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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來的真糧

經文:約6:22-71

引言:
  我們常說靈命的長進要有靈命的糧食來餵養,我們也知道耶穌是生命的糧(約6:35,48,51),祂又告訴我們要吃祂的糧,這似乎是非常抽象的意思。這是否說我們靈命的長大,靈命的糧食等是抽象,是幻想,或說是一套的理論,而不是實際的事?

一.耶穌對生命糧的意思是甚麼?
 1.是天父的旨意(約4:31,34; 5:30; 6:38)。
 2.是作成天父的工作(同上)。就是按天父的旨意而生活,也按神旨意而工作。也按神的旨意而說話,就是以神旨意來維持支配祂的生活,工作和說話,也成為生活,工作何說話的力量,更是祂存在的根據。

二.耶穌對神旨意的態度
  耶穌對生命糧的態度,對聖經(舊約)的態度:
 1.父神對祂的旨意都在經卷上,即舊約聖經,所以祂要樂意遵行(來10:7,9)。
 2.父神在經卷上指着祂的話都必應驗(路24:44)。即表明父神對祂的旨意都是真的,是存在的是事實,祂相信神在聖經中對祂所說的話是絕對可靠的。
 3.父神的話是祂說話的憑據,內容和原則(約12:49-50)。
 4.父神的話是祂工作的根據(約5:19-30),也是祂工作的力量。
 5.父神在經上的話是祂批判一切理論的根據和權威(太4:4,7,10),祂將任何的理論帶到神的話面前,以父神的話為最高的權威去評判,而不是以人的話來評判聖經。
 6.祂對父神在經卷上的話,不是字面純文字上的接受,乃是原則性的接受,不是相對性的接受,乃是絕對性的接受。如馬太福音5:21-22,殺人是相對性的行動,有二個人,有對象才可以殺,但恨人,對人動怒是絕對性的,一個人自己可以動怒,可以無故無理由的動怒,無地區性,時間的限制,有時無對象也會動怒。還有姦淫與淫念的問題(太5:27-28),起誓和誠實的問題(太5:33-34),報復與恩待的問題(太5:38-39),仇恨與愛心的問題(太5:43-44)等等,這顯明耶穌對聖經接受的態度,這接受的態度成為祂生活的原則,待人的原則,所以祂的生活滿有力量,因有真理的原則。
 7.祂絕對體貼父神的旨意(太16:23),以父神的旨意為最好,最高和最完全的(太26:39,42),故存心順服(腓2:8)。
  這些態度就是如何將父神的旨意,作為祂的食物,糧食。

三.如何以耶穌的話為生命的糧食?
  如何吃?這是否只是抽象或幻想的事?不是的,吃生命的糧就是:
 1.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生命的糧食,行為生活的原則(提後3:16-17)。
 2.晝夜思想聖經(詩1:2; 西3:1-2)。思想其原則,思想出其絕對性,而可以用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原則。
 3.要全面性的透視聖經。律法,先知與詩篇(路24:44),即全面性的透視聖經,司提反也是全面性透視聖經(徒7:),而悟出真理的原則。
 4.要察驗神的旨意(羅12:2),思念互相較量(羅2:15),即運用神給我們的理智去分辨這意思是出於神的,撒但的,別人的,或自己的,這是要經過不斷的操練,多經驗就多認識,而越成熟,也是將心竅練習得通達(來5:13-14)。
 5.要運用真理原則,將真理化為實行的生活和行動(腓4:7-8)。是清楚真理原則(腓4:7),是運用真理原則(腓4:8)。我們將真理思想通了成為原則,那麼要應用時,就如文士受教,如家主可以從庫中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13:51-52)。
 6.效法主耶穌凡事先思想,主耶穌如何思想,如何工作,如何生活等。即效法基督(林前11:1; 約13:15-17)。

結論:
  我們自己檢討一下,如何吃這生命的糧,如何使自己的靈命長大。並以主耶穌,聖經的真理為生命糧的自我測驗:
 1.對聖經的態度如何?絕對相信,或不理解的不信,或有條件的相信?
 2.對聖經只是字面的學習,或是思想其原則?
 3.是晝夜思想,反覆思想,一直悟出其真理原則,或只是字面上,故事性的明白?
 4.是否完全接受其絕對權威?或只是部分的接受,合我們理性的才接受?我們對不明白的聖經有何態度?
 5.聖經中所記載的真理與神的絕對旨意,有無距離?如何分別其距離?
 6.耶穌的話是生命(約6:63),包括那些話?是否單四福音中所記載主的言論教訓,或其全部的聖經?
 7.從讀聖經,思想聖經,悟出聖經真理的原則,到實行出的真理,要經過多久的時間?一年之中你領悟多少真理,可作為生活工作與言論的原則?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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