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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22.7 第220期


昂貴的恩典

“默想財主的故事”系列之二

戴永富

 

經文:馬可福音十章17至27節

   上文〔“既邈遠也逼近的永生”,第219期〕探討了財主對永生的追求有很積極之處(甚至比我們很多人的狀態更好),也有不對的地方。本文繼續探討:我們是不靠律法而憑恩典得救的;那麼,這故事對我們有何意義?

   耶穌向財主提及誡命(可10:19),這不只肯定了舊約道德律的永恆價值,也和耶穌下一步那令人啞口無言的“極端”要求息息相關。耶穌要強調的是:財主所缺乏的並非對律法以外的要求的遵守,乃是對律法的精神的理解與遵從。如果人可以達到那種程度(為神和他人放棄一切),他就成全了所有的律法。換言之,耶穌是告訴他:你實質上還沒有行律法,因你還沒有抓到律法的核心。這對財主來說是讓他垂頭喪氣的壞消息;而對我們而言,這提醒我們,恩典是昂貴的。

   首先,耶穌沒有減輕了神在律法上的要求,反而是要求我們要比法利賽人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而活出這種生活,非得與主親密聯合。我們若沒有與基督聯合,即:沒有在自己的心中體驗到基督自己的心,就休想藉着自我犧牲的生活進天國。以基督的心為心意味着我們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我們的事奉,都不以實現表面成功為動機,而是要體現和榮耀基督,因我們行事的動機是出於我們對基督的愛的親自體驗(也就是我們和基督的彼此相愛)。這是我們成全律法而過聖潔生活的惟一方式。但我們在事奉上很可能發現自己的動機和目標容易轉移,因我們容易(甚至幾乎是不知不覺地)把事奉當作服務個人需要的手段。事奉有時給我們帶來興奮,因我們認為通過事奉我們可以讓他人肯定自身的才能和價值。這樣,我們是為了事奉而事奉,而不是為了神而事奉;事奉的出發點及目標不再是神,乃是個人的需求,淪為了偶像崇拜。所以,當事奉的積極性壓倒一切或當工作的需要成為我們遠離家人和縮短禱告時間的藉口時,我們的靈性實質上是乾巴巴的,原來我們的事奉居然使我們遠離神和他人!所以,當回到自己家中,當工作暫停時,我們將發現自己的心其實是孤苦的,是虛空的。這樣,我們在事奉上並沒有成全律法。

   其次,我們確實需要為了更靠近主而放棄一切,而這要求不能減輕或淡化。我們不可隨意緩和耶穌這一要求的極端性質。毋庸否認,這要求不是律法,不能說信徒靈命上的成熟取決於他故意使自己貧窮。但毋庸諱言的是,跟隨基督確實需要我們準備在任何時候放棄一切,包括我們自己所有的財產。沒有這種意願的信徒很可能是還沒有真正而徹底地愛主的。雖然我們未必要立即放棄一切,但我們要保持一種心態:若是現在就要拋棄這一切,我們也願意,不會向主討價還價。這樣,我們心裏的火熱和需求都是為了主;對其他事物雖有一定的熱心和追求,但它們是已經被淡化的。我們與主親密交通這首要目標已經壓倒一切而支配了我們對任何事物的心態或感情。我們在世上是赤貧的客旅,但在屬靈上是富有的,因我們擁有主。

   其三,耶穌的要求不僅僅是關於金錢,而是關於那已滲入並逐漸腐蝕人心的佔有慾(possessiveness)。罪性其實是迷失的愛,愛一旦迷失就淪為慾,而慾是差不多等於自戀。自戀最主要的表現之一是那種怪異且很有破壞作用的佔有慾。這佔有慾其實是我們對自己的貪心的不斷肯定。意思是:我們心裏深處有着那種迫切的飢渴,渴求完全的愛和幸福,而罪惡使我們通過不斷追求及擁有更多的東西(或一切能帶來好感的事物)來滿足自身的飢渴。不過,對佔有慾的服從實際上是等於飲鴆止渴的偶像崇拜。事奉神的人也不例外;罪性使我們輕易把自己事工的成就和他人的肯定當作自己想佔有的東西。我們實質上就像耶穌比喻裏那愚昧的富人,為了給自己帶來安全感和滿足感,就忙於貯藏許多財富。這財富是金錢還是功名,是利祿還是事業,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們想把神以外的事物當成個人的財富。基督教有一個非凡的教導:你若要把神的工作當作自己的財富,你其實已把自己“安在滑地”,使自己以後難免掉在沉淪中;但你若願意放棄你的佔有慾而讓神以你為祂親愛的產業,你就滿足了你至深的慾望,使之迷途知返,成為了在神裏找到歸宿的愛。想把一切當作己有,反而會失去一切;把自己的一切獻給神或使自己的一切成為神所擁有的,反而會在神裏面獲得一切。故我們要反躬自省:“甚麼東西是我們最戀戀不捨的?”實際上,對事奉者的最好考問是:“倘若神要你為了榮耀祂而放棄你的事奉,你願意嗎?”如果你不敢正面回答這問題,這可能表示你的事奉之心已逐漸淪為你個人的野心。我們這些愛上了基督的人,對自己的前途的態度理應是這樣的:只要神願意,只要為了榮耀神,只要神和我可以彼此相愛,我甚麼都不在乎,一切都聽主使喚。

   很可惜,財主聽的只是耶穌要求的前半句(“去變賣你所有的”),忽略了可貴得沒法比的後半句(“來跟從我”)。(註一)耶穌不可能以更響亮的聲音強調祂要求的前半句,因祂的重點就是在後半句。但對財主而言,耶穌的前半句才是聽得更響。故勢利的不只眼睛,勢利耳也多得很!那麼,對我們而言,哪個要求更響亮?到底還有甚麼可以與與基督親密聯合匹敵呢?我們可能認為,“捨”是為了“得”,捨不得則不能得,“前半句”是人得到“後半句”必付的代價。但其實不能這樣說,因為“後半句”是無價的:太昂貴了,任何人無法購買。因此,“變賣所有”並非拿到“跟隨耶穌”的代價,而是領受“與耶穌同在”的條件(即:容納基督的器皿)。一個男人若要娶他心愛的女人,他要一心愛她,在他心中不能有其他的女人或目的,不然他就不會完全擁有和享受對方的愛。

   這財主很可能更願意給耶穌一張天文數字的支票,想不到耶穌卻讓他蕩產,這意味着連財主捐錢的能力都被耶穌剝奪了!(註二)我們有沒有想到:當自身事奉的能力或機會都被拿走的時候要怎麼辦?主清楚告訴我們,只有一樣是不會被拿走的,那就是耶穌要我們緊緊跟隨祂這個呼召。這呼召高於一切:只要我們願意回應,我們和主的親密關係是安穩在主的手中,我們絕不會失掉它。我們的事工和前途是主賜給我們的恩典,但它們不能與賜恩者同等;我們的福分是主自己。

   後來,財主憂憂愁愁地離開了耶穌。真遺憾,財主若願意在主面前承認自己無能,承認自己對財物極度迷戀,主很可能會赦免並挽救他。我們要傷心而屈膝,勿傷心而自棄!當你覺得自己真的無力擺脫對事物的迷戀時,或當你認為自己太軟弱,雖心志已定但無法戰勝看似接連不斷的試探時,毋絕望!別害怕!拯救的開端是虛心的懺悔,但這懺悔是有盼望的,它使你的靈專一仰望基督。承認自己的無能和罪惡是我們撇棄萬事而獲得主的開始。我們不能讓魔鬼再次打敗我們:它已使我們沉溺於私慾裏而戰勝了我們;現在別讓它使我們絕望而再次打敗我們。猛回頭!緊跟耶穌,貼近基督!別像財主那樣被自己的絕望活活埋葬。

   我們對神所賜的福分的追求未必是等於我們對神本身的追求。為了讓我們更愛祂,神有時候故意或好像要拿走祂賜給我們的福。但這是等於讓我們為了獲得大恩典而犧牲小恩典。這其實是個不平衡的交換:我們捨棄短暫的事物,所獲得的卻是永恆的福分。

 

金燈臺活頁刊 第220期 2022.7
作者戴永富博士目前任教於新加坡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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