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己的救主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祂,搖着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那和祂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祂。(聖經馬太福音27:38-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聖經路加福音23:39-43)
耶穌被捕和被處以釘十字架死刑,給猶太人帶來極大的震撼:他們所期望的彌賽亞,救世主,竟然被“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路加福音24:20-21)
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至少是他們希望不應該的,卻就發生在他們的眼前!這就是十字架的困難,是人所不能理解的,十字架代表矛盾,代表惶惑,似乎是愚拙的。
從聖經記載,當時在場的人,我們可以看到他們不同的反應。
朋友們的反應
在耶穌被捕的時候,跟從祂的門徒,有人作過武裝抵抗:彼得挺身而起,拔劍而鬥。但一擊不中,只削掉一名僕人的耳朵,對整個事件,沒有發生甚麼阻嚇作用,耶穌還是被拿下了;不僅沒有群眾起而支持,門徒們的勇氣,也都消化了:有的但求自保,逃走進橄欖樹影的黑暗中,紛紛不見了;有的遠遠跟隨。在耶穌受審訊的時候,竟沒有一個站出來,為祂作見證,為祂說幾句公道話。真是泄氣!因為他們的主沒有“救自己”,在受到挑戰的時候,沒有作出行動;證明祂不能救自己。這太可怕了!跌進了失望的黑洞,希望破滅了,沒有人願為一個失敗的運動付出代價。只有一個主所愛的門徒,跟隨到十字架下,並且接受主的託付,把主的母親接到家中。這是唯一安慰十字架上之主的表現。
宗教人的反應
那些宗教人,盼望彌賽亞,現在他們怎樣呢?
祭司長,經學家和猶太人的長老,是最得意的“受益者”。他們想不到事情會有這麼順利。雖然,他們看到耶穌的門徒猶大擲還三十銀元出賣耶穌的血錢,確知那拿撒勒人耶穌是“無辜”的(馬太福音27:4),也不願見到公義彰顯,寧願看見反對他們的人被剪除。他們戲弄那被掛在木頭上的“被咒詛者”,不以為祂就是“以色列的王”,是神所“喜悅”的兒子(馬太福音27:41-43)這就顯明是出於嫉妒。嫉妒不是自己缺乏,而是不願見別人得到。
現在,他們看見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聖經以賽亞書53:4)。也許,他們以為多給耶穌一些精神上的痛苦,就是幫神的忙,彰顯公義。
一般人的反應
路加福音記載“百姓站在那裏觀看”(路加福音23:35),他們沒有站在耶穌的那邊反抗,沒有抗議,只是作旁觀者,忠實的觀眾。像另一種watchdog,實在的“看家狗”,當賊來的時候,它真的在看,一直在看,不作一事!他們寧願有“羅馬太平”,身家無損,不必冒險,不惜犧牲理想。不久之前,他們還高喊:“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馬太福音21:9)
現在,眼見大勢已去,他們成了旁觀者。
羅馬人的反應
在羅馬人的觀念裏,是敬佩英雄。他們可以接受白刃相搏,濺血伏屍,但傳統看不起柔弱氣質,甘於負軛的人物。羅馬的官長,看到那位被稱為“猶太人的王”,仿佛是領袖失去群眾,君王沒有人民,竟然沒有反抗,不能自救,自然生出鄙夷的感覺,“嗤笑”祂;兵丁看見官長的態度,好像得到靈感,“戲弄”祂,不是奉給祂祝賀的醇酒,而是薄的酸酒,看不起這位不能救自己的王。
二強盜的反應
同釘的“強盜”,並不一定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更未必是剪徑奪財,或穿窬鑿穴,雞鳴狗盜之輩。他們可能是激進黨派之人物,會“作亂殺人”(路加福音23:19),進行武裝暴動。所以他們看到耶穌並沒有甚麼英雄作為,像羔羊一般馴順,被釘在十字架上,未免不屑為伍,也參與譏誚祂自命領袖,竟落得這樣地步:“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意思是:領袖原來不過如此!
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有同樣的記載。但路加福音,記着其中一名強盜態度不同;他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換句話說,他的眼睛,不僅看到十字架,也超越了十字架;他起初跟那些譏誚耶穌的人一樣,後來,卻改變了:他相信耶穌雖然不從十字架下來,卻會在特定的時間,得國降臨。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顯然的,他不同於平常人,更超越了那些宗教人。
為甚麼會有如此轉變呢?
路加福音記載了另外一句話,喧囂的群眾可能聽不清楚,但在十字架上的強盜,可以聽到身旁的耶穌說了一句特別的話,是個禱告: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耶穌不是求父神報復,而是為犯罪加害祂的人,代求赦免。“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53:12)我們不能確定強盜記起這經文,不過,身為強盜,不難體會到赦免的需要,而在生命的最後一息,為仇敵代求,愛仇敵,是多麼感人的事!
這太不平常的事,使那強盜的態度轉變了。所有的人,都認為祂“不能救自己”;但那悔改的強盜,認識被釘十字架軟弱的主,有復活的大能,有赦免之恩,能夠救他。一般求人救助,是找有權有能的人,像有權勢的總督那樣的偉大領袖;那在十字架上的強盜,卻是向看來軟弱不能自保的羔羊求救,看到祂要“得國”,坐在寶座上。何等的信心!
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不能救自己”,是因為祂不能不救別人: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聖經使徒行傳4:12)
耶穌的受死,是照着神的定旨先見為人類贖罪:
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賽亞書53:10)
在神偉大的永世計畫之中,必須藉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建立神奇妙的家庭: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聖經希伯來書2:10)
願你相信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為了別人,沒有自己,不救自己,使信的人得以稱義,進入神國的榮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聖經羅馬書4:25)
世人中出過不少的“救主”,在有的時代會出現不止一位;他們共同的特點,是為了自己。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世人同唱的主調是:“祂不能救自己!”但在十字架上的主,不救自己,是因祂要救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于中旻)
金燈臺活頁刊第182期 2016.3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