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查經講章大綱

大綱目錄

信徒參與宣教的行動

經文:路8:1-3; 徒1:1-8; 路24:44-49

一.神救人的目的
 1.人的罪得赦免是神白白的恩典和愛心(弗2:8)。
 2.信徒得生命可以與神同在,過一個得勝罪惡,得勝情慾的人生(羅8:14-39)。
 3.將經歷的生命之道傳給別人(約壹1:1-4)。

二.耶穌帶門徒去傳道(路8:1-3)
 1.使人有正面的貢獻,成為一個“給”的人。
 2.使人有與神同工的經歷。
 3.使人知道靈魂永恆的真實。

三.信徒如何參與宣教
 1.將自己生命改變的經歷告訴人。
 2.將美好的信徒見證用文字傳遞給人。
 3.為未得救的禱告,求主拯救他們。
 4.向主負責,單為主而作,而沒有其他的動機。

結論:
  真正蒙恩的信徒是有基督生命的人,他就可以從基督所領受的救恩和生活中的見證分享給人,這就是最實在的宣教行動。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1986-2024 ©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