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不但得救,且是永遠得救。永遠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從小就作基督徒,也不是因為我年青時便獻身,終生傳道事奉主,更不是因為自己作了甚麼善事,是因為:
提多書第一章2節告訴我們,永生是父神在“萬古之先”便應許給我們的。神是“沒有謊言”的,神既然應許了,永生的事便定了。
論到這永生,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一章9節說:“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在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一切相信的人〕的。”
神在萬古之先便已預定把這恩典賜給我們,是因為神愛我們。主耶穌親口對尼哥底母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這是關於信主的人得永生最明顯,最清楚的話,不必加上解釋。人得永生,是因為神在祂的獨生子裏面的愛,這愛,照先知耶利米所說,是“永遠的愛”(耶三一:3),是神在“古時”便已應許的。
以西結書第十六章6至8節指出我們本是罪人,滾在血中,但“神從我們旁邊經過,看見我們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我們身上,遮蓋我們的赤體;又向我們起誓,與我們結盟,我們就歸於祂。”
這是神對我們這些垂死罪人的愛,最美麗最動人的描述。從此,我們便歸屬神。“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一一:29)
永生不但是父神的應許,還有聖子耶穌基督的救贖─耶穌基督的執行。“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罪魁怎能得救?因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3-4)。因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耶穌基督的受苦,釘十字架,流血,是神給世人所預備的救贖。這救贖的代價是大得無比的,大得父神掩臉,天地震動,三光退避,地震石崩(太二七:45-51)。大得連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這幔子就是耶穌的身體,就在這幔子,這身體,在十字架上裂開時,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便出現,耶穌站在這路上,伸開雙手,歡迎你來(來一○:19-22)。
即使我們滿身罪污,像那釘在耶穌旁邊的兩個強盜,所受的與所作的相稱,耶穌的血也足夠洗淨我們的罪。耶穌對那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二三:41-43)。
耶穌在十字架上宣告“成了”,甚麼成了?救贖的事成了。耶穌的血和水從肋旁流出來,是神為人所開的泉源,為洗除罪惡與污穢(亞一三:1)。如果人信了耶穌還會下地獄,得不到永生,那麼,十字架上的代贖便不是“成了”,父神的應許便落空了。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
永生不但是因為父神在萬古之先的應許,不但是聖子耶穌基督的救贖,聖經告訴我們,還有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印記。
印記表示保證,表示保險。印記是歸屬的確據。
“你們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着稱讚。”(弗一:13-14)
感謝阿爸父,在祂兒子裏面賜下聖靈,在我們身上印了印記,成為每個信祂兒子的人得基業─進入永生的憑據。
“那在基督裏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林後一:21-22)我們信主得永生,永遠得救,是有憑有據的;我們的身上有聖靈的印記。
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一四:16)
聖靈既永遠與我們同在,我們怎會不得救?聖父聖子怎會不承認?
我們得永生是因父神在萬古之先的應許,是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是因聖靈的印記。聖父,聖子,聖靈;應許,救贖,保證。一切都確定了,最後,是我們,我們的接受,我們的相信。我們信不信?要不要?
如果有人不信,不要,即使神願意給他,也沒有用。感謝神,我信,我信聖經所說的“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一○:9)我不但相信自己得救,且是永遠得救,因為“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9)我信“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來七:25)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着這個信,我可以得生命─永遠的生命(約二○:31)。
啊,感謝神,我知道自己永遠得救!
如果你還擔心,恐怕自己的軟弱會攔阻你進入永生,請讀提摩太後書第二章13節,那裏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最後,謹聽主耶穌基督的話: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一○:28-29)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三期 08.1
作者林治生牧師為和合本靈修聖經撰稿人。
和合本靈修聖經由香港福音證主協會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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