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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亞勇敢宣告神對亞哈王的審判

經文:王上21:1-29

一.亞哈王貪愛拿伯的葡萄園,是個貪濫的王(王上21:1-2)。

二.拿伯敬畏神,不肯將祖宗產業隨便送給人(21:3-6)。

三.亞哈與耶洗別用惡勢力害死拿伯,並佔他的產業(21:7-16)。

四.神差先知以利亞責備亞哈王(21:17-24)。

五.亞哈受耶洗別聳動,出賣自己(21:25-26)。

六.亞哈王悔改但沒有離開罪惡(21:27-29)。

結論: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不可仗勢欺人,要敬畏主,凡事不為利所誘,要忠心傳神的道。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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