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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的復活

黃彼得

 

 

一.耶穌基督復活後的顯現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歷史上一件千真萬確的事實,是關係人類得救或滅亡的一個重要關鍵。沒有耶穌基督復活,人就沒有得救和復活的盼望,人生的意義就非常的空洞。耶穌基督復活以後曾經顯現,聖經中有十八處的記載:

1. 抹大拉馬利亞(可一六:9-11;約二○:11-17)
2. 去墳墓看祂屍體的婦女(太二八:9-10)
3. 使徒彼得(路二四:34;林前一五:5)
4. 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路二四:13-35;約二○:19-24;可一六:14)
5. 十個使徒(約二○:19-24;路二四:36-43;可一六:14)
6. 十一個使徒(約二○:26-29)
7. 在加利利海對七個去打魚的門徒(約二一:1-23)
8. 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林前一五:7)
9. 在加利利山對十一個使徒(太二八:16-20;林前一五:5)
10. 在橄欖山的群眾(徒一:1-11;路二四:44-53)
11. 五百多人(林前一五:6)
12. 司提反(徒七:55-56)
13. 大馬色路上的保羅(徒九:3-6;林前一五:8)
14. 亞拉伯曠野中的保羅(徒二六:14-15;加一:12,17)
15. 在聖殿中禱告的保羅(徒二二:17-21)
16. 在該撒利亞的監牢中的保羅(徒二三:11)
17. 在哥林多城傳福音的保羅(徒一八:9-11)
18. 在拔摩島的使徒約翰(啟示錄)

二.耶穌基督復活後的成就

  耶穌的復活不是表演自己有上帝的大能。耶穌基督的復活,成就七件重要的事:

  1. 耶穌基督的復活完全成就得死亡的權柄

  詩篇第十六章說到死亡不能拘禁祂,使徒彼得在五旬節的時候也說明這個寶貴的真理。“講論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二:31-32)耶穌基督復活,說明祂勝過死亡的權柄。因此信主的人,藉着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也能夠勝過死亡;有了永生,就不必再怕死。

  2. 成就信徒靈命與身體復活的根基

  基督應許門徒:我們有第一次的復活就是靈命的復活,還有第二次肉身的復活。(約一一:23-26,林前一五20-28,啟二○:4-6)這兩次的復活完全根據耶穌基督的復活而來,沒有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就沒有復活。耶穌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靈命和身體復活的根基:

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一五:20-28)

  3. 成為信徒蒙神稱義的憑據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我們今天在神面前被神稱義,被神悅納,是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

  4. 成為信徒經驗耶穌基督復活能力的源頭

  耶穌基督的復活不是歷史上一次的經驗,而是我們在世過日子的時候,天天能經驗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保羅說: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三:10-11,四:13)

基督所以能夠不斷的加力量給信徒,是因為祂復活,祂永遠活着。

  5. 成為復活初熟的果子

  “初熟的果子”指的是第一個作榜樣者或開路先鋒的意思。耶穌基督既然從死裏復活,得勝了魔鬼,就為我們所有信祂的人開了一條復活的道路,同時可以有耶穌勝過罪惡,勝過死亡權柄的同樣經歷。(林前一五:20-23)

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裏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弗一:20-23)

這幾節聖經說明耶穌基督的復活大能,是每個教會每個信徒能夠經驗的。但願我們靠着主,憑着信心和聖靈的幫助,天天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過得勝的生活。

  6. 向死亡誇勝

  使徒保羅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論到基督復活的時候,在結論裏面就用詩歌的體裁,說明復活的事實,和怎樣向死亡誇勝(林前一五:51-57):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
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7. 將復活的生命賜給所有相信祂的人

  今天我們信耶穌不是單單罪得赦免,不是單單得生命;我們得的生命是復活的生命。有了這復活的生命,就有復活的能力,就有復活的得勝(弗二:6;西三:1-6)。“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感謝主,我們今天所得的生命是復活的生命。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八期 07.3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
本文選自作者新著認識基督教基本信仰第八章,本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