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教會內有一位弟兄身患癌症,我常常去探望他,也為他得醫治而禱告。後來,該弟兄姐姐教會裏一位專門從事為病人趕鬼的神職人員也開始了他每天的探望和為病人禱告。我偶然也會碰到他,他禱告的時候,我也會仔細聆聽,並希望同心的為該弟兄祈禱。該神職人員在禱告之中,反復地斥責疾病,斥責一切影響到人身體病痛的病因,斥責癌細胞,斥責引致生病的撒但魔鬼…我內心實在不能認同,也無法同心念“阿們”。
是我不相信神的權能和神有醫病之能力嗎?不!我相信在神凡事都能,但我更確信神的權能是自主的權能,是根據具體對象,隨己意彰顯的權能,如果我們忽視了這一點,隨我們自己的己意“奉主耶穌的名”醫治疾病的時候,神意若不符合於我們人意,就是我們人虧欠了神的榮耀。
以下我想從福音書中的有關教導來研究神蹟的有關問題。
路加福音是專門講到聖靈和權能關係的一本書,在該福音書中,多次把聖靈和能力連帶在一起,意即既有聖靈同在就必有屬神的能力,以下我們從路加福音多次提到聖靈與能力的關係來對該問題進行系統探索。
1. 聖靈就是能力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一:35)
2. 主耶穌從事奉的開始就滿有聖靈的能力。
“耶穌被聖靈充滿…”(路四:1)當主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之後,有聖靈降臨在他的身上,他就被聖靈充滿。
3. 主耶穌的事奉是滿有能力的事奉
“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4-19)
主有傳福音的能力,有趕鬼的能力,有醫病的能力。主耶穌的時代是聖靈工作的時代,是有能力的時代。在主耶穌升天之前已把這一切都賜給我們了,我們因此也確信,主耶穌所有的能力,我們也一樣有。這認識是我們此次議論的焦點。我們究竟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着,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我若靠着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一二:22-28)
這個有着疾病症狀的人,實際上是被鬼所附,主耶穌為他趕了鬼,他的病就好了。當法利賽人別有用心地挑戰主的權能的時候,主耶穌在自我的見證中,明確地把趕鬼與國度兩個概念聯系起來,趕鬼是神權與魔權的交戰,是國度與國度的較量。這也是我們在教牧生涯中常常的遇見的,當我們趕鬼的時候,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趕鬼,鬼一定與之爭戰,而最終的信條必然是神權戰勝魔權,聖靈的能力大過撒但的能力,主耶穌的名得到完全的彰顯。在這神國度權能的交戰中,隨處隨地,主的權能必定彰顯。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可五:25-34)
此女人得了一種婦女病,這病與魔鬼無關。主以自己的能力醫治了她。與以上趕鬼的事實相對應,主的能力不僅在與魔鬼交戰之中體現自己的能力,同時也在人的疾病方面施能力以醫治。
在此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神的能力在與魔鬼的交戰之中一定彰顯,在沒有能力交戰的情況之下也同樣彰顯嗎?單憑我們單純的信心,病人的疾病就能夠醫好嗎?而事實上是往往不一定被醫好。
路加福音四章緊接着主耶穌權能表達之後,主面對眾人的詢問,以舊約兩個見證解釋上帝的主權與信徒實際需要之間的關係問題。一個是以利亞時代遍地有三年零六個月的大饑荒,在眾多有需要的寡婦之中,以利亞只奉差去了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裏,在先知以利沙時代,眾多長大麻瘋的病人之中,只有一個外邦的將軍──乃縵得了醫治(參路四:25-27)。按道理,在當時憑信心求告耶和華的甚多,為甚麼只有這麼少有的幾個人得醫治呢?從上下文的表達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主耶穌所要說的是,上帝自己能力的運行,主權只在祂自己手中。主耶穌面對眾多請求祂行神蹟的需要,祂本可以用自己的能力使一切的需要得到滿足,然而,祂以以上兩個見證告訴我們,能力的彰顯的權柄只在上帝手中,甚至當時還不在主耶穌自己的手中。更進一步地說,也絕不在我們的手中。有些人以為憑着自己的信心就可扭動神的肋膀,自己的信心就是上帝的主權就大錯而特錯了!
在路加福音第七章十一至十七節,我們看到主自己對主權能力的使用之回應,正如在以利亞時代有許多寡婦有需要一樣,在耶穌的時代有眾多的寡婦對主能力的彰顯有深切的需要,然而,主只憐憫了一位,使這位寡婦的兒子死裏復活,在這段經文有一個重要的詞“憐憫”,主曾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憐憫”就是主權的外顯,是隨主自己的意思而施予的,與人的行為沒有關係。
同樣的例證也表現在路加福音第七章一至十節的記載之中,百夫長的僕人病情垂危,百夫長托猶太人中的長老去求情,雖然他“配得”主的恩典,但主權不在猶太人的長老們手中,主耶穌沒有立即施其神蹟。百夫長那麼大的信心,主耶穌在以色列中,也沒有遇見過,他信心的祈求蒙神垂聽,但施神蹟的根源也只是在主耶穌對他的應允,而不是控制在禱告,祈求者的手中(參路七:1-10)。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肯定,在國度的爭戰之中,當我們奉主的名禱告的時候,主耶穌一定隨時隨地地彰顯自己的能力,但在與此無關的神蹟體現中,主耶穌只按自己的意思施恩予人。
常常聽到有些人在禱告中這樣對神說:“主啊,你若不醫治某某人,你就虧欠了你自己的榮耀…”云云。每每聽到這樣的禱告我心裏就懼怕,我們是誰啊?我們有甚麼權利要求神去執行我們的命令,然後又把神不按我們意思去行的門給堵死呢?因為這禱告(不如說是命令)云:“你若不…你就虧欠了自己的榮耀”。換句話說,神在人所設的戰局之中戰敗了,神丟了面子。
其實主耶穌多行兩件神蹟,少行兩件神蹟都不會減少祂的榮耀,祂既是神就不需要行多少神蹟來給自己“貼”上榮耀的標籤,相反地,在聖經之中我們看到有兩次最大的榮耀是在沒有行神蹟的時候彰顯出來的,而這兩次若行了神蹟,主耶穌的榮耀就因此而減少。
第一次是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四節記載說:“耶穌被聖靈充滿…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
自始至終主耶穌被聖靈充滿,滿有神的能力。撒但對耶穌提出三個要求,其中有兩個是要行神蹟的,即把石頭變成食物和從殿頂跳下來,這兩件神蹟連魔鬼都相信對耶穌來說是容易的,然而撒但更相信,主耶穌若行了這一神蹟就完全地失去了主的榮耀,所以牠以此來試探祂。主耶穌勝過試探,告訴我們一方面的真理,祂沒有行神蹟卻使神的榮耀得到彰顯。祂沒有憑外在的能力來顯示自己的強大,卻藉着內裏對上帝旨意的順服,體現出了內在的權能,所以路加非常強調:“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耶穌內在的權能勝過了魔鬼撒但。
事實上,我們信徒內在能力的獲得比外在的能力更為重要。歌羅西書第一章十一節鼓勵我們信徒“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這說的就是基督徒在世上的見證生活,本身就是一種權能的表現。以弗所書第三章十六節說:“求他按着祂豐富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實質,是注重內在生命建造的生命,這是為甚麼他們即使在病疼中,在逼迫之下,都能口唱心和,滿心讚美主的真實原因。這活生生的見證說明一個真理,我們在病疼中得醫治,其中充滿神的能力,如果我們得不到肉體的醫治也一樣充滿神的能力。
多年前,我在美國時探望了暗室之後的作者蔡蘇娟姊妹,在和她的交談之中有一句話至今仍震撼着我,她說:“神從來沒有做錯一件事情。”一個四十多年飽受不能見光的疾病煎熬的老姊妹說出這樣話,可見她內在的聖靈的能力又是多麼的大呢!
第二件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按祂自己的能力,從十字架上下來是一件輕易舉的神蹟,然而,主耶穌卻沒有從十字架上下來。祂沒有下來不僅沒有失去自己的榮耀,更是成就了神的救恩計劃,因祂一次在十字架上的死背負了我們世人的罪。使我們在祂的生命裏面,隨着祂死裏復活的生命而得生命。這又是多麼巨大的榮耀。
能力是聖靈的能力,主權是在上帝手中的主權,能力的使用完全在於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計劃,祂是否得榮耀與是否按我們的計劃或我們的祈求實行出來沒有關係。與祂自己的救恩計劃的實施有直接關係,或者說上帝是全能的主,祂一定會按自己的計劃成就自己的榮耀,反而,在人前虧欠神榮耀的倒是我們自己,我們站在為主的地位用“禱告”來指使上帝去執行自己的“旨意”,這樣的禱告怎麼不讓人驚恐,戰兢呢?
幾年前,美國流行一種特別的感冒,患者若是兒童又不去看醫生的話,生命就有危險。在一個靈恩派教會的幼稚園裏,在幾個小孩患了這種感冒,牧師不讓孩子去醫院而用禱告,行神蹟的方法來為孩子們治病。結果有的孩子們由於延誤了病情而去世。
而我認為最好信心是既為孩子們禱告又送孩子們去看病,因為主權在神的手中,不在我們的手中,神借助於醫生醫不醫好這小孩都讚美主,因為上帝醫好,是祂對我們的憐憫,如果不醫好,是祂在我們的生命中注以能力。因為祂藉着聖靈,叫我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
※如果没有輸入關鍵字,將會列出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