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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試驗亞伯拉罕

經文:創22:1-19; 來11:17; 雅2:21-23

引言:
  神要亞伯拉罕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上。聖經說試驗他(來11:17),到底試驗甚麼?

一.試驗與神的交通如何
  亞伯拉罕有財物時,與神的交通不變。到有了兒子之後,與神的交通有些改變。故神考驗他與神的交通如何(創22:1)。他在此事上不變。

二.試驗對神的命令如何(創22:2)
  這次完全是命令,而不是商量(創12:1-3)。神呼召他,他接受;這次命令他也接受(創22:3)。

三.試驗對神的愛如何(創22:2)
  將獨生子,將所愛的獻給神。他表現愛神過於兒子。

四.試驗他對神的主權如何
  兒子是亞伯拉罕生的,但那是神賜他才能生的,所以主權仍在神的手中。祂要亞伯拉罕將對兒子的主權交給祂。亞伯拉罕順服了。

五.試驗他對神的信心如何
  試驗亞伯拉罕是否相信神是活的,全知的,全能的,會預備的(創22:7-8; 來11:17)。亞伯拉罕因信就獻上。保羅說亞伯拉罕信神能使無變有(羅4:17),能使死人復活,所以獻上,雖死也會活。這堅強的信心使他經驗神奇妙的作為—耶和華以勒。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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