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第一位太空人加加林曾上到太空去,他後來對記者說他沒有看見過神,豈不證明神是不存在的嗎﹖
加加林只到達太空的一個極小的角落,太空之大怎可能讓他以肉眼一望而盡﹖不要說他看不見神,就是太空的一粒冥王星他也未必看得見,因為太遠了。何況神是個靈,靈體是不能憑肉眼看見的。即使神在外太空以人的形像向他顯現,加加林還須要定睛注視一個準確的方向,最少等十億年以上才能接收到從外太空神那裏發出的光線射到他的眼球裏。但這太空的廣闊何只十億光年﹖加加林後來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神要召他回去看個清楚。但美國有幾個太空人諸如艾得靈,歐溫,岩士唐,三人都是信耶穌的,他們到天空更遠的地方,但他們卻謙卑得多,從太空打電報給全美國的人說:“人算甚麼,神竟眷顧我們﹖我們在這裏看神用指頭所造的天,和神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即使有神存在,這與我何干﹖為何一定要信祂﹖
我們可以說,即使有星球人存在,與我何干﹖是的,星球人的存在未必與我們有任何關係。但是如果科學家發現星球人要來消滅地球,那麼星球人的存在就與我們相干了。又假設如果星球人有種液體可以醫治癌症,那麼我們就十分的需要他們了。如今我們全人類不能勝過罪惡與死亡,死後都要面對神的審判。祂既然創造了我們,我們的行為不能滿足祂的要求,當然祂有權審判我們,把我們的靈魂丟在地獄裏。但如果我們肯及早悔改,我們就可以靠祂得救。請問這麼重大的關係,怎能說無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