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第一段 引言(1:1-10)

壹 問安(1:1-5)

讀經提示

  1. 默記第一章大意。
  2. 保羅在本書中的自稱有甚麼特色?
  3. 試以“基督的捨己”分析第4節。

第一章

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裏復活的父神)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3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一.著者自稱(1:1-2上)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裏復活的父神)”(1:1)

  “作使徒的保羅”,保羅在其他書信中的自稱,在“作使徒”之前多半加上“奉神旨意”或“耶穌基督的僕人”一類的話。在此第一句話就是“作使徒的保羅”,然而從第二句開始,另在括弧內對於他怎樣成為使徒再加以解釋。這種書信的開端,可以說是本書獨有的。使徒保羅顯然是要特別加重語氣,使受書人格外留意他“作使徒”的職分。這是他的榮耀,也是他說話的權威。他這樣自稱,是可以當之無愧的。

  “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着人”,這是從消極方面論到他使徒職分之由來。因加拉太教會有反對保羅的人,說他不是神所選派的使徒,他所講的道理也不是直接從基督耶穌而來,這可能因為保羅不是主耶穌親手設立的使徒,像十二使徒那樣;並且保羅是在主復活以後,十二使徒開始傳道時,才悔改歸主的。那些猶太主義者便利用這些事實毀謗保羅不是使徒。因此,保羅在這書信的開端,特別對於他使徒職分之由來加以說明。

  “不是由於人”,原文“人”是多數式,表示他作使徒的職分,不但不是出於某一個人的意思,也不是出於許多人的意見,總之,絕不是從人來的。

  “也不是藉着人”,“藉着”原文有“經過”的意思,即也不是經人的設立、按手、或其他人的儀式而得着的。他所以成為使徒,絕不是任何人的作為促成,乃是神奇妙的旨意所促成。所以他的傳道,不是憑藉人的勢力、才智或金錢為支持,乃是憑藉神的恩典和選召。

  按徒十三章,保羅初次旅行佈道時,曾有幾位在安提阿的“先知和教師”為他和巴拿巴禁食禱告,並且按手在他們頭上。但這種按手,不過是一種同心和一種見證的表示,卻不是說保羅的職分是由他們設立的。他們只不過見證:保羅出外佈道,他們在心靈上跟他同心。

  “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裏復活的父神”,這兩句是從積極方面說明其職分的由來。雖然保羅不是耶穌基督在肉身活着時所設立的使徒,但他也像其他使徒一樣,是基督親自設立的。雖然十二使徒在聖經中有其特殊的地位,正如主在世時所說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8;參路22:30),但除了十二使徒以外,還有使徒保羅和巴拿巴等(徒13:2,14:14),是基督藉聖靈所設立的。

  “與叫祂從死裏復活的父神”,特別提到這位父神是叫耶穌基督復活的父神,因基督從死裏復活,乃是救恩的根基。“死裏復活”這句話已經包括了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在內,而成為福音主要內容的簡稱。這基督既是神叫祂從死裏復活的,就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又是應許中的彌賽亞(參詩2:6-9;來1:5,5:5)。而這位復活的基督,乃是保羅親眼所看見的(徒9:1-19;林前15:8)。並且保羅所領受往外邦傳道的職分,正是祂在復活的異象中所賜給保羅的:“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徒26:15-18;參徒9:15,21:21)。這樣,保羅雖不是基督在肉身時所設立的使徒,卻是基督在復活後所設立的;其為使徒之資格,已無容置疑了!

  聖經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使徒之資格,但按主設立使徒時所給他們的權柄,和他們工作的表現看來,使徒的證據約有:

  1. 有特殊的屬靈權柄,包括醫病、趕鬼、懲罰犯罪的人等(太10:1;徒5:1-11;林前5:5)。

  2. 親眼見過復活的主,作主復活的見證人(徒1:22;林前15:7-8)。保羅和巴拿巴雖在主復活後才被立為使徒,但其見證仍以主復活為中心(徒13:37,17:18,23:6,24:21,26:23)。

  3. 開荒佈道,建立新教會,所以聖經說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

  4. 其教訓足以列入聖經,作為教義之根據,具有與神的話同等的權威(參帖前2:13;加1:12;彼後3:2、15-16;及新約使徒書信)。

  這些條件,保羅全都具備。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1:2上)

  這些“眾弟兄”大概是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的同工,如徒二十章4節所記的所巴特、亞里達古、西公都、該猶、提摩太、推基古和特羅非摩等人。(但若本書是保羅第一次遊行佈道時所寫,則“眾弟兄”大概是指巴拿巴和一些不知名的弟兄們。)

  無論如何,“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這句話顯示:

  1. 保羅尊重他的同工,並不輕忽其同工的工作。

  2. 這封書信所討論的一切真理問題,不只是保羅的意見,也是一切同工的意見。是他們所一致贊同的,所以一同具名。

  3. 關心加拉太各教會的,不只是保羅一人而已,還有與保羅在一起的眾弟兄也關心他們。

  在今日教會中,這種關心各教會的“眾弟兄”何等少!他們能關心自己所在的教會已經難得了,還有許多人連自己的靈性情形也要別人關心呢!

二.受書人(1:2下)

“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1:2下)

  加拉太是一個省,包括以哥念、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從“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這句話顯見當時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不只是一處的教會,乃是各城,甚至全省的各教會,都受了迷惑。所以,這是一封給各教會的公函,不是只給一個教會的公函。

  這告訴我們一項事實,就是當神的僕人努力作工的時候,神的仇敵也在努力作工,以敗壞信徒的信仰。

三.祝禱(1:3)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1:3)

  雖然加拉太人偏離正路,雖然保羅要嚴厲的責備他們,但他仍然先為他們祝福。神的僕人應常存祝福的心。其實,保羅雖然苛責他們,仍然是出於愛心,絕無懷恨或咒詛的存心。

  “恩惠”是“平安”的根源;“平安”是“恩惠”的果子。先有神所賜的恩惠,後有神所賜的平安。這些恩惠與平安,都是天上的福氣,是從“父神”藉着中保耶穌基督而賜給我們的。離開這賜福的源頭,便無法得着屬天的福祉。對於這些偏離福音正路的加拉太人,這是有意義的提醒。他們不是從父神領受得救的恩惠與平安麼?如今竟想憑自己的善行,以成全所得着的救恩,這等於離開賜福的源頭,向自己求恩惠與平安!

四.頌讚(1:4-5)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1:4-5)

  為甚麼保羅在祝禱之後便提到基督的救贖,以歸榮耀於父神?這暗示他為加拉太人的祝禱也是根據基督所成就的救贖恩功。若不是基督照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就沒有人可以領受基督的恩惠與平安;也沒有人可以為別人向父神求恩惠與平安。

  第4節有三要點:

  1. 基督為甚麼要捨己:“為我們的罪捨己”。這“捨己”是基督大愛的具體表現;又是神絕對公義的明證。基督若不是用大愛愛我們,神若不是完全公義,基督何須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一切蒙救贖的人必須認識清楚:我們一方面是在神大愛的策勵下,用自由喜樂的心事奉神;一方面也因認識神對罪的絕對公義,而存敬畏的心事奉祂。

  基督的捨己,是從天上寶座的榮耀開始,直到卑微羞辱的十字架;又藉着十字架進入榮耀裏,被升為至高(腓2:5-11)。這由至高的榮耀自願降為至卑,又被升為至高的道路,就是捨己和背十字架的道路。這不但是祂自己所走過的道路,也是祂要求每一個跟隨祂的人所行走的道路(路9:23-24)。我們若要認識基督為我們的罪所作的捨己犧牲是多麼大,必須認識祂原本的榮耀和祂的十字架。使徒保羅自己所走的,正是一條捨己和背十字架的道路。所以,他對基督的“捨己”有更深切的體會,而為此稱頌,歸榮耀於神。

  2. 基督怎樣捨己:“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表明祂對我們的大愛;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羅5:8)。基督“照”神的旨意為我們死,表明祂對神的順服。這“照神的旨意”的意思,包括按照神的時候、神的方式、和神的計劃(參約7:6、8、30,8:30;徒2:23)。祂不但願意為拯救罪人作最大的犧牲,並且是照神的旨意而犧牲的。唯有這種犧牲或善行,才是有價值的。

  這句話也說明: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這件事不獨是基督的愛,也是父神的愛。救贖大恩的成功,乃是三位一體的神同心愛我們的結果。

  3. 基督為我們捨己的目的是甚麼:“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和救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兩者意義不同。救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是關乎得救的經歷;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是指生活成聖的經歷。祂不獨是要擔當我們罪惡應受的刑罰,也是要在我們今日所生活的世代中,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勢力。我們所生活的這世代被稱為“罪惡的世代”,因為它是在罪惡勢力的包圍之下,不論我們眼睛所看見的、耳朵所聽見的,在家在外,到處都有罪惡的誘惑。罪惡勢力好像四面圍繞着我們。勝過這種罪惡的力量也包括在基督的完全救恩之內。基督的十字架不僅為我們除去了罪的刑罰,也為我們勝過了罪的權勢。現今我們可以憑着聖靈的能力、真理的亮光和真實的信心,在每日的生活中勝過罪惡。

  “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就是脫離這世代的種種罪惡,不陷在罪中的意思,不是指離開這個世界到另外的地方。

  “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基督救我們脫離罪惡世代的結果,使一切蒙恩者將榮耀歸於神。保羅向着這些已蒙恩的加拉太人表明他的心願:願神因基督的救贖得着完全的榮耀;願這些加拉太信徒不至因異端的侵擾,使神應得的榮耀受了虧損。

  “直到永永遠遠”表示只有神配受這種榮耀;因為除了神之外並沒有永永遠遠的存在者。但這永遠的榮耀卻是一切蒙救贖者在永世中所能分享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