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傳統文化豈可與聖經相提並論

陳宇澄

 

一.傳統文化進入教會之始

  民國初年,中國一部分知識分子,由於西方列強與中國政府簽署的不平等條約的恥辱,大大激發其愛國的熱忱,興起“非基督教大同盟”運動,以“反對帝國主義”為口號,遊行示威,驅逐西方教士,斷絕國外差會的關係,要消滅基督教。之後,運動平息,在中國的基督教會仍然存在,遂由中國信徒繼起教會牧養工作,消除原來教會西方的色彩,接受中國固有的文化,開創中國人自立,自傳,自養的三自會,全國各地教會興起,造就神學人才。中國人對中國人傳道,便自然引用中國固有的道德倫常之學,諸子百家之說,與聖經相提並論,移花接木,比較印證,賣弄才情,“引人入勝”。從此,中國傳統文化開始進入中國的教會。

二.對聖經不同的認識和態度

  不同的信徒,對聖經的認識和態度有很大的不同。有敬畏而順服的人,聖經怎麼說,他就怎麼信;有渴慕而追求的人,常把聖經當作一門學問去鑽研;有好奇而存疑心的人,則把聖經論點看作許多問題,尋求證明;更有把中國傳統的文化,包括儒,釋,道,諸子百家和一切世上的知識,搬來和聖經研究印證,以求“真諦”,一字一句按着字義,作個人私意的解說:說中國傳統文化中早已有上帝,有神,有天人合一;或說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訓,藉一己之努力,可以超賢入聖;或說中國傳統文化可作得救的梯階,得救的捷徑,來加以分析評論。頗以中國人有悠久輝煌的文化為榮。

三.誤把聖經當作傳統文化的一支派

  不錯,中國有五千年悠久的文化,千錘百煉,浩瀚燦爛。聖賢的哲理,敬天愛人;致知格物之說,垂手可得。世人奉之為金科玉律,處世為人,乃至治國平天下,都是足夠有餘。基督徒不反對世人奉傳統文化為做人處世的圭臬,但是,我們知道,這傳統的文化,僅止於人的智慧而已。保羅說:“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又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林前八:1,一:21)既不認識神,不認識聖經,好奇的世人心目中,遂誤把聖經當作傳統文化的一支派,隨意去和傳統文化之儒,釋,道,諸子百家和一切世界的知識相比擬,著述評論,集會研討,宣揚他們自己的智慧。這樣的工作,正是用人工製作的磚當石頭建造巴別塔,全盤錯亂了。

四.基本上已舛謬結果就錯亂

  不單是故就世人,也有基督徒,因好奇而引起對聖經與傳統文化之比較的研究工作的,不論是學術性的,或宗教性的,若在基本上已舛謬,其結果就是錯亂。略舉兩點:

  1.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全備而整體的,“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這裏彼得所指的“私意”,不是單指“人”的私意,更是指整本聖經的涵義不可一字一句,這一福音書,那一書信,分別單獨解說。若把福音或書信撕開了,斷章取義,搬去與傳統文化比擬研究,正好像撒但引用聖經上的一句話來蒙騙主耶穌。經義若隨私意解說,不僅破損得面目全非,抑且把真理解得錯亂,那麼研究的結果必然謬誤。若是基督徒,則必產生異端,末世的教會,隨處可見。

  2. 如果從聖經中文本擷取幾個中文字,中文詞句,沒有明瞭原文的涵義,貿然引作根據,按字面與傳統文化比較研究,那是明顯不切實際的。在這裏並非指聖經中文翻譯不好,實在是因為文化的差異,而導致相應的字,詞,句在表達方面明顯存在差異,以致於不能完全體現原文的意義。例如“道”,“罪”,“愛”,“信心”,“忍耐”等等,多得不勝枚舉。如果忽略了原文的含義,只按中文的字句理解,那麼這樣的研究,就有離開原意,而強行按中國文化的意義解釋的危險。其結果似是而非,容易使人誤入歧途。

五.傳統文化不能與聖經相提並論

  世人如果這樣的研究聖經,教會如果這樣的接受傳統文化,並引用到福音工作上來,真理被錯解了,正道被侵蝕了。偷天換日,魚目混珠,把聖經淪作傳統文化的一支派,實在是一個急待關切的嚴重問題!

  使徒保羅原是飽學之士,博古通今。他十分明確的指出,傳統文化不過是世間的智慧,世間萬事之一。“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腓三:7-8)世上任何一民族,任何一國的傳統文化,雖然題到神,卻諱言神的救恩,對世人的得救不但無益,並且有損。直言之,其中沒有永生。“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後三:16-17)聖經“內中有永生”(約五:39)。“有永生”與“沒有永生”之間,誠如天淵之別。傳統文化實在不能與聖經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