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因為約翰遵着義路到你們這裏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太二一:31-32)
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悔改的稅吏和妓女是最不配進天國的;不過耶穌的想法不同。當罪人越瞭解自己的墮落與污穢,就越感謝神賜他們的奇異恩典。有許多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及其門徒同坐,吃飯與交通(路五:29;太九:10;可二:15);耶穌門徒之中的馬太,就是眾所周知的稅吏(太一○:3)。耶穌更因祂對稅吏的愛而被嘲諷,被貼上“稅吏及罪人的朋友”的標籤(太一一:19)。馬太福音的獨特之處在於:該書的作者馬太是個稅吏,他證實了凡相信神的罪人,都可以進入神的國。
為何神阻擋驕傲的人而施恩給謙卑的人?神期待人對祂白白所賜的救恩有甚麼反應?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太二一:33)
在比喻當中的園戶,他們從來就沒有這麼好的待遇,因為那家主是個能幹(33節),精明,靈活和體貼的人;而那產業是高級和最好的,其上的設施包括籬笆,一個壓酒池並蓋了一座樓。從希臘文可以看出“圍欄”把葡萄園圍起來(33節)。圍籬笆,蓋圍牆或是放柵欄都是一件困難的工程,但卻能提升地產的價值,防備他人侵犯。園內設置壓酒池,他們不必用腳跺壓葡萄,也不必用大石壓榨葡萄的老套方式去壓酒,而是用堅硬的石頭往地面壓榨,借用引力和離心力將固體和液體分開。園中還蓋了一座樓。這比喻中的園戶相當有福。他們只需要按時收割,製酒,銷售產品,營收利潤,並遵守協議就可以了。
“租”(33節)的原文字在聖經出現四次,但全都出自這比喻(太二一:33,41;可一二:1;路二○:9);那些園戶只是租了葡萄園,希臘原文用了動詞“給出”(出租)。我們不知道地主收他們多少錢,但是經文的原文接着說地主就遠行“長期往外國”去,此希臘字就是形容浪子離開了他的父親往“遠方”去的字(路一五:13)。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太二一:34-36)
當地主打發僕人去收租的時候,他是很仁慈地在果子收成的時候近了(希臘文是用“果子的時節”)才收租金;這收租的時間可能是預定的時間,也可能是當他們有收穫的時候,或有葡萄酒的時候。不過租戶卻突然變得很不講理,不僅不願付任何租金,甚至成了野蠻又殘忍的人;第一個僕人被打,第二個被殺,第三個被石頭打死。於是主人再打發更多的僕人去,但僕人們得到的下場都是一樣(36節)。
耶穌用這個比喻,是針對那些反對祂的猶太人而說的,並且罵他們是常殺害先知,又是用石頭打死那些奉差遣到他們中間的人(太二三:37;路一三:34)。他們的行為越來越壞:從無良到硬心的態度,從不理性到瘋狂的行徑。
園戶打僕人是不合理的,野蠻的,更是不人道的。希臘文中描寫他們“traumatizo”了僕人(路二○:12),這字的意思,是他們不僅“打”,更是“打倒”;不僅“擊打”,更是“擊碎”;不僅“攪擾”,更是“恐嚇”。“traumatizo”這個字也在別處譯作“帶傷流血”(徒一九:16)。僕人一個接一個都被他們打到不省人事。儘管如此,地主仍然容忍園戶,沒有逐出他們或要求賠償,也沒有上法庭控告他們。地主還是差僕人去,一再給園戶機會。可是,園戶從沒手下留情,也未改變他們嗜血,無情和殘酷的本性。雖然園主不想斤斤計較,一再給他們機會,然而他們的債務卻是一直的累積,債比天高。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戶。”耶穌說:“經上寫着:‘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二一:37-44)
突然間,這故事變得很嚴重,又很個人化。希臘文中揭露了家主(33節)的身分就是“園主”(40節);在耶穌的其他比喻中,這專有名詞常會出現在祂故事的中場(路二○:13,15;可一二:9;太二○:8),特別是當故事到達一個轉捩點或是接近結局的時候。
“我的兒子”(37節)一句與馬可福音第一章11節記載神所發出的一句話相同,就是神對耶穌的稱呼。而38節的“兒子”意思是“繼承人”(太二一:38;可一二:7;路二○:14),這字在其他福音書裏不再出現,這表明了耶穌死在耶路撒冷前的地位和與父神的關係。我無法理解那些園戶為甚麼那麼大膽地認為自己能夠繼承這份指定的遺產。他們是完全拖欠租金的承租人,是債務人和侵佔者;他們不光是不情願還債或是離開果園,他們更想要擁有整個產業,包括裏面的籬笆,壓酒池,塔樓以及整個葡萄園,但是他們不願意用正常的途徑買下,也不管地主願不願意出售。為此,他們決定不付錢,不協商,也不等待,總之就是佔據。
當所有的辦法都不成的時候,家主只好打發自己的兒子到園戶那裏去,心想租戶至少應該會請求他兒子為他們說情,或是給他們寬限,但這辦法也失敗了。其實地主想要的是他們承認他的主權或是所有權,他是預備了一位繼承人,這繼承人肯聽又肯幫助租戶,當中所有的財務,合約的時限和一切的事務等等,其實都可以協商的;他不是來控訴他們,驅逐他們或是使他們破產。但承租人的問題不是沒錢,而是貪心且自私自利,他們沒有任何的歉意,也不曾考慮殺人的後果。為此,地主不讓他們逃避責任;他們所犯的謀殺罪,其結果是死亡與毀滅。
匠人所棄的石頭(42節),已作了房角石。以前,是一塊普通的小石塊,但是如今變了壓碎人的大石頭。“砸得稀爛”的希臘文意思,是折磨變成碎片或粉末。44節的“跌碎”和“砸得稀爛”這兩個原文字,只出現在這個比喻;“跌碎”意味着變成碎片,“砸得稀爛”意味着變成粉末。大石不但會滾向他們,而且會撞死他們,使他們粉碎與消散。講到粉碎與消散,就是可怕與令人震驚的事。
朋友,租金已經該付了,租約將要期滿了,收果子的時候到了。神行了奇妙的事,就是接待悔改的稅吏和娼妓進入祂的國,並拒絕了不願悔改的法利賽人和祭司長(42節)。你是否就是這比喻裏不知感恩,拖欠租金,頑梗無知又不肯悔改的園戶?你是否奪取神在這個世界以及你生命上的主權?你是否已讓神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二期 2011.3
作者葉福成牧師現為香港中華神學院講師暨碩士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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