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屬靈四要則

Martin R. De Haan II 著  謝逸群 譯

 

  如果我們能夠掌握聖經中一些基本原則,就更易於明白聖經的教導。主耶穌就是使用這一模式的好老師。祂把所有律法和先知的教導歸納成兩條誡命,就是:1)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2)你要愛人如己。祂這樣的說法,有助於我們去了解整本聖經(太二二:34-40)。

  在以馬忤斯路上和兩個門徒談論,祂說出另一個連貫聖經的原則:摩西和先知(包括在所有舊約的書卷裏)都是指着祂說的(路二四:13-27)。讓我們一起來思想幾個基本原則,有助於我們對整本聖經的教導有一全面性的認識。

一.神的本性決定祂的作為

 這一個說法聽起來人人都知道,但不一定認定此乃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之一。因為在聖經每一頁的背後是神祂自己。

  1. 祂的本性決定祂的作為

  2. 祂的本性決定祂所說的

  3. 祂的本性決定祂對我們的看法

  4. 祂的本性決定祂對我們的期望

  神是聖潔的,所以,祂要求我們聖潔,在祂看來是美善的。聖潔容許我們與祂建立關係,這就是此一基本原則的基礎;神的屬性決定祂的作為,祂所說的,和祂對我們的看法與期望。

  在聖經的每一個句子中,甚至在基督的家譜裏,嘗試去找出這一個原則。在每一件事情或每一個世代中,你都可以看到一個永恆的神──祂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滿有憐憫地帶領屬祂的兒女奔走天路。

二.神認為你是怎樣一個人比你給自己的評價更重要

  你對自己的聰明,外表和性格有甚麼評價﹖你認為你自己在他人眼中是一個怎樣的人﹖他人給你的評價比你給自己的評價是高一些或低一些﹖在你自我評價和其他人給你不同的評價中,最重要的就是“你在神眼中是一個怎樣的人”。

  我們可能同意或不同意他人給我們的評價──或好或壞,或成功或失敗,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就是我們要同意神對我們的看法。在初期教會中,有一些弟兄姊妹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給自己很高的評價。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指出,這樣的作法不是明智之舉(林後一○:12)。

  神認為我們是怎樣的一個人呢﹖我們能夠知道神對我們的看法嗎﹖我們從何處着手呢﹖根據聖經的教導,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祂看重那些尋求祂的,為自己的罪哀慟的,順服祂旨意的,飢渴慕義的,憐憫人的,對神專一的,和使人和睦的(太五:1-10)。然而,最基本的就是我們是否對神的兒子有信心。祂十分清楚說明一件事情:神愛世人,祂差遣祂的兒子為他們的罪死於十字架上,然而,祂的救贖大愛只是為那些愛祂兒子的人預備,祂接待那些接待祂兒子的人(約一:12,一六:27)。

  試從整本聖經的背後,找出這一個原則:神認為你是怎樣一個人比你給自己的評價更重要。這一個“你”才有真正價值,這一個“你”決定你在今生和來生的真正地位。

三.你是怎樣一個人比你的行事為人更重要 

  神看重你的心思意念多過你的行為。這是真實的,因為你心所思想的決定你的行為表現,你的行事為人就表露出你心中的盧山真面目。一句人人都耳熟能詳的箴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主耶穌說:“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的果子。”(太七:18)使徒雅各亦說:“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樹能結無花果麼,鹹水裏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三:12) 

  這就是為甚麼耶穌一再強調,我們的心與神的關係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登山寶訓”的“八福”中(太五:1-12),這“八福”都是牽涉到決定我們真正品性的心態。在神看來,正確心態比做很多事情更重要──每週到教會參加主日崇拜,時常為主作見證,每天禱告三次,或是“十一”奉獻。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做了這一切,但卻沒有正確的心態,我們絕不能討神的喜怳。這並不是說我們所做的不重要,但是,這裏指出一個原則:如果我們的心是正直的,自然就有正直的行為表露出來。

四.行動勝於言語

  要說明這一個原則,有一次,主耶穌講了一個比喻,給那些只有表面敬虔的聽眾一個挑戰(太二一:28-32)。在祂所講的比喻中,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那人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作工。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答得好:“大兒子”。主耶穌說出這一個原則:你的行動勝於你的言語。

  主耶穌隨後繼續說出如何去應用這一原則,使得祂的聽眾更難於接受。祂直接了當指出這些身為宗教領袖的聽眾的弊病;他們的言語比娼妓敬虔,但是,主耶穌看見很多娼妓更願意承認她們的罪和遵行父神的旨意。

  說話十分容易,說話比行動容易得多。說話本身只不過是一些熱的空氣。在另一個場合中,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入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

  我們要反省一下,我們在人眼中看來是基督徒,是在乎我們的言語,還是我們的行動﹖我們談論信心,還是實踐出我們的信心﹖我們在口頭上禱告,還是真正的禱告﹖我們是在口頭上說彼此相愛,還是在行事為人上流露出神的愛﹖並不是我們所說的不重要,撒但的使者也可以寫出同一篇的信息,但是,他卻永不實踐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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