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讀經講義



第三段 福音的使者(1:6-18)

讀經提示

  1. 為甚麼提摩太的恩賜要再“挑旺”?如何“挑旺”恩賜?
  2. 照你推想,保羅藉按手所給提摩太的恩賜是甚麼?
  3. 為甚麼保羅需要勸提摩太不要以他所受的苦難為恥?試推想他當時的情況。
  4. “祂已經把死廢去”何意?按10節基督顯明了甚麼?
  5. 試按9至10節歸納出福音的要點有幾項?
  6. 保羅在受苦中為所受的託付怎樣忠心?表現出怎樣的信心?
  7. 使徒的教訓為何可作我們信仰之根據(1:13)?
  8. “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我”(1:15)這話怎樣解釋?
  9. “阿尼色弗一家的人”有甚麼可作我們榜樣之處?

第一章

6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7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8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10但如今藉着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藉着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11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師傅。12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13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着。14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牢牢的守着。15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我,這是你知道的,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6願主憐憫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屢次使我暢快,不以我的鎖鏈為恥;17反倒在羅馬的時候,殷勤地找我,並且找着了。18願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憐憫。他在以弗所怎樣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保羅在本段中勸勉提摩太要作個忠心的福音使者,為福音勇敢剛強地站立,好好地運用神所賜的恩賜,不要把為主受苦當作羞恥的事,反倒要靠着聖靈牢牢地守住所信的道。

壹 挑旺恩賜,剛強站立(1:6-7)

一.如何挑旺恩賜(1:6)

“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1:6)

  “為此”應指上文第5節的理由,保羅提到提摩太的外祖母羅以和他母親友尼基,在概論中已提到在本書中保羅喜歡藉着過去神的恩典來激發現在的信徒長進。在這裏保羅也提到神在提摩太家中的恩典,神如何看顧他外祖母及母親又看顧到他自己,那在外祖母和母親心裏的信心也在他心裏,他的長輩所經歷的這位可信可靠的神,也是他的神。保羅在此提醒提摩太,要他更加鼓勵、追求長進。

  “提醒”是保羅使提摩太挑旺恩賜的方法,如何使他的恩賜得挑旺?如何使他剛強起來?就是用提醒的方法。“提醒”表示這是提摩太已經知道了,保羅只是再提醒他。神的可信可靠,是他從小就已知道的,但在他灰心沮喪的時候,對神那些奇妙的作為、信實的應許,在觀念上可能已模糊了,所以保羅就用這些話來提醒他。

  我們常需要別人的提醒,因為我們的記憶力有限,一定有不小心的地方,也會有沉睡的時候,就算像提摩太這樣一位保羅的得力助手也不例外。這就像一個身體最健康的人也會有生病的時候;一個最儆醒的人也會有沉睡的時候一樣;靈性方面也是如此,所以保羅在這裏“提醒”提摩太。這個字用得非常有意思,一方面表示提醒人的自己有一個很謙虛的態度,不是“指責”乃是“提醒”,表示自己也可能有沉睡的時候;另一方面表示他並不輕看那被提醒人的軟弱,那不過是人一時的軟弱而有的打盹情形。保羅雖然指出提摩太的軟弱,但他並沒有輕看他的意思。許多在軟弱中的人,所需要的常是你的提醒,並不一定要用很新鮮特別的話,可能只是很熟悉很普通的話就能在他心中發生很大力量,叫他得着能力,勝過當時的試探或試煉。如同人在暗中摸索時,雖然給他的只是一點點微弱亮光,但卻足以照亮他的腳步,使他可以走在正路上,得着最有意義的幫助了。

  有些信徒以別人一時的軟弱,作為自己不遵行主道的理由,這種態度是完全錯誤的;或以別人一時的失敗作為批評的話柄,這就好像看到一個人在黑暗中迷了路,不給他亮光反而譏笑他,這是很不合理的。

  “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這話表示使徒有按手給人恩賜的權柄,在提前四章14節已提過(請參考本合訂本“提摩太前書”註解。)

  “再如火挑旺起來”,這裏保羅用火的漸漸不旺盛作比喻,表示信徒所領受的恩賜,常因靈性的消沉而不能很好的應用,當炭火燒得很旺的時候,很容易在其上有一層薄薄的灰,將火遮蓋,所以當炭火燃燒了相當時間之後,需要用鐵條把它挑旺起來,使外面的灰脫落,火得到新鮮空氣的供應,就可以燒得更旺。我們在屬靈恩賜上的運用也是這樣,不但應該把所有才幹能力都放在神的祭壇上,讓祂焚燒,而且應該讓聖靈在我們心中常常挑旺我們,挑動我們的心,叫我們一切的才幹,都能讓聖靈很活潑很自由地來使用,然後愛心的火才會燃燒得旺盛。

  “挑旺”正如上文的“提醒”,並不是說他原來沒有這恩賜,乃是已經有的;使它運用得更好,這就是“挑旺”的意思。“挑旺”並不是加炭,加炭就表示火力不夠,“挑旺”乃是有了火力,只不過是被火炭蓋住了,如果能接受更多氧氣,它就能燃燒得更旺盛。許多時候我們並不是沒有能力勝過試探,不是沒有能力應付我們的工作,也並不是沒有能力活出主的愛來,乃是因為被魔鬼的詭計所欺騙,叫我們灰心喪志、悲觀,以致不能很勇敢地、有信心地運用我們的恩賜,使它發生最大的果效。保羅在羅十二章第3節說到我們運用恩賜要照着信心的大小,如有極大的恩賜,卻沒有那麼大的信心去運用,就好像有許多的火炭卻沒有被挑旺,缺少空氣,不能使它發揮大的火力、效力。

  從本節看來,提摩太當時是有點灰心、膽怯,大概他在工作上,本身都遭遇相當的困難,同時也熱切盼望保羅能到以弗所和他相會。誰知保羅在米利都,快到以弗所之前就被捉拿到羅馬去,這叫他非常失望,只好孤單地在以弗所應付那些傳異教的人,這些人當然不會很馴良地聽提摩太的話,而是用各樣的詭計擾亂教會,增加提摩太工作的困難,以致提摩太沒有充分的膽量,以盡量運用他的恩賜,沒有充足的信心使用他的屬靈才幹,所以保羅在這裏提醒他。

  “提醒”亦含有使他回想的意思,當我們回想神在我們身上說不盡的恩惠,並祂所給我們的種種能力和恩賜,自然我們的心就會火熱,更有能力,更有膽量去奔跑我們當跑的路,作我們該作的工作。

二.為何要挑旺恩賜(1:7)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1:7)

  “膽怯”常是我們不能充分運用恩賜的基本原因,為甚麼能作的作得不好、能說的說不出來?因為膽怯。但神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的心。

  “賜”原文 edōken,是過去式,英譯作 gave 表示神已經賜給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心既然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為甚麼我們會表現出膽怯、軟弱、退後呢?神既然已經賜給我們剛強、仁愛、謹守的心,為甚麼我們還要停留在膽怯、軟弱、灰心的光景裏面呢?既然神所給我們的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可見軟弱、灰心、沮喪都不是從神而來的,而是從魔鬼來的。我們應該丟棄這些,接受從神而來的恩賜。因為剛強、仁愛、謹守的心也在神給我們的恩賜之列,神所給我們的,不但有工作上的恩賜,也有屬靈品德上的恩賜。工作上的恩賜應該挑旺;屬靈品德的恩賜如愛心、勇敢等也都應該靠着主挑旺起來。“剛強”就是有能力的、不容易打倒的、很勇敢的。對待魔鬼需有剛強的態度,提摩太因為保羅被捉拿,眼睛難免會看到黑暗勢力的厲害,和他自己目前所面臨的假師傅、傳異端等人的攪擾,覺得難以應付,有膽怯的心。保羅告訴他“神所給我們的是剛強的心”,我們要用剛強的心來對待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一向跟隨着保羅的提摩太,工作中如遇到重大困難,通常都由保羅決斷,現在卻因保羅要為主殉道,面臨一種新的經驗,需獨自應付所遇的困難,這種情形頗似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忽然覺得自己要應付強敵的光景,難免心中若有所失,又有些膽怯。

  “仁愛”原文就是“愛”,人的剛強和勇敢常會表現得殘忍,沒有憐恤和同情的心。許多勇敢的戰士就常把殺人當作很平常的事,但是神所賜給我們剛強的心,卻有仁愛和神的愛心包含在其中。它一方面勇敢剛強,一方面又滿有神的愛心,這種愛心向罪惡絕不示弱,也不向錯誤妥協。保羅在林前十三章提到愛是一切工作的價值,是激勵我們為主生活、為主工作的能力(林後5:14-15)。約翰在他的書信中也同樣地告訴我們,愛心是真信徒的憑據,所有從神生的,必定能愛那些神所生的人,沒有這愛心的人可說不是從神生的。約翰說“在愛裏沒有懼怕”,可見真正的愛心是和剛強連在一起的。當我們專愛主,又照神的旨意愛人的時候,就沒有甚麼可懼怕的了。憑愛心行在神的旨意中,就不必懼怕魔鬼的攻擊,更不怕魔鬼使者的攻擊。

  “謹守”表示,我們不輕易放棄自己在神前該盡的責任和本分,而且需要非常小心。“剛強”和“謹守”連在一起,如同俗語所說的“膽大心細”,作基督真理的戰士不但需膽大心細,還要有愛心。“心”字原文是“靈”pneuma,神所給我們的是剛強的靈,叫我們有能力為真理爭戰;是仁愛的靈,叫我們可以實行神的愛心來愛神愛人;又是謹守的靈,使我們謙卑,常常倚靠神來盡我們的責任。這三樣都是神的恩賜,應該把它挑旺起來,是神所已經給我們的,應好好地加以運用,我們就可以在主的工作上成為一個得勝者。

  按本段上下文,我們可以知道,信徒要保持裏面愛神的火常常旺盛,應該:

  A. 常常禱告,常為別人禱告,也請別人為自己禱告。保羅為提摩太禱告,雖身在牢獄,卻能保持心中愛火旺盛,因為他自己常常禱告,也常替提摩太和別人禱告。

  B. 要常常想念神的恩典。保羅提醒提摩太,神過去所行,在他外祖母、母親,及他自己身上的恩惠。常常思念主的恩典,愛神的心就能經常保持火熱。

  C. 應該為主作見證。下文告訴我們,保羅勉勵提摩太,不要以為主作見證、為主受苦為羞恥。羅十二章11節說:“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怎樣才可以心裏火熱呢?就是要常常服事主,常常為主作見證,甚至因為主作見證而受苦難,這樣就使我們愛主的心更熱切,經常保持旺盛;我們的心靈也能更活潑,更有能力為主作工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