“近”,和路十九章11節形容主將“近”耶路撒冷所用的“近”,都和前節的“近於”相同。但本節的 echō 是“有”“持有”或“依附”等意。這字雖在聖經中有許多種譯法,但絕大多數是譯作“有”,共607次以上。在啟一章16節,六章5節,十章2節,則譯作“拿着”,在此 KJV 譯作 accompany 即隨伴或同行之意。中文聖經新譯本全節譯作:“不過,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然這樣說,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

  無論如何,這裏的“近乎”絕不是說他們的行為還未好到可以得救,或不過趨近於得救的意思;乃是說著者因他們得救所表現的各種行事,已深信他們強過那些似乎得救而離道不信的人。

2. 著者對他們的稱許(6:10)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6:10)

  前節既表示寫書的神僕,因他們那些更好的行事而深信他們不屬於那等“結局就是焚燒”的人;在這裏著者就稱讚他們的愛心,證明他們確有得救的人所應有的行事,可以使著者為他們放心,而深信他們強過那些有外表而無生命的假信徒。本節告訴我們:

  A. 神不是不公義的:神決不會把那些吃過同樣“雨水”卻長出荊棘的人,與那些“生長蔬菜”的人同等看待,神也不致於把那些在靈性上仍是嬰孩的不長進信徒,和那些似乎得救卻是不信的人視為一類。神必按祂的公義,分別看待他們。

  B. 神不會忘記我們所作的工:人常會忘記別人為他所作的事,但神常常為我們作事,卻不會忘記我們為祂所作甚至最小的工。主耶穌說:“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2)

  但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他們因為替神作了工,所以才被神記念而算為得救的人;這裏乃是着重神這方面的公義,如何不會忽略他們為祂所作的工,更不會把他們所作的與那些4至9節的人所作的相混。

  C. 我們應憑愛心為神工作:凡我們所作的都要為愛神而作,並且存愛的態度去作。神不會忘記我們所作的工。但神所不忘記的工作,乃是出於愛神的動機又本乎愛的原則而作的工。

  D. 我們應當持守所已有的靈德:“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在此“伺候聖徒”就是指他們接待客旅。古代教會因旅舍的缺乏,接待傳福音的神僕和聖徒,乃是教會一項重要的愛心工作。但是接待聖徒並非容易的事,不只要有愛心,願意捨己,還必須有謙卑和忍耐的心。希伯來人原本就有接待遠客的美德,他們信主以後,常為主的名而“伺候聖徒”,並且他們不是只偶然接待聖徒,或只接待一二次就不再接待,乃是始終這樣熱心地接待,所以著者特別提出來稱讚他們,一方面要勉勵那些已經接待聖徒的人,另一方面也勉勵其餘的人。他們雖然在別方面不長進,但在這方面並未失去起初的愛心,仍能持守所已有的靈德。顯明寫信的神僕尚且未因他們的不長進,而忘記他們已有的長處,這樣更可以證明神是不會忘記他們為祂所作的工了。

  但著者如此稱讚他們的用意,並非叫他們因已有的美德為滿足,乃是要激勵他們在已有的靈德上再求長進。已有的靈德固然值得稱許,但仍須繼續進步,否則就可能失去;因為“長進”乃是保持已有的靈德最好的方法。

3. 著者對他們的期望(6:11-12)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6:11-12)

  這兩節說出著者對他們所懷的厚望,這些話證明上文著者對他們稱許的目的,乃是鼓勵他們大家都繼續追求長進,使他們能“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這“有滿足的指望”,與約貳8節:“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有相似的意思。這兩節聖經告訴我們,著者對希伯來信徒的三種期望,也告訴我們在靈性上應有的三種追求:

  A. 我們應在屬靈美德上趕上別人:“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這樣的殷勤”應譯作“同樣的殷勤”。上文著者雖然概括性地稱許他們的愛心,始終伺候聖徒。但由這句話可知他們並非所有的人都有那樣的愛心,所以著者在此勸勉其餘的人,應當效法他們當中那些有愛心的人,顯出“同樣的殷勤”來,應當在屬靈的德行上趕上別人,追求別人所已有而自己尚未有的靈德。雖然教會中一部分的人,若在愛心上有好的見證,就可以使別人對全教會有好的批評和稱許,但其餘那些在靈德上未有好見證的人,仍當“各人”自己追求,才可以在神面前得着各人所應得的稱讚和賞賜。地上教會的聲譽雖然是團體性的,但我們在天上所要得的稱譽,乃是個別性的。

  B. 我們應當在追求屬靈的德行上殷勤不懈:雖然他們“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這是十分可取的,而且是別人所應當效法的,但他們不可因先前已經“伺候”,現今仍是“伺候”,而沒有在將來繼續“伺候”。他們不但要在屬靈的德行上有已往已經顯出來的“殷勤”,且不可因“殷勤”追求所得着的成就,而漸漸“懈怠”放鬆自己。

  C. 我們應當“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那些憑信心和忍耐的人,就是指古時的屬靈偉人,他們為神的應許,而在靈德上殷勤追求,並且存着信心和忍耐的態度而殷勤,一直到底。我們若要在神的應許上“有滿足的指望”,也要效法他們的榜樣。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