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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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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造的真理

經文:創1章

一.創造,是從無中造出有來(創1:1; 2:3)。創造過程(賽40:26; 42:5; 羅1:20; 加6:15)。

二.神的創造是用祂的話,說有就有(創1:),八次(詩33:6-11; 創1:3,6,9,11,14,20,24,26; 2:7)。

三.神的創造是永恆的
  各從其類。創1:11-13植物三次,1:20-21動物二次,1:24-25活物五次。今日的動植物學家也都按系統,作分類。

四.神造的沒有後遺症
  在客觀的環境中,會有衰老,這是神所定的定律,永遠不變。

五.人與其他動物的分別
  人是有靈的活物,有高度理性,感情,意志,計畫等,用智慧去改造自己的環境,自由意志的寶貴,可隨心意去決定,人與人可以自由在知,情,意各方面交通,與其他動物則不能像人一樣,只有人會想未來,永恆的事。所以聖經說:人從神而來,靠神而活,並要歸回神那裏(羅11:33-36)。

結論:
  人的生命,知識,真,善,美等都是從神而來,所以會追求真,求善,求美,以達到最高境界,期望有一天能像神一樣。耶穌的救恩就是教信的人在祂裏面,生命不斷地增長,如造我們的神(西3:10)。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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