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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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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新人如造他的主的形像

經文:西3:1-17

引言:
  人受造原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創1:26-28)。神的形像有自主權,自由權,創造能力,有責任感,但自人犯罪後,就失去這一切。

一.基督的救贖包括
 1.死:對罪,私慾等死。
 2.活:重新得着生命與基督同活。
 3.與基督同掌權,坐在神的右邊(1節)。
 4.用神的生命活在世上,可以過一得勝能不犯罪的生活。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二.基督的形像(10節)
  新人的形像,即由內在的生命,活出新的生活。這生活:
 1.一切民族都在主內,不再有種族,文化,社會,階層之分(11節)。
 2.是神的選民,蒙分別為聖,歸神為聖(12節)。
 3.有主的個性表現,要穿(12節),即存心有憐憫等。
 4.對人際,彼此包容饒恕(13節)。
 5.存愛心為生活的動力(14節)。
 6.將基督的道理豐富藏在心裏(15節)。

結論:
  因此要下苦工讀經,思想,並討論,實行聖經。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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