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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裏的自由

經文:約8:31-36

引言:
  自由是神給人最大最寶貴的禮物,自由的思想,意志,感情,自由的行動。法國1789年之革命是“無自由,毋寧死”。

一.自由的定義
 1.是從一個人的自主意識而發出來的行動上的選擇。
 2.神預備多樣的事物可以給人運用選擇的權利。

二.自由的運用
  一般的說法:
 1.在不侵犯別人的權益之下,侵犯別人就是刑事的事。十誡中的後六誡。
 2.在不損害自己的權益,不作奴隸。非作那件事不可即奴隸,喝酒,賭博,或其他的事,非那樣作不能過日子,即失去自由。
 3.但這界線是甚麼,這是今日人類一直在爭執的事。

三.為何在運用自由上有爭執?
 1.人多以自我為中心,以自己的利益為重,所以就損失別人,侵犯別人。
 2.人不夠智慧去運用自由,當說的,當聽的,當作的不去作。而不當說的,不當聽的,不當作的去作,這就是沒有智慧,誤用自由。

四.基督裏的自由
 1.祂的真理,教訓,這是運用自由的原則尺度(8:31-32)。
 2.祂要我們在祂裏面有兒子的地位上自由,即脫離不好的習慣,或罪惡的捆綁,而得自由(8:34-36; 加5:13-14)。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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