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講章大綱
孝敬父母
黃彼得
經文:以弗所書六章1至3節;路加福音二章49至52節
引言:
許多人對基督教的謬解,誤以為信了耶穌就連父母都不要。我們如果查考聖經,便可以知道神極注重孝道。在十誡的第五條,就是對人的第一條,便是孝敬父母,以弗所書更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而耶穌在地上為人子時也是一個孝子。所以信徒當孝敬父母,榮耀主名。
一.怎樣孝敬父母
- 必須低頭稱子,認清自己是兒女。“孝”字是子在下面的。今日竟有人稱父母與自己為平輩,語氣態度均視其為同僚,這是亂倫大逆不道的。
- 必須敬愛父母。許多人對父母敬而遠之,其實應敬之愛之,是相親而不相遠。尤其父母年老時要更加親近。許多人在年少時要父母,但自己中年時就將父母當老僕人,有時甚至不認其父母。耶穌在家時常與父母相親,甚至三十多歲被釘十架時,母親也在祂的旁邊。
- 必須孝順父母(路2:51;弗6:1)。孝順就是聽從父母的話,順從父母的意見,體貼父母的心意,不悖逆,不與父母為敵。最叫父母稱心快樂的,其實就是聽從父母的話。耶穌也順從父母,祂先明白父母的心意,然後順從之。但有一條件就是“在主裏”,即是合乎聖經真理的我們應當順從,犯罪違背聖經真理的則不可以。信徒應該明白神的旨意,並遵行神的旨意。
- 要奉養父母,盡報恩之心(太15:4-5)。父母體衰無力工作時,應當奉養他們。今日許多人結婚後只顧妻兒的食用,完全不顧父母。許多人不知奉養孝敬父母,到自己遇到逆子,才想到要孝敬父母,但已經是“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其實子女奉養父母的時間是很短的。耶穌奉養其母親直到上十架時,然後將母親交給愛徒約翰(約19:26-27)。
- 要成為父母的光榮。兒女的成敗榮辱與父母是休戚相關的。一個人是好是壞,人就立刻說到他是某某的兒子,例如亞干為猶大之後裔,大衛是耶西之後裔等。耶穌在世時,很多人驚訝祂的智慧,說:“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太13:54-55)
- 記念父母之恩,思念並講述父母之恩。一個真孝敬父母的孩子是不會說父母的不是的。一個不知講父母好處的人,是不知父母的人。信徒也要記念主恩,並見證主恩。當在人的面前介紹主,當到處承認主的名。
- 關懷父母的靈魂。許多人誤會主所說“讓死人埋葬死人”(太8:18-22)的真理,以為主耶穌教人不孝。其實不是。主是用更深的說法,教人關心父母的靈魂!我們的父母得救了沒有?這是我們應當關心的。
二.誰能真心孝敬父母
- 重生有神生命的人(約壹4:7-8)。他有了愛的生命,自然就會愛父母。
- 有耶穌在心中為主的人。主耶穌的生命是孝敬父母的生命。主的生命如此孝順,以此生命為主的也必孝順。
- 受聖靈充滿的人(弗5:18-21)。聖靈引導人彼此順服,順從父母、孝敬父母。
結論:
所以你必須重生,得着耶穌的生命,才能作個真正的孝子,榮神益人!
金燈臺活頁刊 第225期 2023.5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本文選自《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全部大綱共約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燈臺網站goldenlampstand.org發布。歡迎瀏覽或下載,費用全免。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