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陸 如何對待一般弟兄(3:8-12)

  這幾節可說是以上小分題之總結。特別是第8節說“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顯見是對上文的教訓作一項結論。在此分四點討論: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3:8)

一.要同心相愛(3:8)

  在此“總而言之…都要…”,表示都當盡力放下一切理由,排除一切攔阻,追求與別的肢體同心。這句話並非否認信徒之間不會有意見;反之,它正承認信徒之間是可能發生誤會和歧見的。因為事實上,信徒在一個教會中,縱使不是因放縱私慾而彼此衝突,亦會因在真理方面的追求發生不同的見解,而有岐見,或誤會…但無論是甚麼原因,“總而言之”不計較任何理由,都應保持在主內的同心,放下獨尊的成見,彼此體恤、互相包容(參腓1:15-18,2:5;林前2:16;約3:26-30)。

  聖經中常給我們看見教會之同心與否,對福音工作的進展有極大關係(太18:19;徒1:14,2:46,4:24,5:12)。信徒若看重福音工作的利益過於一切,就自然很容易與弟兄姊妹同心興旺福音了。

二.彼此體恤(3:8)

  “彼此體恤”,有同情別人、替人設想、甘願遷就別人的意思。體恤人的必甘願自己吃虧,待人有恩。

  “體恤”含有較老練、剛強的人,同情較軟弱、幼小的人的意思。我們已往的經歷,乃是為着體恤現在正經歷和我們從前同樣苦境的人,卻不藉以誇耀自己或輕視別人。

三.相愛如兄弟(3:8)

  信徒彼此的關係,應該是實際的“弟兄”,不僅是一種稱呼而已。彼得這句話暗示當時信徒之相愛,已不如弟兄了,所以勸他們要相愛如弟兄那樣。可惜今日教會信徒之間,雖有實際的弟兄關係,彼此卻像外人一樣。

四.存慈憐謙卑的心(3:8)

  “存慈憐謙卑的心”,就是存着仁慈、憐恤和謙卑的心。對別人應滿有恩慈,對自己則應當嚴厲,同時,也要有憐憫那些比我們軟弱的人的心,包括憐憫人靈性和身體兩方面的軟弱。對人陷於試探或罪惡中的痛苦當有所同情,並謙卑地承認自己也可能落在別人的失敗中,並不因別人的失敗而自傲。這種存心是我們與弟兄相處時應有的美德。

  注意,聖經不是叫我們對罪惡存慈憐謙卑的心,乃是對犯了罪的人,不要因人的失敗,便將他看為沒有希望的。因為任何人縱然深陷罪中,若能及時回轉,神必立即收納他們。所以我們不可輕率地對人放棄希望。

  慈憐謙卑的“心”,不是慈憐謙卑的“樣子”,像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只有外表的溫柔,而內心卻充滿了惡毒。我們應像主耶穌那樣,心裏柔和謙卑(太11:29-30)。

五.要有愛仇敵和饒恕的心(3:9)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3:9)

  本節雖注重對外人,但其原則亦適用於對弟兄。不用憎恨來報復惡待自己人,這是信徒與世人最大的分別。這種饒恕與愛仇敵的生命表現,可分為二步:在消極方面饒恕敵人“不以惡報惡…”,積極方面是愛仇敵“倒要祝福…”。主耶穌和使徒都留下這樣的榜樣和教訓(太5:43;路23:34;徒7:60;林前4:12)。

  “為此蒙召”,本句指上文,亦可指下文(參2:21)。指上文即為義受逼迫、為彼此體恤、存慈憐謙卑的心待人、為受辱罵時反倒祝福…而蒙召。主選召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活出這樣的見證來。但同時本句亦指下文,即為使我們“承受福氣”而召我們。我們如何得以蒙神選召來承受福氣?都是因祂的慈愛和饒恕。所以我們也應當饒恕弟兄,存慈憐相愛的心,一同享受神所賜的福。因為神召我們,不但要我們與祂和好,也要我們帶領許多人與祂和好,要我們與一切弟兄和睦相處。

六.引證(3:10-12)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唯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3:10-12)

  在此彼得引證舊約聖經詩三十四篇12至16節的話,作為他勸勉信徒的根據。但不是逐字引用,乃是照他所領悟的意思再表達出來。這幾節指出我們若要承受神召我們來得之福,就要:

  1. 禁止舌頭不出惡言

  言為心聲,舌頭不出惡言是表示內心良善。口中常出惡言,使聽見的人刺心難過,表示講話的人的心,並未讓聖靈掌權,讓基督的和平在他的靈命中居住。但我們“若愛生命,願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2. 離惡行善

  “離”原文有避開之意,在羅十六章17節譯作“躲避”。“離惡”是消極方面避開罪惡。信徒若想不被罪惡纏累,就不要去接近罪惡。人若與試探接近則難免不陷於試探,所以信徒當避開試探,不給魔鬼留地步。

  但以上只是消極的方面,積極方面還要行善。這行善直接指上文的與弟兄相愛和睦,不以惡報惡。注意:本大段中幾乎每一個小分段都提到“行善”(2:15、20,3:6),而所謂“行善”的直接意思,就是指在各種崗位上所表現的基督徒美德。而這一切的“行善”也都是行神的旨意。

  3. 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尋求和睦並非十分容易的事,不但要尋求,且要一心追趕;換言之,要專心、付代價地追趕。按來十二章14節亦勸勉信徒追求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這些經文都表示聖經認為信徒相處,是可能發生磨擦或誤解的;而追趕和睦的意思,便包含了設法消除誤解、犧牲自己的利益、用愛心挽回弟兄,甚至付出重大代價等。

  如此離惡行善追求和睦的人,雖然在人眼前或似吃虧,但在神眼前卻不吃虧;“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唯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3:12)。這對於一個願意追求和睦、甘願吃虧、用誠實對待人、肯捨棄自己的人是一種很大的安慰。我們只憑人這方面來看,以上“不以惡報惡…倒要祝福…嘴唇不說詭詐的話…”這種待人原則,在這樣的世代誠然是吃虧的,但我們卻並不是單憑人的力量生活,我們在可見的人以外,還有一位“看顧義人”的主。當我們“離惡行善”依循聖經的原則行事待人時,主的眼會看顧我們,比較我們憑自己的血氣以惡報惡更強得多。

  反之,我們若不照聖經的原則待人,而憑肉體的報復待人,就等於把自己摒於主的看顧之外了。因為主的眼目是看顧義人的,我們不能行惡人所行的,卻想得義人所得的看顧。

  “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主的眼看顧,是由主那方面作主動的;主的耳垂聽,是我們這方面作主動的。縱或主的眼的看顧未能使我們有滿足的安全感;我們還可以藉着祈禱,將我們仍不放心的事告訴祂、提醒祂…。所以主耶穌的眼和祂的耳,乃是我們離惡行善的最大力量和安慰。我們能否“承受福氣”和我們的祈禱能否蒙主的垂聽,關係十分重大;但我們的祈禱能否蒙垂聽,卻與我們是否依以上的原則待人有密切關係。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