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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傳福音

經文:約20:19-23; 林後5:1-19

一.傳福音的動機(約20:19-23; 林後5:1-19)
  主復活的使命(約20:19-23)。
 1.主復活是無所不在的(約20:19)。
 2.主復活賜人平安(約20:19,21)。
 3.主復活賜人喜樂(約20:24)。
 4.主復活差遣信徒與祂同等受父差遣(約20:21)。
 5.主賜信徒聖靈(約20:22)。
 6.主交託人有赦罪與留下罪的責任(約20:23),不傳福音人的罪就留下。
 7.主的台前要算賬(林後5:1-10)。
 8.因主愛的激勵而去傳和平的福音(林後5:11-25)。

二.得人漁夫的準備(太4:18-22)
  應當放下次要的事,例如謀生之事,主會供應;父母,神會照顧。應放下神能替我們作的,而當跟從主:
 1.對神話語的態度:貧窮,哀慟,溫柔,飢渴,慕義(太5:3-6)。
 2.實行所學習的真理:憐恤,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太5:7-12)。
 3.作光,鹽,城(太5:13-16)。
 4.比宗教式更好的行為,以天父為標準(太5:17-48)。
 5.先求神的國和義(太6:24-34)。
 6.當常自我檢討(太7:1-6)。
 7.當求聖靈(太7:7-14)。
 8.當打好根基(太7:15-27)。

三.福音的內容(林前15:1-4; 約3:16)
 1.神的愛,愛世人,不是物質(約3:16)。
 2.賜兒子為生命,得永生。
 3.信主耶穌:
  a.為人的罪而死,可免人的罪(約3:17-18; 林前15:1-3)。
  b.信主耶穌的復活,是生命的主。得勝的主(林前15:4-11)。
 4.基督得勝一切(林前15:24-27)。
 5.信徒與主合一,由物質成為屬靈的,可與主同享得勝死亡與罪惡(林前15:35-57)。

結論:
  讓我們及時起來,作主要我們作的事。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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