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誠信何價

殷穎

 

  談到誠信的涵義,首先是對事理的誠實認知,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話看似容易,但實行起來,卻十分困難。這種不驕飾,不虛偽,凡事都說真話的態度,古往今來,除基督外,尚無一人可以完全做到。這並非是因為人對事理的認知不清楚,誤非以為是,或誤是為非;若如此,還是一種誠實的態度。但人多半都是明知其是,但因某種原因,故意以是為非,或刻意以非為是。不論是“善意”的虛謊,或惡意的謊言,結果皆為謊言。在絕對的是非標準下,不容但書,不留灰色模糊地帶,在是與不是之間,找不到迴旋的空間。
  保羅便斬釘截鐵地說:“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並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你們中間,所傳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林後一:18-19)。此因,“是”就是聖經的真理。
  其次,係針對人品格的誠信度而言,一個講誠信的人,有所謂一諾千金;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說出的話要算數;不能更改,不打折扣,不變象解釋,才能顯示出,他人對你的信任程度。
  人人都希望能交到這樣的一位朋友,人人都期許自己的政治領袖是一個非常可靠的人。讓你凡事可以放心。但放眼今日環宇,這樣的朋友與政治領袖,卻十分難找;那些為了選舉利益矢言自己為誠信的人,卻常常惡言攻訐他人的誠信;這種人,便多半沒有誠信可言。“誠信”變成一種吸引選票的選舉語言,講者與聽者也都心知肚明。有人便說:“政治是最高的騙術”。從政者的話都是姑妄言之,選民也姑妄聽之。但選民多半還是要寄以虛擬的“希望”,或至少希望當選者的“誠信”能延遲跳票,讓人們可以暫時保有一段“美好”的指望。在美國,曾有一位總統,因說了謊話,而被逐下台,是一個突顯的例子。但那些投票彈劾總統的議員們,誰沒有講過謊話呢?因此,人要在自己與別人的身上找誠信,無異是緣木求魚;因為已被罪惡污染了的人心,無法再生發出誠信。但幸爾我們相信的基督是誠信可靠的,因為“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祂也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
  其實,誠信還是每一個人所殷切期盼的,人對於自己無法辦到的事,自己達不到的要求,卻希望別人可以做到。
  儒家的教訓中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主更進一步教訓我們:“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但這是可能的嗎?由於人生而具有原罪,撒謊幾乎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由人的第一代始祖以降,世上的人,除基督以外,無一人不曾撒過謊。但人們自己不能以誠信對待別人時,卻常常要求別人要以真誠對待自己。這對己對人的兩種不同標準,便充分顯示出人的罪性。
  在儒家的思維中,最最重要的便是一個誠字,所謂“不誠無物”。儒家中心思想中的“天下之達通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人,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第十九章“哀公問政篇”)而這裏所說的“一”,就是誠字,有謂:“一者何?誠也,誠也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但不幸,儒家諸公與法利賽人一樣,也是能說而不能行,所以誠信這個在人的品格中最起碼,最簡單的道德標準,卻成為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但最嚴重的還是它的後果;一個人不守誠信(即撒謊),看起來好像並非十分嚴重,但卻有十分可怕的後果,因為在啟示錄中記載的,最後的審判中,“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一:8)。這個看似不嚴重的罪,卻列在最後的總結中,因為所有的罪行,其實都與撒謊有密切的關聯。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罪,卻能將人帶進硫磺火湖的永死中。
  撒一個謊,竟然要付上無比的代價。
  原來慎言與慎行,在嚴格的律法要求下,幾乎都是不可能的,人們失去誠信的代價,還是要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來支付。
  儒家中心思想的三綱(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要靠知,仁,勇的三達德來貫穿與落實;而三達德的能源就是一個誠字。但可惜人的心中並沒有真誠。儒家選擇了善,卻沒有能力固執。因此,我們只能倚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固執與落實。保羅被聖靈感動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一三:13)而信,望,愛便是基督教的三達德,在這信,望與愛的三達德中,都包含了這個誠字,上帝的愛就是誠的歸依。因為神的名字便是“我是”(出三:6,約一八:5-6),是絕對誠信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