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加五:11)
使徒保羅為傳講恩惠之福音,生命之道,長久以來一直受人的逼迫。猶太人逼迫他,因他所傳的福音把猶太人以為比別人優越可誇之處,全都打倒了!外邦人逼迫他,因他所傳的福音,宣告說:“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把外邦各國人所敬奉的“神”,都列為假神。高官學者逼迫他,因保羅竟說他們所有的智慧是“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林前二:6-8);市井匪類逼迫他(參徒一七:5),因他所傳的福音阻礙惡人行惡,且要求人悔改認罪(參徒一七:30-31,一九:18-19)。甚至他面對貪官,也坦然“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二四:25)。
保羅對哥林多人說:“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林前四:11-12)他剛剛開始傳道時,沒有人知道他是誰。當時根本沒正式受聘的傳道人,他又有逼害基督徒的惡名。這樣情形下,他作起傳道人來,不但教外的人逼迫他,教內的人也不敢接納他,受逼迫飢寒,可說意料之中的事。但他寫哥林多前書時,神已為他廣開傳福音的門。耶路撒冷教會的彼得,雅各,約翰,早已藉“右手相交之禮”承認他的呼召和工作。而事實上他已建立好些教會,各處的人,早已知道他傳道工作的見證和果效(參加一:23-24),甚至他所建立的教會也成為眾教會的榜樣(林後八:1-5;帖前一:7-9)。那麼這時候的保羅,不是應該不再受逼迫,且可以成為教會名人,豐衣足食,高高在上了麼﹖事實卻不是那樣。保羅還是要受人逼迫,甚至還被人咒罵,受飢寒,和各種身體,精神的痛苦,那是為甚麼呢﹖是他自討苦吃,以表現自己比別人愛主,不愛世界麼﹖不是。是因為他始終沒有改變他的信息。他不肯改變他所傳福音的特色。
世人不會逼迫有成就,有知名度,坐在領袖地位上的人。但世人卻不會喜歡按照聖經真理,忠心傳講福音的人。如果不傳那惹人討厭的福音,越有名聲有地位,越多人奉承;但若不肯傳那可以討人喜歡的“福音”,這“世界”就要設法把他推下去。保羅有了地位聲望之後,竟仍傳十架的福音。所以他還要受逼迫。他忠心傳基督,根本不求名利也不在乎人怎樣待他。他跟那些把傳道當作職業的傳道人完全不同;但他既不肯改變他所傳十字架的特色,他就得為這福音背十字架了。
保羅問加拉太人說:“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五:11)保羅未悔改之前是傳割禮的,悔改之後只傳十字架的基督。若保羅肯妥協一點,除了傳十字架之外,也傳割禮,就可以不受逼迫了。但保羅寧願受逼迫,遭苦害,被鞭打,棍打,不肯傳基督以外的“福音”。
保羅第一次遊行佈道時,曾對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的信徒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後來,到他快要殉道之前,在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十二節說了相似的話:“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注意他這話正是回憶十多年前,他第一次出門佈道時,對路司得等地信徒所說過相似的勸勉(參提後三:11-12),換言之,那十多年來,保羅沒有改變他的信息,沒有藉口要用新方法,而放棄他的託付,也沒有逃避為傳十架真道而受的逼迫。長期的被拒絕,受陷害,並未搖動他的心志,軟化他所傳的真道。並且,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十一至十二節與使徒行傳第十四章二十二節遙遙對照,解釋了所謂“立志敬虔度日…”實即繼續忠心地按神的託付傳講真理的道,不求人的喜悅,不向邪惡勢力屈服。
保羅不是不知道如何逃避逼迫與苦難,也不是“不識時務”,而是深知十字架真理與人的罪性,基本上是對立的。把十架福音的特色收藏起來,就自然會受歡迎。把十字架真理的特色加以強調,不含糊,不模稜的講明,就難免討人厭,受逼迫了。
人的本性喜歡別人奉承,像討好亞哈王的四百個說謊話的先知(王上二二:5-13)。米該雅卻必須按神旨意直言。法利賽人想假意悔改受洗,福音的真理卻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人喜歡挑人的不是,掩蓋自己內心的污穢;主耶穌卻稱許那低頭認罪的稅吏比那指責他勒索,不義的人更算為義(參路一八:14)。人喜誇耀自己的學識,財富,美貌…恩惠的福音卻使人無可誇口(參弗二:7-8)。人希望今世放縱肉慾,將來又享永生。聖經的真理卻警告我們種甚麼收甚麼(參加六:7),不要心懷二意;不要手扶犁向後看(參路九:62);不要愛世界(約壹二:15)。人想得着神的饒恕卻不肯誠實認罪。聖經卻告訴我們要認罪才得饒恕(箴二八:13,賽五九:1-2)。這樣若有人要傳討人喜歡的福音,要怎樣傳呢﹖那就盡量不提神的公義與審判,只講神的慈愛與饒恕罷。若必須提到“罪”就把它改稱“毛病”好了!不要強調認罪悔改,只要強調“信主”,“接納”,你只要接納神,神就接納你。不要提地獄,只要講天堂。不要講神恨惡罪,只講神愛罪人。不要明明說聖經已經不合新時代的需要,只要告訴人真理隨着新時代不斷進步。不要講十字架治死肉體與自我,要強調人的自尊自主自信…不要講聖經原則,要講現代的文化。不要用“古老的”道德觀念束縛人,要告訴想離婚的人說:“神願意人有快樂的家庭,與其痛苦的在一起,不如快樂的分開!”告訴信徒不要“故步自封”,要接受新潮神學家為我們“設計”的新人生觀…這樣,我們一定不會像保羅那樣問:“我為甚麼還要受逼迫呢﹖”但我們良心的深處,卻會發出微聲問說:“我為甚麼沒有逼迫﹖為甚麼教會與世俗都歡迎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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