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二.所預表之靈意(4:24-27)

  使徒在此指出,這兩個舊約婦人的事蹟被記在聖經中,是要藉此表明律法與應許二約的關係:

1. 夏甲表律法之約“是出於西乃山”(4:24-25)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着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4:24-25)

  “這都是比方…”雖然舊約記載這兩個婦人的事蹟時,不過是將當時歷史發生之事實記錄下來,但這種記載原來並非偶然,乃是為着“比方”日後的兩個約而記載的。這樣,撒拉的不能生育,以及她的信心軟弱,和夏甲的被歸給亞伯拉罕為妾等事的發生,雖然似乎是出於人的種種活動所構成的歷史,但其實是照着神完成聖經的計劃而被選記下來,作為一種適當的“比方”,以解釋日後律法與應許二約的關係。

  “一約是出於西乃山”,這約就是律法的約。律法是出於西乃山(出19:1-6,24:4-8)。

  “生子為奴”,夏甲所生的兒子是作奴僕的,正好預表在律法下的人作律法“兒子”的人,也是作奴僕的。

  為甚麼夏甲是預表律法之約?“這夏甲二字是指着亞伯拉罕的西乃山”這句話已清楚指出,夏甲就是預表西乃的律法之約。雖然“夏甲”這名字的意思就是西乃,似乎是一種巧合,但保羅在此是站在使徒的地位上,按他所領受的啟示來解釋,指出這名字預表的屬靈意義。

  “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在此“現在的耶路撒冷”,就是使徒寫信時的耶路撒冷,也就是指當時的猶太教。而“西乃”被稱為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這意思就是“西乃”所代表的律法,與當時不接受福音的猶太教(即律法主義者)是相同性質的。為甚麼呢?因為耶路撒冷(猶太教)和她的兒女(信奉它的人)也像西乃律法之約下的人一樣,是“為奴的”。他們都是以遵守那些使人為奴的律法為本的。他們這樣遵守律法的結果,並不能使他們成為兒子,或得享兒子的自由,承受永生的“產業”,反之,倒是使他們活在律法的刑罰和懼怕之下,成為“奴僕”。

2. 撒拉表應許之約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4:26-27)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因為經上記着:‘不懷孕、不生養的,妳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妳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4:26-27)

  “那在上的”將這兩節所講的耶路撒冷與前節所提及的耶路撒冷區別出來。這“在上的”指天上的耶路撒冷。這樣,上節的耶路撒冷指地上的耶路撒冷,代表那不接受基督的猶太教與信奉它的猶太人(參太23:37);而在上的耶路撒冷,代表天上的聖城(來12:22;啟3:12,21:1-10),就是一切蒙恩得救的聖徒永久的家鄉。地上的耶路撒冷所代表的猶太人,是要靠行律法稱義,結果卻成為奴僕。但那得以有分於天上之耶路撒冷的人,乃是憑神的恩典,依靠那曾在耶路撒冷城外為我們受死的救主(來13:12),而被重生入神的家裏的。他們得以作為“自主婦人的兒子”,是自由而自主的。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注意“她是我們的母”這“她”英文聖經譯作 which 原文 hētis,是 hostis 的陰性單數式,指上句“在上的耶路撒冷”。而“我們”指保羅與一切基督徒,在上的耶路撒冷何以是基督徒的母?注意保羅在這裏是將“在上的耶路撒冷”當作“撒拉”,將基督徒當撒拉所生的“以撒”。因撒拉在這裏是代表應許的約,而基督徒是憑神的應許得重生(約3:15-16),又靠這應許之約中的基督而得生的(加3:14、16、22、24-26)。所以在新約恩典下得生的基督徒,也可算是應許之約所生的兒子。“新約”與舊約時代的“應許之約”實際上性質相通,都是憑恩典得着的。

  另一方面,保羅在上文將地上的耶路撒冷(即25節說的“現在的耶路撒冷”)與夏甲和西乃山的律法之約混為一談,因為律法之約與當時猶太教的律法主義者也有相同的特點,就是都靠行為稱義。

  “因為經上記着:‘不懷孕不生養的,妳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妳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7節),本節引自賽五十四章第1節解明上句“她是我們的母”的意義。為甚麼“在上的耶路撒冷”(亦即新天地中之新耶路撒冷)也會成為我們的母?它既不是人,怎會生育兒女呢?因為這正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換言之,這不只是保羅獨得的啟示,神也早已藉先知以賽亞預言了。那些在憑神的恩典和應許之約下得生的人,也就是天上新耶路撒冷的兒女。這樣,那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城”,豈不是比一般有丈夫的婦人有更多兒女麼?

  另一方面,“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也可指撒拉說。因為撒拉雖有丈夫,卻已老邁,她自己也已經過了生育的時期,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相似;但她卻因神的恩典得着所應許的兒子。憑信心跟隨亞伯拉罕之蹤跡去行的人,既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羅4:11-12、16)。當然也是撒拉的兒女,是撒拉所預表的應許之約的兒女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