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不同在的同在

黃朱倫

 

  甚麼時候神與我們同在?是當我們有穩定的職業,有健康的身體,有美滿的家庭的時候,就表明神與我們同在嗎?如果我們患了重病,家庭或工作遇到困難,就是神沒有與我們同在嗎?
  大衛曾經經歷許多苦難。他在痛苦的經歷中,曾感覺到神沒有同在:

“耶和華啊!求你恩待我,因為我軟弱;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因為我的骨頭發抖。我的心也大大戰慄,耶和華啊!要等到幾時呢?”(詩六:2-3)
“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我心裏籌算不安,內心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我的仇敵勝過我,要到幾時呢?”(詩一三:1-2)

  當大衛在諸般患難中,在極端的困苦中,在重病中,在被人陷害和用惡毒的言語毁謗的時候(詩六四:3-6),他感覺軟弱,他的心大大戰慄,終日愁苦,感覺好像神沒有與他同在。神不是不會忘記我們的嗎(賽四九:15)?但大衛在困苦中,着實感到神好像要永遠忘記他。
  我們也會遇到苦境。例如患上重病,工作和家庭遇到困難,周圍有人陷害,被人用惡毒的言語攻擊等;當經歷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真的會像大衛一樣,覺得軟弱困苦,覺得神沒有同在,“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
  大衛知道,在困境之中,人不能作甚麼。當你病重垂危,醫生也束手無策的時候,你自己如何醫治自己?當你被人用惡毒的言語攻擊的時候,你如何閉上惡人的嘴巴?在這樣的境況中,大衛如何面對呢?

唯獨等候神,我的心才有安息;我的拯救從祂而來。唯獨等候神,我的心才有安息;因為我的盼望是從祂而來的。(詩六二:1,5)

  唯獨,就是別無他法。唯獨等候神,心才有安息。大衛知道,他只能來到神的面前禱告和等候。這並不是我們懶惰不去解決,而是自己根本不能解決,就像醫生對你說“沒有辦法”一樣。這時就只能禱告等候神。禱告等候,是沒有行動的行動,是信心最高表現的行動,是把自己的一切孤注一擲投在神的身上,仰賴只有神才能夠作出的行動。這個等候是最有能力的行動。當大衛這樣作的時候,他經歷到內心的安寧。

  當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活在水深火熱中的時候,神就在荊棘中向摩西顯現。這荊棘被火燒,卻沒被燒毁。(出三:2)荊棘的火就如水深火熱的處境,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活在像被火燒着的痛苦中。但是,被焚的荊棘有神同在,神在當中向摩西說話。被焚卻不被燒毁的荊棘,表明了外面是火燒,似乎神不同在,但其實是有神的同在,所以不被燒毁。這就是外面雖然水深火熱,內心卻能安寧;環境沒有改變,但是內心有平安和喜樂。神的同在,是看來不同在而事實是同在的。
  當我們禱告祈求的時候,神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腓四:7)。我們雖仍在困境中,但是內心有神同在的安寧。這種不同在的同在,是何等的美好。
  唯獨等候神,心就享安寧。當大衛禱告的時候,他就認識到能力屬於神,慈愛屬於神(詩六二:11-12)。當以色列人在埃及活得好像荊棘被火燒的時候,神從來沒有忘記他們,祂一直聽見他們的呼求(出三:7)。祂差派摩西去拯救以色列人,並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的意思是“我就是我”(I am who I am),表明祂是不改變的神,祂怎樣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同在,也必照樣與以色列人同在。荊棘被焚卻不毁滅,顯明了在患難中,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祂是與人同在的神。祂是慈愛的神,沒有忘記以色列,祂也是能力的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當大衛等候神的時候,他就看見這位神是慈愛的神,是有能力的神。
  不過,神是公義的,祂要照着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詩六二:12)。如果我們活在罪中,不按照神的旨意而活,縱然等候神,心也不會安寧。許多人的外在處境很好,但內心沒有真正的平安,因為當他沒有按照神的旨意而活的時候,他的心就不能面對公義的神。但如果一個人活在神的話語裏,無論外面的處境如何,他的內心都能夠在等候神的當中得享安寧。當美國南北戰爭的時候,林肯的部下對他說:“我們一定會得勝,因為神站在我們這邊。”林肯說:“我不敢說神一定站在我們這邊,但我要知道我們站在神的那邊。”我們要站在神那邊,活在神的旨意中,這樣,外面的處境無論如何,我們的心能夠享受安寧,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因為遵守神的吩咐,不肯跪拜金像,就被丟在火窰中。但他們在火窰中絲毫無損,甚至尼布甲尼撒王看見火窰中出現第四個人,樣貌好像神子,與他們三人同行。(但三:1-30)火窰就好像燒着荊棘的烈火,是苦難和死亡的威脅,正臨到他們身上,好像神不同在;但是在火窰裏面,是神與他們同在的平安和喜樂!這種平安和喜樂,是環境所不能夠拿掉的。
  神是那位向摩西顯現,在雖被燒卻沒有毁掉的荊棘中之上帝,祂也是在火窰中與但以理那三個朋友同行的神。感謝主,祂就是那位說“我就是我”的神,祂永遠沒有改變,祂怎樣與以色列同在,怎樣與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同在,祂今天一樣與我們同在。我們要等候和仰望祂。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六○期 2012.7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