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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聖靈充滿的正解

吳主光

 

  這世代被靈恩運動影響,以致追求聖靈充滿的聚會和研究聖靈充滿的著作越來越多。雖然這麼多,卻鮮有對聖靈充滿解釋得正確的。

  靈恩派認為聖靈充滿就等於“說方言”,最低限度也以之為必有的現象。其實根據使徒行傳所記載,三次說方言的記錄中,只有一次與聖靈充滿連在一起記載的(參徒二:1-4,仔細研究,兩者並無一定的關係:當時有兩個不同的現象──“一陣大風…充滿了他們所坐的房子”是喻意著他們被聖靈充滿;“有舌頭如火焰…落在各人頭上”才是喻意着他們得着聖靈所賜的口才說出方言來),其餘兩次(徒一○:44-47,一九:1-7)都沒有提及聖靈充滿。再者,使徒行傳多次提及聖靈充滿,都沒有提及說方言,所以說方言不可能是聖靈充滿的現象。

  不過,以上的解釋只能推翻說方言與聖靈充滿的關係,並沒有正面地解釋究竟何謂聖靈充滿。

  找不到正面解釋的人會有如下的見解:

  1. 我們不能追求方言,但追求聖靈充滿是十分需要的。

  2. 被聖靈充滿不一定有說方言的現象,但聖靈會按着我們的需要,或賜給我們說預言,或聖潔大笑,或聖潔大哭(按上述二者乃靈恩派聚會中常有的不能自制,不知所以然的現象),或某種我們可以感覺得到的現象。

  3. 只有追求聖靈充滿的人才能得到聖靈充滿。基督教以往太過重視聖父與聖子,卻忽略了聖靈。因為少唱歌頌聖靈的詩歌,少講追求聖靈的道,失去三位一體真理上的平衡。

聖靈充滿的謬解

  筆者要清楚的指出,上述三種見解都是錯謬的。讓我先指出其錯謬的所在,再作聖靈充滿的正面解釋:

  1. 說方言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參林前一二:4-11),固然不應追求,即使是聖靈充滿,也不是追求得來的。從聖靈中所有被聖靈充滿個案中,我們看見沒有一個是因人的追求而得的。所有的個案合起來告訴我們一個清楚的事實:當人全人專心服事神,追求更深的愛主,認識主,委身為主和主的福音,聖靈就會“自動”充滿那人,決不是在那人特意向聖靈懇求到來充滿的時候才來充滿他的。以弗所書第五章十八節正解明這點──“不要醉酒(不要追求酒精充滿)…乃要被聖靈充滿(注意“被”字,是聖靈主動要充滿人的,人只要肯自潔,讓聖靈來充滿他,聖靈就立即充滿他了,這裏並沒有追求的含意)”。我們知道聖靈是主耶穌差祂來代替祂作保惠師的,祂的職責就是保衛,引領,安慰每一個屬主的人,是不用求的。如果有人想要用路加福音第十一章十一至十三節來反駁,他必須要注意,那“祈求的人”並沒有求聖靈,只是求好東西(參太七:11),但天父卻“更將”聖靈賜給他(英文作even more),表示額外的。正如我們各人悔改信主之時,全不懂得求聖靈,只求神赦罪,神除了赦免我們的罪之外,還賜給我們聖靈一樣。

  2. 聖靈充滿也不一定與能感覺得到的奇妙現象有關,雖然使徒行傳所記載三次方言,和另一次撒瑪利亞人受聖靈(參徒二:1-4,八:14-18,一○:44-47,一九:1-7)是能感覺得到,甚至能見到奇妙現象。但都是因為有特殊需要才有這種現象。使徒行傳第一次的記載是五旬節普遍聖靈降臨,證明新約時代開始,神的國要降臨。第二,第三次的記載,都是為給不肯接納外邦人的猶太人證明,神自己主動接納撒瑪利亞人和外邦人。第四次的記載,是證明聖靈因耶穌的名而來,非因悔改洗禮而來。此外,使徒行傳和全部新約聖經,另外記載許多許多信主得救並且受聖靈的人,都沒有方言或任何可見可感覺得到之現象。再者,上述使徒行傳四次記載都是“受聖靈”而不是“被聖靈充滿”,倘若以這四次記載來證明聖靈來必有能感,能見的奇妙現象,那豈不是證明了自古至今所信主而沒有這類能見,能感的奇妙現象的人,都沒有領受到聖靈﹖他們豈不因此不能得救﹖相信凡是頭腦清醒的人都不會接納這種見解吧。事實上,聖靈是“真理”的聖靈,所以受聖靈與聖靈充滿都應該以受“真理”感動的現象來衡量才對。靠肉體和情緒上的感覺來判斷是不合真理的,是會容易誤導的。

  3. 如果說基督教過往太多注重聖父,聖子,太少注重聖靈,因而說我們失去三位一體真理的平衡的話,那是完全不明白聖經和三位一體的神性和工作。請看聖經本身以四本福音書來記載聖子的言行歷史,有人喜歡稱使徒行傳為聖靈行傳,即使是這樣,也只得一本。而且使徒行傳記載的內容,還是關於聖子的多過關於聖靈的。新舊約所有的書卷多記載聖父和聖子的言行教訓,聖靈只感動人寫出聖父和聖子的教訓。聖經記載聖靈自己直接的講話十分十分少,連啟示錄論到天上的大敬拜,也多集中於聖父聖子身上,聖靈自己卻是隱藏的。這不是因為甚麼緣故,只因為聖靈一切的工作是要彰顯聖父和聖子,並不要人太多注重祂自己。正如主耶穌所說:“聖靈來…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3-15)

聖靈充滿的原意

  糾正了上文錯謬的觀點之後,現在讓我們來正視一下到底聖靈充滿是怎麼一回事﹖

  綜合整本聖經的記載,我們發現一個明顯的事實:就是所有聖靈充滿的記載,都是作者或敘述者形容第三者的話,被聖靈充滿的人自己卻極少注意到聖靈,也極少注意到自己是在被聖靈充滿的狀態中。他所注意的可能是神的榮耀,福音的重要,耶穌的寶貴,人靈魂的重要,神國的降臨,真理的辯證等等。就在他這樣全心全人注意這些真理之時,也可以說是他“全人”被所注意到的真理(真理truth又是真實的事)充滿他,以致他的感情,思想,行動,說話,勇氣等等,都被這真理所支配了。這時候,聖靈就來充滿他,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並且按他當時環境所需要的加他能力,智慧,喜樂等等。所以,所有聖經中被聖靈充滿的個案,每一個都有不同現象:司提反被聖靈充滿,滿有能力作見證,看見天開了,耶穌站在神右邊的異象(徒七:55),他自己並沒有求聖靈充滿;保羅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福音,結果受逼迫被趕出城外,當時他們被聖靈充滿,有滿心喜樂的現象(徒一三:52);七個管飯食的人被聖靈充滿,有辦事井井有條的能力,止息怨言的才幹(徒六:3);彼得被聖靈充滿能以大膽駁斥治民的官府,直指他們殺死耶穌——天下唯一的救主(徒四:8-13)。這些人都沒有追求聖靈充滿,當時也沒注意到聖靈充滿他們,他們只注意所傳的福音和耶穌基督,只是旁邊記述的人形容他們是被聖靈充滿罷了。

  請注意“聖靈充滿”是一種形容,喻意着被“充滿”的人是一個“器皿”,聖靈在他裏面管理着他全人的思想,感情,行動等等,“充滿”的意思是這人再沒有一樣身體靈魂的功能不是讓聖靈使用的。

  請特別注意,類同的形容詞句在聖經裏面還有許多,例如:“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喻意着被基督“充滿”,“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喻意着“充滿”父神的榮耀形像;“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也是同一類;保羅為以弗所教會祈禱,使他們能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他們”(弗三:18-19),這樣的形容更是豐富。

  我們應該追問,究竟“被聖靈充滿”,“被基督充滿”,“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這三樣之中那一樣更好,更值得我們追求呢﹖任何明白神學的基督徒都知道,三樣都是同等好的。因為三一真神是同榮,同尊,同質,同永,同等的,只有在救贖工作的次序上父比子大,聖靈排在第三位而已。那麼,為甚麼我們不追求被父充滿,被基督充滿,一定要追求聖靈充滿呢﹖為甚麼今天強調聖靈充滿的人,看那些追求被父充滿和被基督充滿的人為“低級”一點,非要得着聖靈充滿不可呢﹖從聖經明顯的教訓來看,聖經鼓勵我們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為基督而活,為基督而死,過榮耀神的生活,讓基督居首位,讓父的榮耀得稱讚…等等的教訓多得不可勝數,惟獨鼓勵我們追求被聖靈充滿的教訓就沒有了。若是有,都是鼓勵我們依靠聖靈,並不是追求聖靈,因為聖靈是主動來充滿那些專心為主而活的人的。事實上,當聖經形容一個人“活着就是基督”或“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之時,那個人正是被聖靈充滿了之時。因為若不是聖靈充滿那人,那人是不可能做到“活着就是基督”或“被神充滿”的地步的。但聖經卻多用“被基督充滿”和“被父充滿”之類的形容詞,較少用“被聖靈充滿”之類的形容詞,因為聖靈的工作是要“榮耀基督”(約一六:14)。為此,筆者要忠告那些參加“追求聖靈充滿大會”,刻意去追求聖靈,以為追求基督是不足夠的人,你們在心態上已經將聖靈與基督分裂了。豈不知追求基督就有了聖靈充滿麼﹖恐怕你們在那些聚會中狂喊,狂笑,狂哭,舞手蹈足,毫無意義地不斷重覆着“哈利路亞”,結果追求得到的,不是聖靈,而是邪靈了。因為你們忘記了神是叫人安靜,不是叫人混亂的(參林前一四: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