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方向
派垂克(Patrick c.390-461)有一次去訪問修道院,在早餐的時候向大家說,昨晚他作了一個噩夢。大家問他夢境如何。派垂克回答說:“我夢見你們大家都在場上跑,只是沒有一人有頭!”
這真是一個噩夢!其實,這豈不是許多人的噩夢?沒有頭的人生,沒經思想的人生,是不值得活的人生。
我們都要這樣問自己:我人生的目的是甚麼?
有人問過一群年輕人,他們的人生目的。
有的回答說:“我要進入有名的學校,選擇喜歡的科系,學得技術,建立事業。”不錯。只是他把謀生的方法當作人生的目的。
有的說:“要找一個理想的妻子或丈夫,過美滿的生活,終此一生。”很好。只是那是把人生的伴侶,作為人生的目的。
有人說:“要買好的豪華房廈,美好的汽車,過得舒舒服服。”只是他把生活的方式,作為人生的目的。
那麼,人生的目的該是甚麼呢?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開宗明義說:“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這是說,我們應該從聖經明白神的道,知道如何愛神,服事神,與神相交。
神是永遠的,離開神,就沒有永遠的福樂,也就沒有生活的目標。“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約翰福音第十二章35節)人沒有方向,是因為沒有神的真光。主耶穌是世上的光;在神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祂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
不過,我們怎樣才能夠到神那裏去呢?這不是靠我們的努力奔跑能達到的。
因為人犯了罪,與神隔絕,不能相通,人生真成為“死路一條”,沒有希望,沒有神。惟有主耶穌,“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第十章20-22節)主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沒有人能到天父那裏去。(約翰福音第十四章6節)
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死了,並且埋葬了;又在第三天復活了。誰相信祂,認罪悔改,離開罪,就可以得新生命,作神的兒女,人生就有了方向。
現在,請你就接受主耶穌吧。(于中旻)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三期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