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二.信徒的準備(5:4-11)

1. 為甚麼要儆醒準備(5:4-7)

  A. 因信徒是白晝之子(5:4-5)

“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裏,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5:4-5)

  這兩節指出信徒要儆醒準備的第一個理由,就是信徒跟世人有明顯的不同。世人是屬黑暗之子,但信徒卻不屬黑暗,而是光明之子、白晝之子。

  “你們卻不在黑暗裏”這句話表示:(1)凡是真信徒都是不在黑暗裏的人。(2)世人在神眼中都是屬黑暗的,因為他們不認識光明的神。主的日子來到對他們像“夜間”的賊那樣。(3)“黑暗裏”跟上文2節的“夜間”互相影射,暗示基督的來臨對屬黑暗的人來說,正像“夜間”那麼悲觀和可怕。他們將要因他們的罪進入永遠的黑夜裏。而“主來像夜間的賊”對信徒來說,只是時間的不可預測,按實際卻是引進光明的白晝(羅13:12);但對不信的人來說,卻是報應和審判的來臨。

  “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上文既說主來的日子像賊一樣,信徒怎麼能叫“那日子”不像賊一樣的臨到我們呢?就是本節首句所說“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裏”。換句話說,我們只要行在光明中,不作黑暗的事,作好了準備,那麼主來的日子雖然像賊一樣難測,對我們來說無論甚麼時候來,都不會像賊來那樣可怕了。

  本句的“像賊一樣”跟第2節的像賊,意義上各有所偏重。第2節的“賊”偏重賊來的時候的難以預測,本節則偏重在賊來的時候所帶來的“災禍”的可怕。

  “你們都是光明之子…”,既是光明之子,就該生活得像光明之子,既不屬黑暗,就不該行在黑暗中,只要生活為人像“白晝之子”,就可隨時迎見主的來臨(參弗5:8-14)。

  B. 因信徒不該沉醉(5:6-7)

“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5:6-7)

  “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這“別人”就是上文第3節的“他們”,跟第4至5節那些屬黑暗的人。他們對神的旨意一無所知,對罪惡痛苦的結局和神的憤怒,像睡了的人那樣沒有感覺。

  “睡”是完全放鬆,不加提防的意思。睡了的人對面臨的危險,敵人的加害,都不提防,放心地安息,毫無危險的感覺。

  “睡”是懶惰的象徵,懶人多睡(箴26:13-14)。在屬靈的事上提不起勁的人也像懶人。

  “睡”也是招致貧窮的原因(箴24:33-34)。不尋求神的事,因此世人的心靈常感覺虛空貧乏。

  睡了的人最容易被魔鬼吞吃,是吼叫的獅子所要尋求的目標(彼前5:8)。

  “醉”是貪愛世界,縱情逸樂的象徵。醉了的人失去了理性和意志力,更容易陷入罪惡的網羅。

  魔鬼藉着各種屬物質的誘惑,和罪中暫時的享樂,叫人在死亡的陷阱中陶醉。把可怕的罪惡,看成美夢的實現,對永死的危險完全麻木,對魔鬼的試探完全沒有反抗的能力。

  “睡”與“醉”,都是“屬黑夜”、“屬幽暗”之人的生活情形,基督徒卻不要睡,也不要醉;因為基督徒是“白晝之子”。在屬黑夜的人方面,睡與醉都是合理的享受;黑夜了,難道不能醉不能睡麼?但在屬白晝的人方面,睡與醉都是絕不合理的;白日是應當儆醒工作的時候,怎能醉酒貪睡呢?所以,基督徒“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雖然在我們周圍有許多“別人”對於罪惡視同兒戲,順應黑暗的潮流而生活;但我們卻不能隨從他們的樣子,因我們雖然活在如黑夜的世代中,卻是屬白晝的人,應當趁着白日多作主工(參約9:4)。“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羅13:12-13)。

2. 怎樣準備主來(5:8-11)

  A. 配備信愛望(5:8-9)

“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5:8-9)

  “但…”跟上文那些屬黑夜的人相反,信徒既屬乎白晝,所以不但不要醉不要睡,還要把自己用信望愛配備起來。

  在本書第一章中,使徒論及信、愛、望是一種品德,使信徒甘心為主作工,為主勞苦,為主忍耐。在這裏,使徒論及信、愛、望是一種屬靈的兵器,可以保護信徒的“胸”與“頭”。在基督徒靈性經歷上,許多時候,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聰明、手段或其他,而是屬靈的品德。

  使徒在提醒信徒要儆醒等候主的時候特別提醒他們要防守“胸”與“頭”。胸代表我們的心意,頭代表我們的思想。在這個時代中,信徒所遇到最厲害的爭戰是心意和思想方面的爭戰。在教外有許多反對神的主義和學問,使我們對神的信念很容易發生搖動;在教內有各種令人驚奇的“不法的事”,使我們對神的愛心漸漸冷淡。信、愛、望是應付這些試探的兵器;“信”是在意念上堅定我們向神的心,“愛”是在情感上堅定我們向神的心,“望”是在思想上使我們以天上的事為念。我們若要保守自己的心就應當以“信和愛”為護心鏡,使我們揀選從神來的,拒絕從魔鬼來的。若要保護我們的思想不成為世界的俘虜就要以得救的“盼望”為頭盔常思念一切有關永世之應許和榮耀。

  注意:聖經在這裏先提信和愛的護心鏡,後提盼望的頭盔。與林後前十三章13節之次序略為不同。心意的堅定和揀選,是會影響我們的思想的。向神的心不堅定,我們的思想便很容易被這世界的思想所同化;向神的心意堅定,我們的思想便日漸被聖經的思想所同化而以天上的事為樂!

  保羅在弗六章14至18節更詳細的講論信徒屬靈爭戰的全副軍裝,在17節也提到“救恩的頭盔”。其中“救恩”與本節的“得救”英文聖經都譯作 salvation。但本節加上“盼望”,“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強調將要來的救恩,就是指主再來時信徒身體的得贖。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5:9)

  全節只是要指明神對我們的好意,不是討論神預定的問題。使徒在此把神向我們所存的一項美善心意說了出來,這美善的心意就是:我們的得救,不是出於神偶然的憐恤,像對路邊乞丐施捨那樣;我們的得救,是早在神計劃中的一件大事。神是專誠打發主耶穌來救我們,不是順便地把我們救起來。

  雖然接受神救恩的手續是十分輕省的,但神救恩的完成卻經過長期的計劃和繁重的準備,付出了極大的代價才成功。我們不可因這救恩是那麼容易就可得着的,便輕忽了神在祂永遠計劃中“預定我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的心意。這心意說明了神早在創世以前已經對我們存有一種美好的期望,而我們的得救,就是神經過長遠年代的等候才得以實現的期望。所以,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都應當因神這種心意受到祂愛的驅策而生活,絕不可使祂這種期望受到打擊或損害。因此我們不能“睡”,也不能“醉”;我們要用“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用“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等候基督的再臨。

  B. 與主同活(5:10)

“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着、睡着,都與祂同活。”(5:10)

  魚與鳥不能同活,人與獸也不能同活,因為生命不相同。照樣,罪人與神也不能同活,因為人的生命與神的生命不同。但基督替我們死的結果,使我們因祂的死而得着神的生命,可以與他同活,並且這正是祂替我們死的目的。

  “同活”最表面的意思就是共同生活。與主同活,就是在我們一切生活行事上讓主與我們一同有分:我們的衣食、居住、行程、職業、前途,和一切,都是祂與我共有的,我們應當在這一切事上與祂同心(腓2:5)、同行(約壹1:7)、同在(太28:20);一切難題與祂商議,一切重擔與祂同擔,使祂在我們的生活中,確實地成為我們共同生活的密友。我們無論醒着睡着,都沒有撇開祂而單獨行事。這種生活就是主甘願為我們捨命而盼望我們能過的生活。注意,不但“醒着”,就是“睡着”也是與祂同活。“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

  C. 彼此勸慰建立(5:11)

“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5:11)

  “所以”接上文,既然神的好意預定我們得救,不是預定我們滅亡,所以我們不要辜負神的好意;既然主耶穌替我們死,是要叫我們與祂同活,所以我們就該互相勸慰、彼此建立、天天為主而活。上節注重信徒個人為主而活,本節注重所有為主而活的人,應該彼此扶助、互相聯絡,把個人與主同活的人生觀,實際應用在教會的生活中,使教會成為一個活出基督的團體。

  “彼此勸慰”,似乎指不要為上章所提到那些在主裏睡了的人憂傷,倒要彼此勸慰;但也同樣應用在信徒遇到類似的遭遇中,都要用主再來的盼望互相勸慰。

  “互相建立”,使徒把基督徒屬靈生命和品性的培養看作一種屬靈“工程”,要互相用真道建立起來。每一項試探或挫折,每一項挑戰性的使命來到,都不會單單影響一個人,也必定影響別的信徒,因我們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不是單獨生存的個體,是息息相關的。所以我們都該趁機會互相建立,用真道彼此勸勉,叫眾人在屬靈的品格上更堅固,更有能力應付所要面對的問題。教會眾信徒屬靈的生命更堅強壯大之後,就可以應付各方面的挑戰,像房屋建造得堅固牢靠,可以不怕“雨淋”,“水沖”,“風吹”各方面的打擊。

  “建立”原文 oikodomeō,在新約書信中共用過十一次。中文和合本的聖經,除本節譯作“建立”外,羅十五章20節,加二章18節,彼前二章5節譯作“建造”;林前八章1節,十章23節,十四章4節(二次)、17節譯作“造就”;林前八章10節譯作“放膽”;彼前二章7節譯作“匠人”。按聖經的用法,這字比較偏重於指靈性品德方面的建立。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