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事奉與靈祭

陳終道

 

經文:希伯來書十三章15至16節

   舊約時代神怎樣教導人學習事奉祂?就是教導人獻祭,藉着獻祭學習事奉。自亞當以來,最初亞伯是怎樣得到神的喜悅呢﹖就是藉着信心獻祭得着的。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偉人,你若留意讀他的生平,就可發現有兩件事常常跟隨他,一是他的祭壇,另一件是他的帳棚。帳棚是代表寄居的生活,而祭壇是表明一種獻祭的生活,一種禱告和奉獻的事奉。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摩西向法老交涉,其主要理由就是要去獻祭事奉神。他說:“我們要…走三天的路程,照着耶和華我們神所要吩咐我們的祭祀祂。”(出8:27)由此可知,事奉與祭祀是合在一起說的。然則神是否真是要人藉着獻牛羊來事奉祂呢?事實上又不然。因為舊約時先知也曾說明,神並不在乎祭物和成千上萬的牛羊。那麼神又為何在舊約時代要教導人藉着獻祭來事奉祂呢?原來神要藉着獻祭的屬靈意義教導人事奉祂。

   彼得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着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彼得所說的靈祭是指甚麼呢﹖本來舊約時是以牛羊或初熟的土產來作祭物的。但彼得把屬物質的祭作靈意的解釋,教導今日的基督徒要靠主獻上屬靈的祭。舊約的會幕及聖殿是表明屬主的人有如活的聖殿、活的石頭。這種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內中有一大祭司,就是耶穌基督。我們靠祂獻上靈祭,而這種靈祭的事奉才是真正的事奉。在此分享新約提到的四種靈祭代表幾種現今的事奉:

一.頌讚的祭(來13:15)

  希伯來書十三章15至16節提到兩種祭:第一種是頌讚之祭,第二種是行善和捐輸的祭。

我們應當靠着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5-16)

   “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意思是說要不停止的、持續的獻頌讚之祭。頌讚與感謝是連在一起的。詩篇第五十篇提到,凡以感謝為祭獻給神的,就是榮耀神。頌讚其實是感謝的一種表現,心裏有感恩,心裏才能發出頌讚。這種頌讚的祭,表明我們對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事,非常感激,認為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非常美善,所以便從心裏發出頌讚,而這種頌讚就是嘴唇所結的果子。

   我們敬拜、唱詩、禱告、講道、聽道,所做的一切,也是一種事奉。我們從內心向神發出頌讚,唱詩固然是頌讚,講道也是以頌讚為目的。我們聽神的教訓,聽神教導我們怎樣勝過各樣的試探和罪惡,聽神的話語解開我們對神的不明白及誤解,從祂的話語中認識神的作為及美好的旨意,以致我們從心裏向祂發出頌讚。所以這種頌讚是我們嘴唇所結的果子,是一種事奉。獻頌讚的祭,是事奉的最高表現:將來在天堂不需要講道,但仍然要唱詩,所以我們要用頌讚為祭事奉神。

二.行善和捐輸的祭(來13:16)

   第二種是行善和捐輸之祭。行善本來是指做好事,是向人行的;但為甚麼說它是一種祭呢﹖是因為聖經說這是一種祭:“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意思是表明一個基督徒不論向人行甚麼善,都先要把他所要給人的好處獻給神,把所有的好處給神後,然後照神的旨意給人,這樣做就是一種祭,因為祭是絕不可獻給人的。如有人向你獻祭,那就不好了。聖經之所以說行善是祭,因為整個基督徒的人生,在物質上是神的管家;我們所有給人的都是出於神,我們不承認是我們自己給的,我們承認神叫我們給誰就給誰,這樣做才是一種祭。我們行善若不存着這種獻祭的態度,那便不算是事奉。

   每一個基督徒可藉着行善作為事奉。主耶穌說:“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2)為甚麼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呢﹖為着那小子是門徒之故,意思就是說他是屬基督的人。人為着愛主的緣故,把這杯涼水拿出的時候就是事奉。若非為着愛主,而是為名譽,為自己的社會地位,為自己在教會的地位,就算給人一千一萬杯涼水也不是事奉。因為所有的事奉要先獻給神,然後才給人。

三.愛心餽贈的祭(腓4:17-18)

   新約提到的第三種靈祭是愛心餽贈的祭。保羅提到他把腓立比信徒對他的餽贈,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

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賬上。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4:17-18)

   這一段經文說到腓立比人怎樣幫助保羅的需用(腓4:11-19);這與行善稍有不同,他們不是對普通人行善,而是特別供給神的僕人。保羅把這種經濟上的支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按當時的腓立比人來說,他們不一定很富足。保羅提及他在帖撒羅尼迦時,腓立比人也一次兩次的供給他的需用(腓4:16)。但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時間很短,照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只有兩個安息日,最長也不過二十七天。而他們在二十七天之內,最少也送過兩次,由此可知,他們在這兩次的供給中,每次的數目都不會多。況且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還需要自己工作才能維持生活,更可見兩次的款項都很少,那即是說腓立比人對他已盡了力。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保羅在帖撒羅尼迦並非為腓立比教會工作,他只是為神做工而已。腓立比教會不是因保羅為他們做工而供給他,乃是因他為神做工而支持他,且盡了他們的力量。所以保羅說這是神所收納所喜悅之祭,因為這並非商業性質的支付,完全是為着愛神之故。而保羅也是在神面前接納他們所供給的,當作是極美的香氣。保羅向他們表示並不求他們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他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他們的賬上。

   由於腓立比人存着事奉神之心來幫助保羅,所以保羅所做的工作,果子漸漸增加,就可歸在腓立比人的賬上。保羅所做的工,就算不是腓立比人直接做的,但工作的果子同樣可以歸在他們的賬上。這是一種屬靈的關係,而這也是一種祭,一種事奉。

四.勞苦事奉的祭(腓2:17;羅12:1)

  第四種靈祭是勞苦事奉的祭。保羅以自己工作之勞苦為祭物:

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腓2:17)

   為甚麼別人的信心可作為祭物呢﹖這真是一種特別的祭物。看上文可知保羅以自己在神面前勞苦做工,栽培信徒在信心上長進,作為他向神所獻的祭。他以他的勞苦工作和為主忍受的各種苦難,以栽培信徒長進,作為奉獻的祭。腓立比人並沒有先和他講好薪金才請他去,是他自己去的,而且根本並沒有人給他薪酬。所以保羅以自己為基督所受的勞苦為祭物,這就是事奉。並非凡是傳道都一定是事奉;必要有把自己傳道的工作當為一種祭獻給神的態度才是事奉。

   保羅說:“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這話其實有舊約獻祭的背景。舊約時代,獻祭時是要灑些油或澆些酒在祭物上,所以聖經上有所謂奠祭這名詞。其實這不是祭,而是藉着澆上油或酒使祭物發出更強烈的香氣而已。保羅在這裏不把自己的勞苦算為祭物,他說信徒的信心才是祭物,他的勞苦不過像是澆奠的油和酒;這是他的謙虛話。其實保羅把自己完全獻給神,他實在把自己當為祭物擺上。

   在羅馬書十二章1節,保羅勸信徒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注意“活祭”這詞:我們把身體當作活祭,本身就是一種事奉,若不把自己獻上,便算不上事奉。羅馬書從第十二章起是一個很大的轉變:第十二章以前說很多關於基本教義的道理,第十二章起說及事奉,例如怎樣與弟兄姊妹在肢體上各樣恩賜配搭事奉,怎樣在國家中做一個好公民等。在第十二章一開始,他提及事奉的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奉獻。保羅以奉獻為事奉的開端;每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把自己完全奉獻。我們以前事奉偶像,事奉罪惡,事奉魔鬼,現在事奉神;我們蒙了主的拯救,同時我們要把自己奉獻。

   “奉獻”完全不是只對傳道人說的,是對每一個基督徒說的。我們要把自己整個人生獻上才能事奉神。許多時我們有一個錯誤的見解,以為奉獻就是做傳道人。我覺得這個思想是教會一個很大的損失;因為經上說,所有的基督徒都要過一個奉獻的生活。傳道人與其他基督徒的不同之處,只是在於神呼召他們做傳道人而已;除此之外,其他的都是一樣,神所要求於聖徒的都是相同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應把自己獻給神。奉獻並非一種損失,而是一種權利和神的慈悲;我們能奉獻,是神的慈悲,保羅也是以神的慈悲勸我們。我們把自己獻給神以後,我們所做的一切,才有奉獻的價值和意義。神容許我們奉獻給祂,是由於神的慈悲和我們的福分,那絕對不是損失,而結果我們的人生就有事奉的意義和永存的價值。

   求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做一個常常獻上屬靈之祭的人,叫我們真正做一個事奉神的基督徒。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經過一個屬靈之祭,才達到別人。我們頌讚神,願意神得榮耀,然後人得益處。我們的捐輸是給神的,為着要事奉神才捐給別人。我們敬奉神的僕人,要因他是神的僕人的緣故而尊敬他。我們為主勞苦,我們傳道,是為着神的緣故,是一個祭獻給神,然後傳達到別人身上。我們整個人生都是一個活的祭。

 

金燈臺活頁刊 第205期 2020.1
作者陳終道牧師[1924-2010]為《金燈臺》創辦人。本文為陳牧師的遺稿,由其家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