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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自己最後的一個獵物

 

  被稱為“失落的一代”的發言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 1899-1961),於1961年在美國愛德荷州基肯自殺身亡。他的長篇小說如戰地春夢A Farewell to Arms, 1929),短篇小說如老人與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 1952)等,一直膾炙人口,暢銷不衰;但是他在世的生活,卻充滿了憂鬱陰霾。

  海明威出生於伊利諾州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家庭,但他成年後,卻拋棄了童年的信仰。他認為,縱使神存在,也是個“過時人物”了;人生苦短,應該及時行樂。他幼時,常跟父親出去打獵,釣魚。四歲那年的一天,父親把一根魚杆遞給他,嚴肅地對他說:“孩子,別老跟着我,自己釣魚去,你肯定行。”過了幾年,父親又給他一支獵槍。他獨自去過非洲狩獵,去過古巴釣魚,去過西班牙看鬥牛,從而寫出了一大批以漁夫,鬥牛士,獵人為主人公的作品。他甚至跑到密西根湖區的印第安人區域,去領略回歸自然的感覺。這些生活,在他後來的作品中,也多有散見。

  海明威寫的小說,是他自己及其時代之泣血心靈的表達。老人與海這部僅有兩萬七千字的傑作,描寫了老漁夫桑地雅哥歷盡千辛萬苦釣到大魚,不幸的是,到家的時候,大魚已變成了一副巨大的魚骨,“那大魚已經變成廢物,只待潮水沖它而去。”寫作這部小說時,海明威已接近六十歲,嚐盡了人生的甜酸苦辣,也早已享有盛譽;但他感到自己的生命毫無價值。

  他名成利就,縱情享樂,拼命工作。在人看來,他似乎活得有聲有色,但他的心靈卻極度空虛,不斷地與抑鬱症搏鬥。著名影星艾娃嘉娜曾勸他尋求心理專家的幫助,他付之一笑,說:“我從不相信心理分析這回事。我這輩子殺過的蟲魚鳥獸不少,不過我絕對不會殺自己。”他拼命想要活得更精彩,但如同許多所謂英雄豪傑一樣,表面上他似乎成功了,實際上卻一敗塗地。他最終還是殺了自以為絕對不會殺的自己。

  1961年七月二日那一天,他在家中的地下室裏選了一枝最喜愛的鳥槍,把槍口放在自己的口中,“砰!”的一聲,結束了連他自己都不明白的一生。

  世人決意遠離真神,以為靠着自己的理想,抱負,滿足了自己的慾望,內心就可以得到滿足。但是,聖經傳道書第三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永恆〕安置在世人心裏”。人終究要像海明威一樣,回到最根本的問題上來:
  我從何而來?
  我活為甚麼?
  我將往何處去?

  這些問題若找到了答案,我們的人生才不會虛度;否則,一生掙扎,奮鬥,拼搏,結果發現毫無意義,最後會落得悲哀離世。

  耶穌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第五章6節)心靈的真正滿足,並非來自名利的享有,而是來自“義”—就是至真,至善,至美,至聖,至大的神;主耶穌就是義。我們要渴慕認識祂,從祂那裏得“生命的活水”和“生命的糧”,我們的心靈方能得飽足。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第六章35節)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十章10節)

  林語堂 ─ 一位學富五車,被稱為“貫通東西文化,一心詩書今古文章”的大學者—經過了數十年的研究,分析,比較,考證之後,他說:“我終於發現,只有耶穌與福音,能滿足人心。而且,除了祂和福音之外,再也沒有甚麼東西可以使世人得到滿足。”(賴建鵬)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八期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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