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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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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對象實況的再思

經文:路4:14-30

一.各堂會的群眾(4:14)
 1.有傳統的宗派,形式,禮儀,條文等,但不明白神信息的精意,只有知識的傳遞。沒有生命力量,沒有行道,所以主再教訓。祂自己實行神的旨意,故有力量(4:14-15)。
 2.雖有信仰綱領,但不明白所信的,猶太教及宗教人士多是這種情況。所以聖經的應許已應驗也不知道(4:16-21)。
 3.只知道歷史上動人的故事,但拒絕用生命去經歷神的作為,現在也拒絕耶穌幫助他們的生命去經歷生命之道(4:22-30)。

二.耶穌如何向這些人傳道?
 1.細心再教訓他們,以聖靈的能力使他們明白(4:14-15)。
 2.說明神工作的全面性,及福音的內容(4:16-19)。
 3.告訴他們凡拒絕的,神的救恩就轉給萬民(4:25-27)。以利亞是使北方不配的撒勒法寡婦得神的供應,渡過乾旱的日子(王上17:9),以利沙使乃縵得醫治也是指對外邦人得救的故事(王下5:15)。

結論:
  對不肯信的人,有宗教的人,是要再教導的,若是受拒絕一次,二次,不要灰心,要用忍耐的心將生命之道傳給人,在聖靈的同工下,一天會看見果效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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