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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僕的準備與待遇

經文:民1:1-4,45; 3:11-16,38-39; 18:21-32

引言:
  神對工人的準備是十分週到,對他們一生生活的供應也是週到,但多數傳道人自己不好意思講,只注重工作而不注重待遇。

一.工作人員的準備
 1.是由小就開始訓練(民1:1-4),對十一支派的男丁是由二十歲算起,但利未人卻由一個月算起(民3:15),其原因就是要他們從一個月起就要受訓練。摩西也是從小受父母屬靈的教訓,撒母耳,提摩太,保羅,施洗約翰,耶穌等都是,這正如我們家庭生意,工業,孩子很小就開始作生意,嬰孩抱在懷裏,就學習如何與人談話。
 2.工作的年齡。
  a.在曠野時是三十至五十歲(民4:1-3),七次提到相同工作年歲二十年(民4:3,23,30,35,39,43,47)。
  b.由二十五至五十歲,是二十五年(民8:25-26)。
  c.二十至五十歲(代上23:24,27),工作時間約三十年。可能是因環境的改變,或工人的缺少。在大衛時代,利未人有三萬八千人(代上23:3-6),大約不夠供應,工作所以由二十歲開始,但耶穌開始工作時仍是三十歲(路3:23)。
 3.工人與會眾的比例,在當時以色列十一支派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民1:45),利未人一個月以上有二萬二千人,按一般估計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女的大約也是相同的數目有六十萬,而二十歲以下的約佔50%是一百二十萬,還有一些不能打仗的男丁約10%,所以大約總數為二百七十萬至三百萬。利未人三十歲至五十歲的有八千五百八十人(民4:47),這樣大約是一個利未人事奉三百人左右,這只是在聖殿中的服事,他們要經過三十年的訓練才工作,另外有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及十夫長(出18:17-27),單算六十萬二十歲以上的男丁就有六百零三名千夫長,六千零三十五名百夫長,一萬二千零七十一名五十夫長,六萬零三百五十五名十夫長,另外十二族長,七十位長老辦理其他行政,民政事務,而不是一個牧師有三百個信徒,一切事務都由他來作。

二.工人的待遇
 1.日常的生活費用。十個支派奉獻十分之一(民18:21-24),按當時六十萬壯丁的十分之一奉獻,應該可以供六萬人之需要,但利未人只有二萬二千人,所以利未人所得的約二點八倍高過其他的以色列人,或說平均二十八人的收入供應一個牧師的需要。但利未人也要奉獻十分之一(民18:25-32),另外在獻祭時的許多祭物也是歸祭司和利未人的(出29:26-27; 利6:16-18,25-30; 7:6,10,14,34; 8:31)。
 2.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民35:1-8),其中六座是逃城,四十二座是連城帶郊野給利未人的,供他們退休後居住,而許多十分之一的可為養老之用,他們退休後是領薪俸的(利25:32-34),利未人的地如典當後,可以隨時贖回,如無力贖回,到禧年就要自動還給他們。這目的是使聖職人員能專心無後顧之憂地事奉神,如果有好的待遇,而無好的工作表現,那就會受嚴重的刑罰,如亞倫之子(利10:)。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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