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同?
“一切宗教都是好的,只要不犯甚麼大罪,不作傷天害理的事,信不信甚麼宗教都無所謂。”許多人抱着這個想法,同樣認為基督教也不過是一種勸人行善的宗教,與其它宗教沒有甚麼分別。
其實,基督教不但勸人行善,因為行善是人的本分;但更重要的,是勸人信靠耶穌基督—唯有信靠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人才能真正的出死入生,得到永遠的生命。
到底基督教與其它宗教有哪些不同?
一.本質不同
宗教勸人行善,以自己的功德去換取救恩;但基督教認為有罪的人性是全然敗壞,絕無行善的力量。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第三章23節)又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第十七章9節)
或許你會問:“世界上不是有許多好人嗎?難道他們都不能得救嗎?”其實好人雖然不等如壞人,但好人也是罪人,這是本質的問題,不是程度的問題。基督教強調生命裏層的改變與更新,這生命若不改變,人就沒有真正的善行。在聖潔的神的眼中,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第三章10-12節)因此基督教主張先得新生命,人得到這個新生命以後,自自然然就會施行善事。
聖經記載哥尼流是一個敬畏神,廣行善事的人。神雖然悅納他,但並沒有說他是個已經得救的人,反而要差派使徒彼得老遠跑到他那兒去把福音傳給他,如此哥尼流全家才能得救。(使徒行傳第十章1-2節,44-48節)因為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祂,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裏去。(約翰福音第十四章6節)
二.價值不同
基督教相信人的生命比一切世上任何東西更寶貴。聖經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第十六章26節)在神的眼中,祂絕不輕看一個人的生命,就算一個人悔改,在天上眾天使都要為他高興。(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0節)這也就是神要差派祂的獨生子降臨人間,為人類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真正原因。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是神所造一切生物的“冠冕”(Crown of all beings),被賦予管理萬物的權柄(詩篇第八篇5節)。最可貴之處,人是按着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因此人除了擁有屬物質的部分之外,也擁有屬靈的部分,可以自由的與神交通(創世記第一章26-27節)。若從物質角度看,人的價值與動物沒有甚麼差別;但從屬靈角度看,人的價值是無比的。
既然如此,我們否定進化論學說,因它認為人是由低等生命形態經過漫長時間逐漸進化出高等生命形態而來。進化論永遠測不透人生命的奧秘,更解釋不了人的觀念中為何有知神性,永恆性,道德性與敬拜性的潛在價值。
三.方向不同
所有的宗教都在告訴世人如何尋找神,是屬於“人到神那裏去”的方向。基督教卻認為人不能憑着有限的頭腦或能力去尋找神。正如一隻螞蟻是不可能知道人類是怎樣的,又如同瞎子摸象,結果只能憑想像摸出一些假象而已。基督教之所以知道神的存在,也知道祂的屬性是怎樣的,這完全是神主動向世人啟示,人才能明白的。因此基督教的方向先是神到人中間自我啟示,人信靠這位真神之後才能找到與神交往的方向。
聖經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第十九章10節)尋找,是耶穌降生在世上的目的;拯救,是耶穌降生在世上的工作;失喪的人,表明世人已迷失方向,需要主耶穌這位大好牧人把我們引回正路。聖經說:“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得前書第二章25節)
四.方法不同
許多宗教靠行善,靠律法;基督教是“相信”。相信甚麼?相信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一切救恩,我們只要憑着信心接受,就可蒙恩。
許多宗教強調“Do”,基督教強調“Done”。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說甚麼呢?祂不是說“完了”,而是說“成了”,表明救恩的工作已完成,不需要我們再做甚麼,一信就得救。就這樣簡單嗎?是的,只要信,就必得救。那個被釘在十字架上臨終前才願意信主的強盜,主也必拯救到底。
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第二章8-9節)看來這方法很簡單,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主耶穌要完成這救恩的方法並不簡單;祂要付出祂的生命,為我們忍受許多痛苦,甚至流血死了。
因此,我們不要輕看或忽略這救恩的方法,這救恩是神無限的智慧與大能。聖經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哥林多前書第一章21節)
五.動機不同
有一些宗教在信仰上是出於“害怕”心理,才去拜神。例如害怕災禍臨頭如疾病或天災;害怕各種禁忌;害怕死人的鬼魂會回來作祟,因此要向他們祭拜等。“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能免則免,最好不要得罪神明或死人。這種害怕心理有如千萬根繩索,把人們牢牢的支配着,完全失去了自由。
信靠基督,就不用受這些迷信的風俗所迷惑與支配,因為真神的愛能使我們跨越懼怕的障礙,可以自由的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向祂陳明我們心中的渴慕與讚美。這種出於愛的動機,是基於神的愛先主動臨到我們,我們才曉得如何去回應祂的愛。(約翰壹書第四章8-10節)在生活中雖會遇到不幸或苦難,但由於心中有神的愛,有信靠主的平安和喜樂,就很少會怨恨“命苦”。
在愛裏沒有任何懼怕,在愛裏就有真正的平安與保障。聖經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翰壹書第四章18節)
六.結局不同
據說英國首相邱吉爾去世時,國人為他舉行一個很特別的喪禮。喪禮開始時,教堂這一端吹起嘹亮的“熄燈號”,全場的燈一下子全都熄滅,只有講台那兒還留着一盞燈亮着。喪禮將結束時,教堂另一端又吹起嘹亮的“起床號”,全場的燈一下子又亮了起來。這表示甚麼?凡信耶穌的人,他們人生的結局與不信的人是迥然不同的。信耶穌的人雖然也是要面對死亡,如同燈熄了,但不久之後又會亮起來。
聖經形容信徒的死只不過是睡了一覺,不久之後會再醒過來。今天我們在地上為那些死了的信徒吹熄燈號時,天上要為他們吹起床號。這是何等美好的結局,何等大的福分!“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們’。”(啟示錄第十四章13節)感謝主,因祂已經勝過死亡,祂是復活的主,祂也應許凡相信祂的人,必朽壞的身體將來會徹底得到改變,成為一個永不朽壞的身體。(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1-53節)
聖經告訴我們,永生的道路是條窄路,不容易走,但它的結局是好的。滅亡的道路是闊的,容易走,多人走,但結局是悲慘的。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至少有以上六大不同,人還能以為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是殊途同歸嗎?請聽神如何一語道出其中最大差異的關鍵:“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8-9節)(鄭盛光)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九期 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