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段 愛心的捐獻(8—9章)
讀經提示
- 馬其頓教會在金錢的奉獻上有甚麼美好的榜樣?
- 我們該怎樣奉獻錢財?預先承諾的奉獻是否符合聖經原則?
- 哥林多人似乎對自己曾經承諾的奉獻不大熱心了,類似的情形是否也發生在現代的教會中?該怎樣處理這種情形?怎樣鼓勵信徒奉獻而又不至於勉強?
- 神為甚麼允許有些人有餘,另外一些人缺乏?
- 保羅為甚麼要派兩位弟兄與提多共同負責收取捐款?教會在處理公款的事上該有甚麼原則?
第八章
1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2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3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4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5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6因此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開辦這慈惠的事,就當辦成了。7你們既然在信心、口才、知識、熱心,和待我們的愛心上,都格外顯出滿足來,就當在這慈惠的事上也格外顯出滿足來。8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藉着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10我在這事上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是與你們有益;因為你們下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11如今就當辦成這事;既有願作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12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13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14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15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16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17他固然是聽了我的勸,但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裏去。18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19不但這樣,他也被眾教會挑選,和我們同行,把所託與我們的這捐資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20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21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22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這人的熱心,我們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現在他因為深信你們,就更加熱心了。23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24所以你們務要在眾教會面前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
壹 稱讚馬其頓教會(8:1-5)
這幾節經文提到馬其頓教會如何樂捐,可作哥林多人的榜樣。馬其頓是一個很大的地區,馬其頓的眾教會,最少也包括腓立比,帖撒羅尼迦等教會。
一.捐獻是神所賜的恩(8:1)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8:1)
所謂“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就是指馬其頓眾教會為神工作的需要,樂意奉獻的心意(見下文第2節)。
可見使徒看來,願為神的聖工奉獻,不是個人的偉大,而是神的施恩。能有機會為主的工作奉獻錢財,不是虧損、不是個人的偉大,倒是神的恩典。
二.在窮乏中的捐獻(8:2)
“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8:2)
馬其頓教會在極窮之中還是樂意奉獻的。人們常以為自己在平安的時候,才有責任奉獻錢財幫助別人。但是馬其頓眾教會所留下的榜樣,給我們看見這種觀念是錯的。奉獻錢財幫助人,是我們經常要學習的功課。就是在“大試煉…極窮…”的時候,還是應該學習盡本分奉獻。看腓立比書就知道,馬其頓的教會並不是很富有,如腓四章19節所說:“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保羅所以會寫這話表示腓立比信徒並非很富有,他們在一切所需用的事上還是常常仰賴神的。在腓四章16節說:“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根據徒十七章2節記載,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時間只有三個安息日,停留時間很短,但腓立比信徒卻一次兩次打發人送錢給保羅。可見腓立比信徒並非很有錢,但他們是盡力量奉獻,否則,何必一次兩次地送錢給保羅;若他們一次送給保羅的錢很多,就不用在短短三個禮拜裏,分兩次送錢給保羅了。
三.盡力的捐獻(8:3)
“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8:3)
使徒保羅為他們作見證,證明馬其頓教會不但盡力奉獻,甚至過了他們的力量。如果不是自己甘心樂意奉獻,就很有理由推卻,絕不至於過了他們的力量。
“過了力量”也表現他們奉獻的信心。既然過了力量,也就是他們經濟能力所負擔不起的。把金錢奉獻了之後,會叫他們在現實生活上立即面臨艱難的局面。如果沒有信靠神的心,不怕為主犧牲,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奉獻。
四.請求給予捐獻的機會(8:4)
“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8:4)
他們把能夠奉獻錢財給別的聖徒使用,看作是一種很難得的權利,惟恐沒有機會為人捐獻;甚至再三地求保羅,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種態度實在要叫今天的信徒慚愧。某公司增發股票,申請認購的數目竟超過增發股票數額的三十倍。這無非因為大家都認為可以投資在這間公司是很難得的機會,所以有那麼多人來爭取。現在我們對於奉獻錢財為神家的需要而用,是否真的看作難得的投資機會?
五.先把自己獻給主(8:5)
“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8:5)
為甚麼馬其頓的信徒能夠這樣奉獻呢?因為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了主。他們過一個真正完全奉獻的生活,一切所想所求的,都是為着主的益處。這樣當他們想到別的聖徒有需要時,就會盡力幫助他們。所以一個真正奉獻的人,必定樂意奉獻錢財。奉獻錢財是我們的一種考驗,看我們到底是不是過完全奉獻的生活?凡在真理上歸附神的,也必甘心把錢財歸神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