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查經講章大綱

大綱目錄

教會是神的家

經文:提前3:14-16

引言:
  教會是甚麼?這是難以一二個名詞表達的。所以在聖經中用不少的比喻,以人所能明白的觀念將之說明。

一.一般人的觀念
 1.以為禮拜堂是教會。禮拜堂是教會表現的一種工具形態,但不是真的教會。
 2.以為宗派組織是教會。在歷史的過程中與社會的結構上,教會於社會中的存在與發展,需要組織,章程和行政系統。但在教會歷史上,當教會的活動只限於這些組織時,就失去教會的真義。單有這些不過是平常的社團。因此保羅當時對提摩太用家的比喻提及教會幾點基本不可少的因素。

二.教會是永生神的家
 1. 神是主,是家長,是建立這家的。所以教會是神所建立的,是屬於主的。教會必須以神為元首。基督是教會的元首。
 2. 永生神的家。神是生命的神,所以這家的分子必須有神的生命,藉着重生成為神家中的一分子。信徒與神的關係是生命的關係,而不是組織上的關係。
 3. 永生的家。永生即永遠的生命,這生命的關係是永遠的。這永遠是超時間與空間的。所以可以永遠在神的家中,與有神生命的人相交。

三.教會是真理的柱石與根基
  教會有永遠的生命,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有永生才有真理,因為真理是從永恆的生命發出來的。生命是真理的根基,真理是道路的原則和方向。所以這道路是根據於真理,而真理根據於生命。道路,真理和生命,就是耶穌(約14:6)。這也是提摩太前書 3:16所解釋敬虔的奧祕。

四.教會有生命的表現與傳遞(提前3:16)
  神是生命。生命是不可見的,但實在是存在的。要表達這肉眼看不見的生命,就需要肉眼可見的肉體。所以:
 1. 生命藉肉體表現。基督道成肉身完成救贖。
 2. 被聖靈稱義見證。藉聖靈的工作得靈命,在靈性中被神悅納(約3:3-5; 16:13-16)。
 3. 被天使看見。眾使者所見證所注目,所關懷的。一個人得生命是天使所關心的事。
 4. 被傳於外邦。原意為萬國,即任何一民族都與這生命的救恩有分。
 5. 被世人所信服。生命的救恩被人接受,得生命成為一家的人。
 6. 被接在榮耀裏。即凡信主耶穌得生命的人,都在神的榮耀永生的家中。

結論:
  這是教會的真義。你有了神的生命沒有?已否成為神家中的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1986-2024 ©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