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柒 第二個插入的警告不信神的應許,不得進入安息(3:7—4:13)

一.不得進入安息的警語(3:7-19)

1. 當以古時以色列人為鑑戒(3:7-11)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着心。’”(3:7-8上)

  本節是引自詩九十五篇7節大衛的話(這證明詩篇的話就是聖靈的話)。大衛寫這些話的時候,離本書引用這些話的時候,大約已經隔了一千年的時間,但這些聖靈所說的話不獨可以警戒大衛時代的以色列人,也同樣可以警戒新約時代的信徒。雖然以色列人和信徒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典有不同,但他們都有共同的軟弱,所以也適合受同類的警戒。

  聖靈的話有永久的作用,祂的話常常是“今日”的,基督在異象中曾吩咐約翰寫下:“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2:7)。今日聖靈不但藉着眾神僕說了聖經的話,也藉着聖經,在凡事上,在信徒心中說話(約壹2:27),又藉着歷史的實例和別人的行動向我們說話;所以信徒必須時常留意聖靈向我們所說的話。

  “今日”在7至15節中共用了三次(3:7、13、15),是本段最重要的字,這“今日”有幾層重要的涵義:

  A. 表明神的寬容和忍耐;雖然人已經有許多次的悖逆,但神仍容忍直到今日,“今日”若肯聽祂的話仍然不遲。

  B. 表明神對你我的盼望是熱切的;祂急於看見我們今日開始“聽祂”,不再硬心。

  C. 表明聽祂的機會無多;“今日”正是神悅納人的日子(林後6:2),若要等待“明日”,可能失去接受恩典的機會。“今日”才是屬神的,明天乃是屬魔鬼的。

  D. 表明一個真正要“聽祂”的人應有的態度;真正要聽聖靈的話,必是在“今日”就聽,決不會推到明日,否則可能不是真正有誠意要“聽祂”。

  E. 表明神的恩典是現成的;基督的救恩是已經預備好的,只要現在接受現在就可以得着。“就不可硬着心”,表明聽話要有實際的表現,如果一面硬着心,一面說要聽話,這樣的聽話是假的。凡接受聖靈的話的人,要有一個柔和謙卑的心(雅1:21)。出埃及的那些以色列人,口頭說要聽從神的話(出19:8,24:3),心卻剛硬;所以我們若聽從神就不可硬着心像他們那樣。按聖經論以色列人有三硬:(1)心硬(來3:8),(2)頸硬(出32:9),(3)嘴硬(羅10:21)。

“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裏,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3:8下-11)

  這幾節是引證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之失敗,以為信徒的鑑戒。別人的失敗常是自己最好的教訓,反之,既有前車可鑑,仍蹈前人的覆轍,就無可原諒了!在此論以色列的情形有四:

  A. 飄流曠野:“像在曠野…”,他們雖已出埃及,卻仍在曠野飄流。曠野的生活是惹神發怒的生活,充滿各種的失敗和怨言。靈程仍在“曠野飄流”的信徒,也是常常失敗、埋怨神,惹神的怒氣。

  B. 試我探我:他們存着不信的惡心是他們常發怨言的根本原因。按民十四章22節說,他們一共十次試探神,這十次的試探都無非是由於不信和體貼肉體。“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他們一面觀看神的大作為,一面得罪神,試探神。不但出埃及的頭兩年是這樣,以後受管教的三十八年中仍沒有改變。許多人以沒有看見為不信的理由,但以色列人的經歷證明不信的惡心若沒有除去,即使觀看神的作為四十年之久,仍然無益。

  新約書信中也常警告信徒不可試探神(林前10:9-11;雅1:13),更不可以為神的審判不會來到;當時的以色列人不但試探神的作為,也試探神的審判,他們多次自以為神未必就會這樣因他們所作的審判他們。這一點可從他們多次怨責並叛逆摩西的事上得到證明(參民11:1-9、31-35,12:1-16,14:1-10、26-35,16:1-35、41-50…)。現今也有許多人不信神的審判會臨到他們,或以為神還不會這樣快,這樣認真審判他們。但新約中對神的審判必然臨到,有十分明確的記載(來9:27;太12:36-37;羅1:32,2:1-2;林前3:10-15;林後5:10;彼後2:4-7,3:4-7;猶5-7),不信的人要受生命的審判(啟20:11-15),信徒則受工作的審判,無論甚麼人都要受審判;所以我們切不可存着一種且看神到甚麼程度才來懲罰我們的心。

  “試我探我”,原文是試探我,觸怒我的意思;這是特指瑪撒和米利巴的事件說的,因希伯來文瑪撒(massah)意即試探,米利巴(meribah)意即爭鬧,有觸怒之意。這兩次的事件各記於出十七章1至7節,民二十章1至13節。第一次是他們出埃及走曠野路程時,為食水與摩西爭鬧;第二次他們在曠野飄流近四十年後,再次為食水與摩西爭鬧。所以,這兩次爭鬧可以代表他們整個曠野行程中的失敗,從開始到末了都是試探和觸怒神的。

  C. 心中迷糊:神的旨意和神的作為,對以色列人本是很清楚的。神的律法藉摩西清楚傳給他們;神在四十年中,為他們行了許多明顯的神蹟,如:為他們降十災刑罰埃及,分開紅海,降下嗎哪,使磐石出水,為他們戰勝亞瑪力人…這些事無一不清楚地證明是神的作為。但他們因為體貼肉慾和存着不信的惡心的緣故,以致他們對神已經顯明的旨意和作為仍迷糊不清,不明白神的心意和祂行事的法則。他們雖然一面獻祭守節或禁食,另一方面卻敬拜金牛,怨瀆神,戀慕埃及,不信神的應許;所以神厭煩他們所作的,因為他們沒有一心遵從神的旨意。注意聖經是說他們心裏迷糊,不是說他們頭腦迷糊;一個人的心若迷糊了,即使有很聰明的頭腦,也會作出迷糊的事來。

  D. 不得安息:“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節聖經,無疑是指他們到加低斯時,因聽信報惡信的探子的話,大發怨言後,神發怒不許他們進入迦南,只好回轉曠野飄流,直到倒斃曠野(民14:1-35;申2:14)。但本節既連接上文“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就給我們解釋了以色列人不得進入迦南,並不單純由於加低斯那一次的怨言。實是由於他們多次試探神、存不信的惡心,甚至雖經四十年的飄流,依然如故。

  注意:神並非不願祂的選民進入迦南,乃是他們那種不信的情形,使他們不能進入迦南。神也沒有立即把他們滅盡在曠野,乃在三十八年以後;這三十八年的時間,一方面證明神對他們已盡量容忍,另一方面證明他們確是應該倒斃曠野,不配進入迦南的。

  “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一句話顯出迦南是預表屬靈的安息。這一點對本章解釋很重要,因為若這裏的迦南是預表天堂,則不能進迦南等於滅亡的意思,反之,只是未能享安息,是失敗的信徒而已。

2. 當趁有今日彼此相勸(3:12-14)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着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3:12-14)

  在這幾節聖經中,最重要的是“把永生神離棄了”,是甚麼意思?這句話對這段聖經的解釋有決定性的作用,在此可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把永生神離棄了”,意思就是這個人要滅亡。這樣,上句“你們中間,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的“有人”,不是指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乃是指基督徒中間有名無實的基督徒。照這樣講這幾節應該是這樣的意思:

  A. 12節的“弟兄們”雖然是對信徒的一種稱呼,但不能憑這種稱呼斷定所有受稱呼的人,都是清楚重生得救的人;因為這稱呼既是用於對全教會(多數弟兄),當然只是一種概括性、一般性的用法,以表明被稱呼的那一班人,是在教會範圍內的;卻不是表明被稱呼的每個人都是得救的人。例如:福音中稱主的十二門徒為使徒,但事實上猶大乃是從起初就不信的,照理不能稱為門徒,但在那些地方,門徒既被用作一種團體的稱呼,就概括了團體中的不同分子在內。決沒有人在稱呼一個團體的人之時,另外挑出團體中不同的分子給他不同的稱呼。如果這樣每逢稱一班人的時候,就可能跟着一連串不同的名字了;所以單憑一種團體性的稱呼,以斷定其中個別的人的情形是不準確的。

  並且,“弟兄們”的稱呼有濃厚的猶太人習慣之背景,舊約猶太人彼此都以弟兄相稱,新約中“弟兄們”也不是只用於信徒,例如:彼得在五旬節佈道時,就稱那些還未信主的聽道者為弟兄(徒2:29),那些聽道的人也稱彼得為弟兄(徒2:37);又在聖殿中講道時,稱呼聽道者為弟兄(徒3:17)。司提反為道爭辯時也是這樣(徒7:2“父兄”原文為父老和弟兄們),保羅佈道時也曾多次用弟兄們稱未信主的猶太人(徒13:26、38,22:1、5,23:1、5、6,28:17)。由此可見,新約中的“弟兄們”並非絕對限於基督徒,也用於不信的猶太人。本書信既係對希伯來的信徒而寫,則我們更不能單憑“弟兄們”的稱呼,來斷定那些受稱呼的人都是真實得救的人。

  B. 這裏勸勉他們“要謹慎”有兩方面的用意:一方面是要提醒那些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因他們可能存着“不信的惡心”卻不自覺;另一方面要提醒那些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應當關心他們之中的弟兄,是否有的名為基督徒而心裏卻存着不信的人。

  C. “存着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可見在此所謂“不信”是特指不信永生神而言,“不信”永生神是聖經中最大的罪。這些人既不信永生神又處在信徒之間,當然就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了。他們知道賜人永生的神和祂如何使人得着永生的方法,而又背棄了,其結局當然是滅亡。

  D. “起初確實的信心”,就是指起初真實的信心,與12節“不信的惡心”成對比。真實的信心使人在基督裏有分,不信的惡心,使人雖然在教會的範圍以內,處在信主的弟兄們之間,仍會把永生神離棄。聖經在此把這兩種“心”對照,使信徒知道應當堅持到底的是甚麼,和應當謹慎省察自己的是甚麼。

  E. 凡是有真實信心的,必能堅持到底;因為使我們能堅持到底的,不是我們自己,乃是救我們的主。任何信徒憑着自己,沒有一樣屬靈的德行能堅持到底。但凡從起初確實信靠基督的人,祂都救他們到底(來7:25;彼前1:5;猶24),所以他們必能堅持到底。

  另一方面,真實的信心,必是堅持到底的信心。反之,只是暫時相信的信心,必是虛假的信心。例如:主耶穌所講撒種的比喻中,那些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雖然暫時相信,但究竟不是確實的信心;那些確實的信心,乃是持守在誠實良善的心裏,並且忍耐着結實的信心(路8:15、18)也就是堅持到底的信心。

  F.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這是對已有確實信心的人一句慰勉的話。聖經既在上文警告他們,那存着不信惡心的人把永生神離棄了,就在這裏勸慰那些從起初確實相信的人;若他們從起初就確實相信,就當有堅定的態度,持定起初所信的,不可因那些從起初就沒有確實相信的人把永生神離棄,而信心動搖,也不必因他們的結局,而為自己在基督裏的地位擔憂。因為我們若將從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所以這句話只有正面的意思,沒有反面的意思,不能用來反面推論,以為起初確實的信心可能是不能堅持到底的信心,或不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沒有分。否則一個基督徒是否有分於基督,就是現在所不能知道的,要等着看他是否已經把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然後才可以斷定他是否有分於基督;如果這樣,這“到底”的意思就應當是指他肉身生命的終結。基督徒不須等到死後才知道是否有分於基督;新約中,多次稱那些還活着而信了基督的人為“在基督裏”,並且是與基督聯合的(約17:23;林前1:2-5;林後1:21;加2:17,3:27-29;弗3:6,4:12-13,5:31-32;西3:3、11)。由此可見聖經認為他們都是已經與基督有分,而不是尚未能確定是否有分於基督的。因為那因信基督而住在我們心裏的聖靈,既是要與我們同在,“直等到神之民被贖”的(弗1:14;約14:16),自必保守我們起初確實的信心,“直等到神之民被贖”,否則聖靈就不能永遠與我們同在。

  第二種解釋:“把永生神離棄了”不是走向滅亡的意思,乃是指人離開了神,走向失敗痛苦的路。上句“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的“人”,就是指信徒當中可能有人失敗離開神的意思,所以“把永生神離棄了”這句話,雖然是指已經得救的信徒說的,卻不是說他們要到滅亡的地方,不過是說他們要離開神而已。照這樣講法,下文的解釋應當是這樣:

  A. 在12節的開頭就用“弟兄們”的稱呼,這種稱呼在書信中是慣用於信徒的。

  B. “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這些話當然是勸勉信徒之間的人要謹慎自己而說。

  C. “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這句話並非說那些清楚得救的信徒會變到根本不信永生神的地步,乃是指他們中間有人在得救以後的某些方面對神存着不信的惡心。正如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並非根本不信神,只不過他們在進迦南的應許上因不信神而失敗了。

  D. “把永生神離棄了”,這是論存着不信之惡心的結果,會使人離開神;但這裏未說明離開的結局是甚麼。按本書十二章10至13節可知信徒離開神的結果就必受管教,使他們不再走彎曲的道路。

  注意:“離棄”原文 apostēnai 有“分離”,“离棄”,“離開”等意,新約共用過十四次,中文聖經有九次譯作“離開”(路2:37,4:13,13:27;徒12:10,15:38,19:9,22:29;林後12:8;提後2:19),有二次譯作“離棄”(來3:12;提前4:1),有一次譯作“不要管”(徒5:38),一次譯作“退後”(路8:13,但英譯作 fall away,即離棄之意),另一次中文聖經未譯出(提前6:5,但英譯作 withdraw 即“撤回”,“罷止”或“取消”之意)。

  E. 按12節上文,是引證古時以色列人不能進迦南的事為鑑戒,而11節末句“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與下文18節“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的話,都顯示迦南在這裏乃是預表“安息”不是預表天堂。那些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預表信徒得救的經歷,他們不能進迦南,是預表失敗的信徒不能進入基督的安息,不是滅亡。那些倒斃曠野的以色列人,不是回到埃及死去,他們乃是出了埃及的人。(注意,按當時的以色列人而論,他們不論出埃及或倒斃曠野,都只關係肉身的得救或滅亡,至於他們靈性方面的得救與否,乃是在乎他們個別對神的應許有無信心而定。他們不是因肉身出了埃及,靈性也得救了;也不是因肉身倒斃曠野,靈性也滅亡了。例如:摩西也是不得進迦南而死在曠野的人;但顯然摩西所受的,只是肉身方面的刑罰,他的靈性並不因此滅亡,按太十七章3節所記主耶穌登山變像時,摩西還在榮光中與主說話。我們現在引用以色列人的經厤為預表時,是以他們全體肉身方面的出埃及與倒斃曠野為預表,不是以他們個別的靈性為預表,這一點必須分別清楚。)這12節到14節的話,乃是就上文所舉的例引出來的教訓,若這裏勸勉警戒的話是指信徒有滅亡的危險,則與上下文預表的一貫之靈意不合。上下文的預表既論以色列人不得進迦南,是預表信徒不得進入安息;無疑、這裏勸勉信徒要謹慎,免得有人存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的話,就是勸勉信徒要謹慎自己,免得離開神而失敗的意思。

  F. “…就在基督裏有分了”。聖經既以那些從起初確實有信心信靠基督的人,為已經在基督裏的人(見上文E之註解),則這裏所說“在基督裏有分”,必有另外的意思。按上下文可知就是指在基督的安息裏有分的意思(按原文這句話可譯作“是基督的有分者”,或“是基督的伴侶”)。所以這裏所論的是得救的人進一步的靈性問題。

  總之,上面兩種解釋雖有些不同,但也可以互相補充,使我們看見,無論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或有名無實的教友,都應當謹慎省察自己,不要辜負主的恩典,以致不能得着神所樂意給我們的屬靈福分。更當注意的,是這幾節聖經所給我們下列的靈訓:

  A. 信徒之間愛心的表現,最重要的還不只是物質方面的互相幫助,乃是靈性方面的互相勸勉,和互相挽回錯失。今日教會在彼此勸勉的愛心方面,表現得比在物質上彼此濟助更不如,這是證明今日對於弟兄在信仰上或德行上的錯失,常常輕忽了自己應盡的本分,對於弟兄的忠告,則缺少順服真理的態度,無法虛心接受別人的勸勉;但無論如何,若我們尚不覺悟自己的錯失,或是有了錯仍不肯接受弟兄的勸告,當然更談不上去挽回別人的錯失了。

  B. 在此告訴我們相勸的生活:

   a. 是“要趁着還有今日”的:今日不但是罪人聽信福音的機會,也是信徒相勸的機會。我們要學習及表現這實際相愛相顧的生活,就當趁着還有今日來學習表現。“今日”仍是主遲延未到的時候,仍是可以相勸相愛的時候,若到了天上就沒有相勸的必要了;因為天上既沒有試探和罪惡的迷惑,當然也不須要像今日這樣相勸,而且到了天上的時候,一切已經定實了,即使相勸也不能挽回或改變神所已經定準的事;所以應當趁着還有今日過相勸的生活。

   b. 是“天天”的:相勸相愛的生活,不是一次作完就了事的,乃是經常的、天天的。因為我們天天都有可能跌倒,天天都可能受罪的迷惑,雖然已往曾為這方面的錯失相勸過,但現在仍須同樣的相勸。

   c. 是“彼此”的:相勸的生活也是彼此的;並非有甚麼少數人是絕對比別人優越,只勸勉別人而無須別人勸勉的。這“彼此”的相勸,說明任何人都應當承認自己是軟弱的,和別人一樣須要弟兄的提醒和扶助。雖然在弟兄之中會有比較剛強的人,但沒有絕對剛強的人;雖然會有多得勝少失敗的,但沒有不會失敗的;所以沒有人可以因自己信主的年日比別人長久,在教會中的地位比別人高或恩賜比別人長進,就可以自高自大,不受勸告。

  C. 罪惡常常有使人着迷的誘惑力,任何人都可能受罪的迷惑,所以都須要謹慎。在應付罪惡的迷惑上不經心的人,必定比別人更容易受罪的迷惑。人若落在罪惡的迷惑中,向神的心就剛硬了。這裏告訴我們何以許多人的心向神那麼剛硬不肯悔改,為自己說許多推諉和辯護的話,甚至毀謗聖經的真理,其實是他們被罪迷惑,不肯丟棄自己的罪罷了。

  “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可與上節“有人存着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相對照,可見被罪迷惑而剛硬的心,常是由於心裏存着不信的惡心的結果,不信神所應許屬天福樂的真確,就使人更易被今世的罪所迷惑了。

  D. 信心是使人與神發生關係的根基,我們必須藉着信心,才能與神聯繫、交通。所以我們必須有真確的信心,所有因環境而有的外表關係,如加入教會,都不能代替真信心的功用,使我們有實際的屬靈經歷;反之,沒有真信心必定不能持久,是會因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的。

3. 幾個警告性的問題(3:15-19)

  上文聖經引證古時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例子之時,加入一些警告性的勸勉和安慰,這幾節,再就所引證的事例發出問題,以啟發希伯來信徒在主觀方面的思想,使他們能自己領悟上文所舉的歷史教訓,得到更深的感動和益處。

“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着心,像惹祂發怒的日子一樣。’”(3:15)

  這節聖經上文7至8節已經引用過;下文四章7節再引用,這樣再三引用,顯明這警告性的話是信徒所當重視的。這節聖經告訴我們,神在已往曾經向那些不信從祂的以色列人發過怒,在末後神也要向那些背逆祂的人發怒(羅2:4-5),但在今日神仍等候我們聽從祂的話。我們既看見已往許多先例,聽見關於將來的許多警告,就不可硬着心,應當趁着“今日”聽從祂的話。

  A. 第一個問題關乎出埃及:

“那時聽見祂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着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麼?”(3:16)

  惹神發怒的竟是神藉摩西所領出埃及的人,不是仍在埃及的以色列人。神曾經為他們施行極大的拯救,擊殺埃及所有的長子,為他們分開紅海的水,又從天上降下嗎哪作他們行走曠野路程的糧;但在曠野多次惹神發怒,受神重罰的竟就是他們。這是我們所當引為鑑戒的,我們既從罪惡的痛苦和極大的死亡中,被拯救出來,就不可貪戀今世罪中之樂,怨瀆神的安排,放縱肉體的私慾,招惹神的怒氣和管教。

  B. 第二個問題關乎行走曠野:

“神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麼?”(3:17)

  神是厭惡罪惡的神。雖然他們已經離開埃及,正在曠野行走,而且神也曾在他們身上費了許多苦心,但這些並不能使神姑息他們的罪,不予追究。他們雖出了埃及,卻倒斃曠野,這是今日信徒所當戰兢的。我們雖然已經蒙救贖,神雖然向我們顯出極大的恩賜,但祂並非不厭惡我們的罪;從罪惡中已經被救起的人,仍可能因犯罪而為神所不喜悅。所以我們不可以得救為滿足,乃當追求聖潔的生活,進入基督的安息裏,勝過罪惡、肉體、和一切屬靈的仇敵。

  C. 第三個問題關乎進迦南:

“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3:18-19)

  在此指出以色列人雖然出了埃及,卻沒有進入迦南;雖然得救,卻沒有進入“祂的安息”;最大的原因是由於“不信”,他們的眼睛只看當前路程的艱難,不信神的應許能夠兌現,不信神能帶領他們經過這艱難的曠野進入迦南;這不信的惡心,就是使他們不能進迦南的原因。其實神領他們出埃及的目的,是要他們進入神的應許地,但他們不信的結果,就使他們不能走到神所希望他們走到的地方。現今也有許多信徒只看環境的艱難和自己的軟弱,只看試探的厲害和人的失敗,而不信神的應許,不肯追求勝利的生活,進入基督的安息裏,以為這是不可能的;他們的一生,就在失敗愁苦和怨嘆之中虛度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