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在基督裏擁有漂亮的人生的條件——信心

“從保羅的信主經歷學習重新編寫人生故事”系列之六

戴永富

 

經文:腓立比書三章5至11節

  前文已經談論了基督徒在基督裏享有美好人生的關鍵因素(註一),本文續論信心如何使我們“吸收”基督的美好人生。

  其實,人絕對不能活得像耶穌一樣。按照聖經的教導,人只能通過耶穌的靈與基督合一而進入基督自己的故事,讓耶穌的故事逐漸展現在人的生命上。那麼,人怎樣接受或佔耶穌的故事為己有呢?其開端往往是人對自己的人生的不滿或消極評價,諸如“我的罪太多了”、“我這沒有福氣的人”等評價,會令人靠着聖靈的感動羨慕耶穌的故事而渴慕把它活出來。最能讓人定睛耶穌是那些迫使人審視自己故事的失敗與逆境。當那些使我們驕傲的事物叫我們喪盡臉面,或當我們失去我們最珍愛的事物時,我們就開始嚮往更美好的人生,求神贖回自己的苦難。但這一切只能在耶穌的故事裏找到。不過,為了能讓自己的故事流進到耶穌的故事裏,人要避免自高與自卑這兩個極端情結。自高者以為自己的人生已夠漂亮,故對耶穌的故事不甚重視;自卑者以為自己的故事太悲慘,故對耶穌的故事感到不敢奢望。

  正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 c. 1225-1274)指出,信心就是把追求神的大渴望和承認自己的罪與軟弱的大謙卑結合於一身的心態。信心的渴望與謙卑使人容納神自己,從而接受耶穌的故事(基督將自己賜給我們,這等於說祂給的是自己的生命,也等於說祂給的是自己的故事)。保羅說他可以與基督合一(“得以在祂〔基督〕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腓3:9)。因此,我們能進入耶穌的故事裏,是信心使然。這麼說,信心是自己的壞故事和基督的好故事的聯合力,而通過信心,我們的壞故事被轉化為有意義且帶來復活的“死”。照此,信心會改變過去、決定現在、創造未來。之所以決定現在,是因為藉着信心,耶穌的故事與我們的故事現在就開始聯合在一起了;之所以改變過去,是因為通過信心,從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中,過去的失敗和痛苦會在整個新的故事中有不同的意義了;之所以創造前途,是因為透過信心,我們的故事,不管有多少失敗,最終還是會有幸福美滿的結局。信心之所以能如此轉變往昔、當下和未來,是因為信心既是容納耶穌的故事的器皿,又是耶穌的故事在我們的故事中的展現。

  信心使我們一方面嚮往基督自己的美妙人生和祂的恩典(渴望),另一方面承認自己的人生實質上是與神為敵的故事(謙卑)。掃羅與基督相遇時發現,他過去的所謂敬拜神的美好人生本來是抵擋神的壞故事。當他這以律法為面具的私欲凶相畢露時,掃羅才醒悟了:只有恩典,而不是迷惑他而使他驕傲的宗教行為,才能拯救他。多年以後他寫道:“‘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可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祂完全的忍耐。”(提前1:15-16)神恩典的表現不只是罪得赦免,更是耶穌與保羅在故事上的交換,或保羅與基督的合一。十字架上所發生的可以說是故事上的交換:耶穌經歷我們故事的壞結局,而信基督的我們則不必經受這本來是屬我們的結局,反而在自己身上開始經歷耶穌美好的人生。那麼,所謂交換其實是聯合,因為我們的故事可以說是進入了基督的故事裏頭,而結果是耶穌承受我們的悲劇而我們分享耶穌的勝利。耶穌和我們在故事上的交換帶來了稱義:在神的眼前,披戴了主耶穌基督的我們(加3:27)已藉着基督的十字架被算為義人。

  當保羅以福音之光反思他及所有罪人的生活時,他發現:罪惡化每個人的故事為悲劇;因為受制於罪惡是等於過着與神為敵的人生,而其結局是與神這生命的源頭隔絕(即地獄)。在十字架上,耶穌活出了我們人生的壞結局而使我們蒙受赦免。此外,雖我們還有罪也還會跌倒,但那壞結局已經被基督全面承擔了。在此,稱義可以這麼解釋:即或信徒的故事有很多能使它成為悲劇的軟弱和罪過,信徒故事的美滿結局已經被保證了,因為基督已經承擔了信祂之人的悲劇。再者,在基督裏被稱義意味着人終於與現實的至高主宰和解了。人覺得殘酷的現實是人的對手,因人尚未與他的造物主和好。這不是說神虐待了人,但人類墮落後,世上的現實缺乏了神充滿慈愛的同在了,所以人在感到被現實或神拒絕後想“自我稱義”。進入了耶穌的故事後,我們被萬物的主宰接納了。因此,正如死亡和自然定律不能戰勝耶穌一樣,現實的一切可怕事物也無法挫敗與基督的故事合一之人。

  信心也可以理解為信者對最美好的故事(即耶穌的人生)的嚮往(渴望)和對自己的不漂亮的故事的承認(謙卑)。如此,信心意味着人的價值觀的改變。正如掃羅變成保羅之後說:“然而以前對我有益的,現在因着基督的緣故,我都當作是有損的”(腓3:7)。保羅這句話可以如此解釋:過去對我來說是使故事更精彩的那些條件(財富、美貌、本事等),現在對我來說反而是虛化、染污故事的因素,因它們在我故事中的存在沒有讓我認識最能使我的故事變得漂亮的耶穌基督。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用的“益處”和“損失”都是商業字眼,但這並不是說信徒必有做生意的頭腦,而是表示信心曉人以真正之利害,使人為了無量的後福敢於和甘於撇棄各樣蠅頭微利,以免因小失大。進而言之,根據保羅在三章7節所用的動詞“當作”的含義(“認真考慮”;註二),我們可以得知:信心不反理性也不否定個人的幸福;信心固然超越理性和個人幸福的考量,但正因此,信心給人的價值判斷才是最理性也是最符合個人的利益的。這也說明,通過信心,我們可以看破了世界標準故事的欺蒙性。

  保羅繼續說:“不但這樣,我也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祂,我把萬事都拋棄了,看作廢物,為了要得着基督。”(腓3:8)這意味着保羅所拋棄的不僅是信主前的事(譜系、宗教成就等等),也包括信主後那些能叫保羅驕傲的事(事奉效果、神學卓見等等)。加爾文說,這不表示保羅要撇棄人生的所有好事,但保羅所拋棄的是他對這一切好事的倚靠(註三)。保羅所拋棄的是這些事物的偶像角色,而非事物本身。但正因為如此,只要神要求,保羅隨時都可以放棄這一切。進而言之,作為神自己的恩惠,那些叫人享受的事物都是好的,但當我們要利用神所賜的福來作為榮耀自己的工具,這些事物就淪為偶像了(這是偶像崇拜的屬靈定律)。

  保羅所提的“至寶”(人不能沒有寶貝,問題是你的寶貝是真還是假,是永久的還是短暫的)在此也是指人最大的理想、人生的最終目的(故事的結局)。因此,我們的考慮理應如此:既然耶穌是人生的內涵與目的(包括:與耶穌同在、分享耶穌的故事和效法耶穌等目的),所以我們要通過一切事物享受耶穌,也通過這一切事物的缺陷而加深對基督的愛。成敗得失因此不是目的本身,乃是機會。這樣我們也學習超越世上的成敗得失而活。由於世界還不斷誘惑信徒,我們透過信心總要以耶穌的故事解釋自己的人生和自我。

  • (註一)〈以基督的美好人生贖回人的醜陋人生〉,第228期;〈使受苦人生變為美好的關鍵因素—神的同在〉,第229期。
  • (註二) G. Hawthorne & R. Martin, Philippians, WBC 43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8), 188.
  • (註三) J. Calvin, Commentary on Philippians, Colossians and Thessalonians, trans. Elgin (Grand Rapids: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2009), 95.

 

“從保羅的信主經歷學習重新編寫人生故事”系列全部六篇已連載完畢。作者戴永富博士目前任教於美國創欣神學院。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