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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字句與精意

經文:太5:17-48

引言:
  本章是有關國度的真理論到國度的事,人民的生活,生活的憲法,在舊約是對猶太人,寫下後為字句明文的律法,但要緊的不是字句,乃在精意。

一.字句與精意
 1.律法的字義和精意均不能廢去,因為是由神所立的是藉着行精義守全字句。
 2.字句管行為,精意管動機,動機乃行為之母,故動機比行為重要。
 3.字句乃表面,人可以看到的,動機乃裏面,人看不到的。
 4.人若注重字面,便會假冒為善,人若注重精意,就必誠實,裏外合一。
 5.字句叫人自覺完全,精意叫人認識不夠,許多虧欠。
 6.耶穌在此糾正字句比精意更重要,其實應是精意比字句重要。

二.精意強過字句的幾點
 1.與弟兄和好勝過仇殺弟兄(21-26節)。不殺人,但仍與人不和平,這是守了字句,但在和好的精意上乃是錯誤的,所以要設法與不和好的人和好。
 2.以聖潔勝過淫亂(27-32節)。有聖潔的思想就能勝過淫亂的行為,捥出,乃是徹底對付罪惡。
 3.以誠實勝過起誓(33-37節)。起誓乃是不誠實而要誠實的一種保證,若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就不需要起誓了。
 4.以體恤惡人代替作對(38-42節)。無人體恤,痛苦到極點的才作惡,我們若體恤之,使他得到愛,就會悔改過來,這樣就減少惡人與我們作對。
 5.以愛仇敵勝過報仇(43-48節)。愛的表現,動機是愛,表現禱告,為仇敵禱告,那福分是不死的,福分就臨到我們身上了。
 6.以天父的完全作為勝過自己一點的成就(48節)。這樣就不斷追求到完全的地步。

三.我們應有的檢討
 1.是守字句叫人看見,在人前稱義?
 2.是守精意叫神鑒察,在神面前蒙悅納?
 3.立下志願,天天靠主過得勝的生活,檢查自己的動機。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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