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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主的人當有的態度

經文:太5:1-12

引言:
  本段多人注重於福,其實福乃是結果,得福的因更為重要。如果沒有因,那麼果是永遠得不到的。這個因就是我們對禍福源頭的主應有的態度。無論作甚麼,態度很重要,態度可以表明內心的動機和目的。求主幫助我們能從這些經文和主的教訓中,學習對主和對聖經真理有正確的態度,叫我們真的能得到這些福分。

一.虛心
  原意是真的窮困,窮到要天天討飯才能過日子,與路加福音16:20“討飯的”同字。即我們對主必須每天如乞丐一樣的需要祂的供應,以祂的話為我們每日靈命的食物。有這個態度,主必將祂的話以至祂自己全給我們,叫我們的靈命飽足豐盛強壯。

二.哀慟
  這字特指失去愛人的哀慟。表示沒有見到主或得到主的話,就不能過日子,心中非常痛苦。那麼當我們見到所愛的主,心中就很得快樂,也覺得寶貴。

三.溫柔
  此字是從詩篇37篇引用來的。溫柔的本意即有大容量,能容納所要領受的。這表明對主的話,無論甚麼都接受,而不是單單接受合自己胃口的卻拒絕其他。我們要知道的是主的心意,主對我們的旨意,而不是按我們自己想要得甚麼。

四.飢渴慕義
  飢渴慕義的重點是在行動而非慾望。我們不但覺得飢渴,知道甚麼可以止飢渴,更要以行動去領受,使飢渴真的止住。所以這在於實行主的真理和旨意。主今日叫我們去接受救恩,我們接受,就是吃了,可以止飢渴。

五.憐憫
  憐憫即心中柔和同情的意思。或與別人同站在一邊,即設身處地之意。我們對主的話要與主同站在一邊,絕對贊同,沒有異議。如果是這樣,那麼聖經的真理就要成為我們的憐憫,憐憫我們的心了。但人的敗壞常敵對神的話,因此得不到神的憐憫,同在一邊,所以常孤孤單單的很可憐。

六.清心
  指我們的意志,情感,思想,動機要純潔。這些東西別人不知道,但神知道(約2:24-25)。如果我們對祂的存心和動機是純正的話,我們必要見到祂。今日許多人不能見到神,就是因為動機不純正。今日我們是否清心?如果我們對人的動機不純正,有一天被發現時,人也不再接待我們,更何況對神的動機不純正?

七.使人和睦
  當我們與神和好後,更要與人和睦。誰是使人和睦者?神的兒子是叫人和平的(林後5:18),所以凡是能使人和平的就是神的兒子。我們不單是愛好和平,更是實實在在的相信主的救恩,在基督的寶血中與神和好,同時要將這救恩告訴別人,去實行和平。

八.為義受逼迫
  能夠為義受逼迫,就是認為這信仰,是有真實永遠的價值,是值得我們付任何代價去得的。當我們肯付代價時就得着了。我們願意付代價去求學,付代價去遊玩,但這一切不過是暫時的。我們為永遠的靈命,付上了甚麼代價?

結論:
  如果我們對主有這樣的態度,我們就會得着這些福分。我們今日對主的態度如何呢?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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