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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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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勝誰負

經文:林前6:1-11

引言:
  信徒告狀的事。不用愛心饒恕,卻用世上的律法決定勝負,這是保羅對信徒的指責。

一.相爭的事(1節)
 1.可能是面子,地位的事。一句話,一個態度。
 2.可能是利益受損的事。開玩笑的話。
 3.可能是權柄的事等。
  因為希臘文化,以上都是可爭的。如中國文化也一樣。

二.如解決分爭的事
 1.教會內用聖經的真理,彼此包容,赦免,不計較金錢,地位。
 2.教會外,當用當代政府法律,用律師以不信主的條例法律來審判信徒。這都是今生的事(3-4節)。
 3.信徒當知道,有權柄審判天使(3節),用永恆不變的真理來審判。
 4.用生命品德來審判,以模範來審判,而不是滿足一時的氣,一口氣,和情緒上的滿足(6-7節)。
 5.審判的對象,是自己的兄弟(8節)。
 6.以神為義,即用永恆的律法。當以神的公義,永恆的眼光來決定是非。而不是個人的自私觀點(9節)。
 7.以承受神的國為標準來審判(10-11節)。

結論:
  不要以地上的標準來審判,當以神永恆的國的義來審判。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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