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讀經講義



陸 樂捐的賞賜(9:6-15)

一.多種多收(9:6)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9:6)

  “少種…多種”可見所有為神家的需用而獻出的錢,都不是損失,而是“種下”,日後必要收成。就像農夫下種,不會以為是損失,倒會為所種下的滿懷希望。而且種下的愈多,收成的希望也愈豐。所以,會不會多收,全在自己要不要多種下去。全節的語氣,顯示在這方面的善事上,我們不要多收獲,多得賞賜,可以由自己選擇。多獻上的必然多得賞,就像多種下必然多收一樣,是理所當然的。保羅還恐怕讀這書信的人不放心,所以再加上一句:“這話是真的。”

二.蒙神喜愛(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9:7)

  神所喜愛的捐獻是甚麼樣的捐獻呢?是樂意的捐獻。怎樣才是樂意的捐獻呢?“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所謂“隨本心所酌定的”,就是按照自己樂意的程度而作。每個人必定能知道自己獻出多少會“樂意”,過了多少會感覺為難。奉獻錢財,常與樂意的心、信心程度,和經濟能力這三方面有關聯。只有奉獻者自己才能從這三方面酌定所要奉獻的數目。

  “不要作難,不要勉強”捐獻而“作難”或“勉強”,不外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出於自己的虛榮心,看見別人捐獻得多,自己不甘落後,結果,在外表的數目字爭得勝利之後,卻又為所獻的數目很大而不甘心樂意。另一方面是被人勉強,在別人過分的勸說、催促之下,不得已承諾奉獻一個數目,卻不是本心所願意獻的。

  教會初期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正是因勉強奉獻而受罰。不過他不是被人家勉強奉獻,而是自己的虛榮心使他作了虛偽的奉獻。所以“隨本心所酌定的”,不但酌定自己捐獻的能力,更是酌定對捐獻的心有多少。保羅的意思不是不鼓勵信徒盡力奉獻,但是他更強調樂意奉獻的重要。在前面幾節他誇獎馬其頓教會的捐獻是過了他們的力量,所以他不是說我們不可以作一種超過自己力量的奉獻,像那窮寡婦的奉獻那樣;而是說如果沒有那樣樂意奉獻的心,與其作難,倒不如不越過自己的能力,寧可捐得少一些,總要保持“樂意的心”。

三.多蒙恩惠(9:8-10)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9:8)

  這是給行善者的應許,神能將各樣恩惠多多的加給他們。“多多加給”的目的是要叫我們能多行各樣事。換句話說:神使我們財物豐富的目的,不但表明神對我們的恩惠增多,而且表示神交託給我們的責任也增多了。祂多給我們,是叫我們多行善。所以這一節聖經的意思是,我們樂意捐獻的結果,就能夠更有能力,可以為神多行善事。這種多行善事的能力,本身就是神的賞賜之一。

“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9:9)

  本節引自詩一百一十二篇9節,證明幫助窮人這件事確是神所喜愛的。捐獻錢財的人,常以為捐獻出去之後,自己能夠享用的就減少了。這節聖經就是強調我們為主所拿出去的,並沒有減少,反而存到永遠(參箴19:17;太6:20;提前6:18-19)。錢財原是只屬今世有用的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基督徒卻可以作神錢財的受托者,趁着還能運用它的時候,把它存到永世裏去。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9:10)

  神就是那“賜種給撒種的”,那些肯多為神撒種的,神就增添他的種子,又要增添他們“仁義的果子”。上節說明我們的善果是不會失掉的,要存到永遠。本節更積極地指明,不但存到永遠,而且愈來愈增多。注意,本節提到兩方面的增多:(1)種子的增多,(2)果子的增多。換言之,不但將來積存在天上的善果增多,現在手中行善的能力也增多。所以本節的精義與主耶穌所講“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意思是一樣的。我們在錢財上愈肯為主作忠心的管家,主也必把更多的錢託付我們。

四.凡事富足(9:11)

“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着我們使感謝歸於神。”(9:11)

  樂意奉獻的人所得的第四項賞賜是可以“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說明了上句的富足指物質方面。對於樂意用財物幫助缺乏者的人,神喜歡讓他們更富足。基本上,神不但喜歡祂的兒女在屬靈上富足,也願意我們在物質上富足。只是許多人在富足時只知自己享受,忘記了對別人該盡的責任。所以對於那些忠心作神錢財管家的人,神是樂意讓他們富足的。

  注意本節下半提到神叫人富足的兩個目的:(1)可以多多施捨。(2)使感謝歸於神。

五.可以叫神得到榮耀(9:12-14)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多多的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神。他們也因神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裏,就切切的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9:12-14)

  從本段經文我們知道保羅所辦這供給的事,還是偏重於幫補聖徒的缺乏。從使徒行傳第四章我們看見,門徒曾過凡物公用的生活,很多人把他們的房屋變賣;但那只是暫時的,聖靈也沒有要教會永久這樣實行。所以在使徒時代末期沒有再看見那種凡物公用的生活,可是用另外的原則來代替,就是那些富足的要“補”缺乏的。

  在此,使徒指出在財物上幫助缺乏的人有兩樣好處:(1)能使受助者從物質的供應上得到憑據,證明信徒的愛心是實在的,就把榮耀歸給神。(2)能使他們受激勵也關心那些幫助他們的人,為他們禱告。愛心的行動能激發對方產生回應。藉着物質的幫助,激發受助的人“想念你們,為你們禱告”。這不只是獲得一種報償而已,更是使那些心靈已經疲乏,愛心已經冷淡的人,大得鼓勵,而覺悟到自己也該愛人,為人禱告。信徒在財物上相通互助,也是善用金錢以增進屬靈方面利益的方法,遠勝於為肉慾虛榮而枉費錢財。

  總結12至14節可知:

  在財物上供給弟兄是具體愛心之憑據。願意為別人的需要而捐獻錢財,也是“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的效果。雖然福音的主要目的是救人的靈魂脫離罪與死,但福音的基本原理是愛與犧牲。所以實行愛心而在物質上照顧別人的缺乏,是接受福音的自然效果。

六.說不盡的恩賜(9:15)

“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9:15)

  為甚麼保羅發出這樣的感謝?神那說不盡的恩賜是給“施”的人還是“受”的人呢?當然應該概括一切幫助人的和受幫助的兩方面。保羅講到這種“授受的事”時,看見了神無限的豐富。神的兒女們能夠藉着錢財上的捐獻,使那些捐獻的人自己經驗到神說不盡的恩賜,又使那些受幫助的人也經驗到神說不盡的恩賜。神藉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樣奇妙的安排和善意,遠超人的口舌所能盡說。保羅不禁大有感觸,因此他只能說:“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