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講座中,講員在板上寫上幾個字:“聖靈是誰或是甚麼?”當赴會的人陸續到齊後,經過唱詩和祈禱,講員就以板上的問題,要求參加者思想一會後作答。有個女士作答說:“聖靈是三一神的第三位。”然後她的丈夫繼續說:“聖靈是保惠師。”“是訓慰師。”另一位說。講員繼續發問,又將會眾所提出的答案寫在板上。有個參加者說:“祂是我們的嚮導,”“是風。”又一個作答。然後有一大串的答案,有對的又有錯的,但似乎總不能滿足講員。最後,講員只得將最重要的答案說出來:“聖靈是神!”
今天在一般信徒心目中,他們往往以為聖靈是一股神聖的力量,他們忽略了原來聖靈是神;祂不單是三一神的第三位,祂是神。因為信徒對聖靈缺乏認識,甚至忽略了祂,故此,聖靈就為他們擔憂。聖經很鄭重地指出,若果我們有意忽略,不理會聖靈的話,聖靈就會為我們擔憂,結果祂不會在我們個人的生命中工作,於是我們的靈性不會有長進,教會亦不會興旺了。故此,認識聖靈是何等重要。但求聖靈幫助我們去更多認識祂,叫我們得到祂所賜更大的屬靈恩典和福分。
認識聖靈可從不少經文入手,而其中一些經文是較重要的,因為這些是主耶穌自己將聖靈介紹的經文,包括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至十六章。本文按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6至17節,對聖靈作三個介紹。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一四:16-17)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6至17節,是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教導有關聖靈的四段導言的第一段,其他三段是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6節,第十五章26節和第十六章7至15節。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說明當主耶穌離開門徒而被接升天後,聖靈就會被差到信徒當中,與他們同在。若留意經文的上下文,就可發現上文記錄耶穌教導門徒有關禱告的功課。耶穌似乎想在這刻申明禱告的實在,故此,在第16節祂說:“我要求父…”這裏的“求”與第14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之“求”是不同的希臘文字。耶穌所用的“求”字帶有很親密,自由,平等的關係,表明主耶穌向父神的祈求是常蒙應允的,因為主耶穌凡事遵行父神的旨意,祂也明白父神的時候和心意。很明顯,這次耶穌向父神的祈禱,得到立時的應允。何以見得呢?因為從下一句話就可以得知:“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似乎和合本中文聖經將原文一個十分重要的“形容詞”當作“副詞”用;聖經新譯本翻得較近原文:“祂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
原文聖經在“保惠師”這名詞之前有一個形容詞allon,直譯為“另一位”,這個希臘文表達出“另一位而同類的”這觀念。意思即:這位要來的聖靈,要作信徒的保惠師,正如主耶穌是信徒的保惠師一樣(參約壹二:1)。從此可知主耶穌所祈求而父神所差來的保惠師聖靈,與主耶穌是同等的,同類的,因為這個“另一位”的形容詞表達出“另一位而同類的”之意義。從此可見聖靈與主耶穌是同等的,或本體上是同等的。這節經文非常有力支持三一神的真理,因為在同一節中,記載着父神,子神及聖靈──三而一的真神。
究竟“保惠師”是指甚麼呢?簡單來說,保惠師就是導師,幫助者,主顧,保護者;保惠師是我們的朋友,是安慰者,中保。“保惠師”這名詞是約翰專用的字,曾在約翰福音出現四次,而一次在約翰壹書第二章1節。在約翰福音所提及的保惠師(約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完全是應用於聖靈身上,而在約翰壹書那一次記載中,保惠師是用於耶穌身上。
聖靈是“保惠師”,即今日的“導師”;祂是信徒的訓慰師,即安慰者。既有這樣的認識,我們就可以放膽地來到聖靈面前,求祂加給智慧和指導,作隨時的安慰。在人生各樣遭遇和經歷中,我們需要一位大能的幫助者,一位導師,我們又需要得着安慰。聖靈足以能夠解決我們人生的苦結,祂能作我們隨時的幫助,及時的安慰。我們願否投靠祂呢?生活的擔子壓得我們透不過氣,好像遭遇是處處碰壁似的,我們真需要聖靈作保惠師,安慰我們!
若將第十四章17節與6節作一比較時,就可發覺耶穌基督在6節自稱為“道路,真理,生命”,而在17節祂介紹聖靈是“真理的靈”。當然,這兩節經文並沒有彼此衝突和抵觸,只表達出耶穌與聖靈的緊密關係。同時,在約翰福音第四章23節,耶穌指導那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或可翻為:“那真正拜父的,要在靈和真理中拜祂…”從這幾處經文看來,三一神與真理都是息息相關的。故此,聖靈被稱為“真理的靈”,表示聖靈與父神,子神之間關係之密切。
此外,“真理的靈”這稱號也代表了聖靈啟示及解釋神的真理。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6節,十五章26節及十六章13節三段經文,是耶穌基督為新約聖經的著作,預先給予批准和印證。而待聖靈降臨後,聖靈將引導使徒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聖靈將神的真理向使徒們顯明出來,甚至主耶穌曾說過的話,聖靈都會將這些話向使徒們啟示出來,或叫他們想起主耶穌曾說過的話。誠然,聖靈這種啟示,光照,引導,目的是叫使徒們可以將主耶穌的言行和真理,毫無錯誤地記錄下,這就成了新約聖經了。
從此可知整部聖經的作者就是這位“真理的聖靈”,祂藉着四十多位筆者在不同背景,文化及學識下,寫出神的話來。既然聖經是聖靈感動人而寫出的神的話,我們就必須靠聖靈的幫助去明白聖經。有兩個相當重要的觀念:新,舊約聖經固然是聖靈默示的結果,但亦不可忽略聖靈光照的真理。今天,當我們讀聖經時,必須靠聖靈的光照才可明白聖經。換言之,聖經的真理必須透過聖靈光照我們,方可得到益處和福分。故此,不但努力讀經,還要求聖靈的光照,教導,我們才能明白神的話:“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
在這段經文中,雖然耶穌並沒有直接指到聖靈的神性,但經文也暗示聖靈是神。較明顯的經文有很多,其中如使徒行傳第五章3至4節,彼得以聖靈為神,因彼得將“聖靈”與“神”兩個名詞互用。再以希伯來書第十章15至16節為例,這裏作者以耶和華神所說的話套用在聖靈身上,表明聖靈是神(又參考來三:7及其後經文)。故此,新約聖經很清楚指出:聖靈是神。
耶穌在這段經文指出聖靈是保惠師及真理的靈。正如上文也有提及,主耶穌以自己作為保惠師的身分,去介紹聖靈也是信徒的保惠師,由此可見聖靈是有位格的,正如耶穌有位格一樣。同時,既然聖靈是“另一位同類”的保惠師,表明聖靈與主耶穌在本體上是平等的,這暗示聖靈的神性,而且聖靈來臨是永遠與信徒們同在,總的來說,就更表明聖靈的神性。
在這段經文中,約翰以三個不同的前置詞來描寫聖靈與信徒的關係:
這三種關係都是十分親切的,完全表現聖靈為保惠師的身分。
17節“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這兩句話的動詞時態惹起一些不同的理解。“與你們同在”是現在式,而“在你們裏面”是將來式。要注意當主耶穌說這番話時,聖靈還未降臨。因為聖靈要在耶穌受死,復活,升天以後才被差遣降臨;聖靈內住信徒的生命中這事實,要等到聖靈降臨才實現,故以將來式表示之。但聖靈在主耶穌身上明顯的表現,就好像聖靈與門徒們同在一樣真實。而事實上,在聖靈還未降臨以前,祂在信徒中亦有祂的工作,故以現在式表示之。顯然地,當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在門徒們身上後,他們就完全經歷了這應許。
感謝神,因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成為我們隨時的供應和力量。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一個何等大的恩典!
還未相信接受主的人當然不認識聖靈,因為不能看見祂和祂的作為;而我們屬主的人卻要努力追求認識祂。我們要認識聖靈,重新整理我們對聖靈的認識,不要再忽略祂的工作和祂的同在。因為聖靈是保惠師,真理的靈和同在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