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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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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勝惡

經文:羅12:17-21

引言:
  人活在世上有社交的生活,在社交中,就有善惡的分別和際遇,在不信神的社會中,因為心中沒有神,沒有救恩,所以沒有平安,只有罪惡痛苦。因此哪裏有罪惡,那裏就有惡人,惡人因未得救恩,所以惡就越來越多,越來越兇,那麼我們信主的人,面對這樣的人要如何呢?這聖經說要以善勝惡。

一.為何要以善勝惡
 1.因為以惡報惡是自貶身分,與惡人相等。
 2.因為以惡報惡是無法結束。我們用惡對付惡,只有加添惡,而不能減少惡。
 3.因為以惡報惡叫惡人增加,因自己成為惡人,那惡人一面也增加抱不平的惡人。

二.怎樣以善勝惡
 1.有善的生命(17-18節)。用善的生命力,要盡力去行,行惡的有惡力,行善的也有善力,這就是有生命的生命力。
 2.有善的標準(17節)。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盡力去行,這眾人是基督徒的標準,而不是人的標準,即聖經的標準,否則公婆之理是永不能有標準的。
 3.有善的批判(19節)。主在評判,主伸冤,主按永恆的公義伸冤。

三.怎樣以善勝惡(20節)
 1.供給他最需要的,餓的給他吃,需要愛的給真的,不變的愛,需要同情給他同情,撒瑪利亞婦人之例,需要赦罪的平安,赦免他的罪,如十架上的強盜或撒該。
 2.給他行善的能力,飢渴就是失去能力,一個人不能行善因無行善之力,這就是飢餓之現象。故當給他能力—耶穌為生命之力的源頭,所以當介紹耶穌,保羅自己得耶穌就有行善的能力,我也是如此。
 3.給他行善的機會。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給他溫暖,給他在善事上有分,有機會去作善事。

結論:
  這是叫多人行善而不行惡,積極的減少惡的行為。讓我們按主的教訓去行。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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